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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年前,我去一家美國華裔開的環保設備進出口公司工作,第一天老板要我簽署一份保密和不競爭協議。我當時感到奇怪,這是我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在職場需要簽署這樣的協議。覺得也沒什麽大事,就簽了。
兩年後,覺得給人打工發展前途有限,開始尋求自己做生意的機會。參加了不少商會,認識了一些有共同興趣的企業家,開始了自己的建築行業的生意。我從來沒有考慮到從老板那裏偷商業信息,然後自立門戶和老板競爭,因為那樣的話隻會限製於老板所做的範圍,不可能有新的突破。我的新公司和老板行業沒有任何利益衝突,所以我和老板很友好的分開。我和老婆是通過工作認識的,老板曾經是我們共同的上司,我們一直對公司有很好的印象。
我們來到另外一個城市開始了我們新的建築公司。這裏有一家競爭對手,也是華裔開的,是一個成功的老華僑的分公司(總公司在另外一個大城市)。裏麵主要幹將是一個華裔青年,是老板朋友的兒子。老板為了幫助朋友,為他兒子辦了H1簽證,留在了美國。
我們第一代華裔在美國的艱辛大家都懂的,所以我們都一心願意幫助同胞。我也雇用了一位華裔安裝工作為我的工頭,一起發展事業。
然而,我的工頭和競爭對手的幹將並沒有我以前那樣對老板的感激。他們開始磋商聯手開公司,和他們的老板們競爭。他們各自開始收集公司的商業信息,為未來做準備。
終於一天,他們各自辭職,聯手開了一家同樣的公司,和我們的模式一模一樣,連公司名字,設計圖案,廣告詞都非常類似,提供同樣的產品和服務,就是把價格壓下去了。我不得不壓低價格,提高服務來和他們競爭,而我們以前的競爭對手,因為失去了幹將和利潤,被迫關門了。
在這樣的經曆以後,像我,和以前那位競爭對手的老華僑,是否還會對新來的中國人有同樣的熱心去幫忙?如果華裔老板不再願意幫助和提拔新來的華裔,最終受害的是誰?是我們整個華裔的集體利益。這就是為什麽印度人會在矽穀占領絕對的優勢,而不是華裔。
我現在才明白為什麽我以前那個老板要求我簽署保密和不競爭協議,因為他們以前經曆過同樣的災難。但這種協議是很難在法律上維持的,你要真的和老板競爭,他們也沒有辦法。這個社會需要的,是人人遵守道德,不要危害他人利益。市場很大,隻有創新才能超越老板,開辟更大的機會。
所以,做人不能光看到短淺的眼前利益,要考慮長遠的利益。當我們的同胞之間不互相信任,不互相幫助的時候,我們群體的力量就削弱了,我們的利益,我們後代的未來就得不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