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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分背離傳統表現手法,譚盾、張藝謀把《秦始皇》歌劇變成了鬧劇 (77)

(2007-04-07 20:12:12) 下一個

說老實話,我不懂歌劇,這幾年雖然聽了幾場歌劇,但幾乎是為了附庸風雅,看歌劇的時候,受罪的成份比享受的成分多。但歌劇《秦始皇》不同,這是中國人創作的描述中國曆史人物的作品,又有張大導演的參與,所以這次是真的想看。《秦始皇》歌劇在紐約大都會歌劇院上演九場。因為英文不好,曆史也差,所以去之前我先做功課,上網讀了一些大家對此劇的評論,這對理解劇情有一定幫助。雖然有思想準備,但看的時候仍然對作品很失望,忍不住打瞌睡。

整個作品給人以莫名其妙的感覺:像歌劇,像電影,像秦腔,像京劇,但又什麽也不像。對大多數美國觀眾來說,這是一個發生在古老的陌生國度裏的陌生故事。譚盾拋開秦始皇的豐功偉業不談,舍本就末地去講一個音樂天才和秦始皇癱瘓了的女兒的愛情故事。歌劇開始就出現了一個陰陽先生,他的極具視覺衝擊力的服裝、陰陽怪氣的表演和尖聲怪調的京劇唱腔,無異於向人們正式宣布,今天上演的不是你們看慣了的表演,也不是你們聽慣了的歌劇。貫穿全劇的秦腔旋律,在高低音域之間大幅度滑動,也給人一種不和諧、非主流的感受。層層站人的高台,前景懸掛大量繩子作為道具,占據了太多的空間,把舞台塞得滿滿的,隻有前麵一條可供演員利用。大量敲擊器具的使用,以及過分誇張的肢體動作和行為語言 —— 幾乎沒有一樣是在經典歌劇場景中常見的。

我覺得,由中國人用歌劇的形式 講中國的古老故事,當然會有很多與眾不同的東西,讓人不容易接受。問題在於譚盾和張藝謀沒有循序漸進地先用西方歌劇熟悉的旋律和方式讓觀眾接受他們的音樂創作和舞台設計,而是一下子把太多的變化帶進了歌劇這個他們還不被人認可的藝術形式領域。 在電影領域,張藝謀是一個呼風喚雨的領軍人物,無論他做得怎樣出格,都不會犯錯誤,都會被認為是領導一個新的藝術潮流。但是這次他犯了一個過度自信的錯誤,在歌劇這個他不熟悉的藝術形式裏,他缺乏足夠的信譽。還沒有被歌劇界人士接受,就想領導歌劇新潮流,一下子引進太多的變化,結果沒有得到大家的認可,把這一出歌劇變成了一出鬧劇。

77博士談得很中肯(巴佬)
歌劇並不是隻有歌劇迷來欣賞的,但是歌劇一定是音樂愛好者來觀看的。大都會的歌劇很多都不是英語的,觀眾也大都不懂意大利語或者德語,但是觀眾確是大都對古典音樂有足夠的敏感性,一首詠歎調唱出來,即使不懂歌詞是什麽內容,聽唱腔,音色,台下的聽眾們已能明白在什麽水平了。現在譚盾寫出些聽眾不熟悉的現代音樂,把傳統歌劇最精彩的唱段(比如男女愛情的詠歎調)淡化,把大量企圖表達的文學意圖硬塞在歌劇中,張藝謀又大搞他的視覺衝擊,結果整個歌劇沒有個連貫的氣韻和意境,成了大雜耍。這就是失敗的原因,譚盾應該負主要責任,音樂沒能夠吸引聽眾。西方的歌劇改革,都多少保留了傳統歌劇最吸引人的歌唱旋律優勢。聽眾不是來學現代音樂的,首先是來聽的,聽歌劇,再是看歌劇,歌劇的視覺藝術在美學上不是強項,倒是中國的京劇是美學上視覺藝術的強項。


不同意你說的,尤其第二段。 (魚汛)
"像歌劇,像電影,像秦腔,像京劇,但又什麽也不像",這有什麽不好?
"譚盾舍本就末地去講一個音樂天才和秦始皇癱瘓了的女兒的愛情故事"。秦始皇的豐功偉業已經被別人談濫了,拋開不談是好的,談點別的才有新意.
"上演的不是看慣了的表演、聽慣了的歌劇",何必老生常談,換換口味才好。
"貫穿全劇的秦腔旋律,非主流的感受",唯秦腔才能體現秦始皇時代的主旋律。
"大量敲擊器具的應用,以及過分誇張的",古時隻有敲擊器,當然沒有現代樂器,藝術
需要誇張.
" 幾乎沒有一樣是在經典歌劇場景中常見的",為什麽非用西方歌劇作為經典套用,中
國的跟西方經典一樣,西方人還看什麽?要的就是東方特色。
至於你說什麽領導不領導,那是你要他們領導,他們沒說要領導.他們要是想領導也應
鼓勵,有別的人想出來領導或有領導能力也好,可現在有嗎?

《歌劇秦始皇》沒有是非,隻有學習和探討。(巴佬)
馬友友說得對,保持文化純粹是死路一條。藝術史上任何創新都是打破傳統的純粹性。但破舊立新不是拿現成的東西放在攪拌機裏轉一下就出得來的。破得破傳統形式中約束表達意象的,破傳統中的短處,發揚傳統中的長處。
    18世紀的古典主義音樂時期,海頓,莫紮特,貝多芬和舒柏特四位維也納大師,他們早期作品都繼承了巴羅克時期的長處,工整和諧,後期的作品又充滿了最深刻的情感(尤其是海頓,莫紮特所寫的慢版樂章,也沒有誰寫的音樂比貝多芬更熱情,比舒柏特寫的更抒情更溫柔。)大師們就是這樣自然地在社會曆史文化進程中吸取養料(文學的繪畫的等等)創新了音樂中浪漫主義的元素,開辟了浪漫主義先河。   
    接下來舒曼,肖邦等才把浪漫主義音樂推向了頂峰。浪漫主義成熟後,德彪西創新印象主義音樂,他把音樂的調性變得更靈活,色彩更豐富,他創造了飄忽朦朧的意境,連音樂的旋律都飄忽起來,但是他還是非常嚴格的講究旋律的優美性,雖然在印象派音樂中旋律已不象古典主義中那樣的主角地位了,但旋律之所以為旋律就是它必須是美的而且大多具有歌唱性。而優美的旋律正是浪漫主義音樂最讓音樂愛好者著迷的入口。
    西方歌劇有雙重的世係,一方麵是來自古希臘戲劇藝術,另一方麵是來自16世紀對戲劇的音樂試驗,直到18世紀早期,歌劇仍被看著文學形式,音樂幾乎隻是附加的性質。到如今歌劇成為了花費最钜,最具戲劇感動力,並且最令人欣喜若狂的藝術形式。然而這些歌劇的魅力是由何來呢?
    是因為歌劇勇於采納所有的藝術表現的企圖超過其他如何的藝術創作,這是它的直接原因,而更重要的原因是它用音樂,歌唱適切地反眏了我們生活周遭的一切(情感和精神)。而音樂尤其是聲樂是表達人類情感最直接最強烈的藝術形式。
    整個歌劇史上文人提得最尖銳的問題就是;用歌唱代替講話,這種一個不自然的手法為藝術形式,怎樣能夠令觀眾信服(中國的京劇不一樣有道白)?這實質上是忽略了藝術的本質不是複製自然,而是創造高於自然的藝術美感。這個目的最重要的責任就落在用聲樂和器樂的手段---獨唱,重唱,合唱把詩歌和文學結合成一個整體,歌劇的美感主要來自歌唱。
    西方歌劇改革五十年,各種手法各種探索方向,但都沒有任何作曲家不把音樂尤其是歌唱擺在最重要的地位上。譚盾當然也明白這條基本道理,也吹噓自己的《秦始皇》歌劇有著“繞梁三日”的音樂。可惜他失敗了。不少音樂界的評論家都指出《秦始皇》歌劇音樂並不成功,紐約時報的評論家幹脆說:“秦始皇歌劇中沒有聽到繞梁三日的音樂。”
    歌劇正因為包含了最廣泛的藝術形式,你願意把秦腔,京劇,電影的成分放進去未償不可,如果隻為了創新,你甚至把中國魔術,雜技都可以放進去。但是你如果沒那樣大的能耐,把各種藝術形式都統一在音樂中(說得更確切些是統一在歌唱中),你就別在歌劇院裏作為首演,稱自己的創作是歌劇,叫什麽都好。聽眾是衝著聽“首演歌劇”來到大都會歌劇院的,看了《秦始皇》,無論他們是否歌劇迷,聽完後沒能夠記得住一小段美好的旋律,倒記得了大把大把視覺的“驚訝”。於是他們說看了場雜耍或者鬧劇,這不是蠻合情合理的嗎?
    每當得意的精英走進一個陌生的領域,在沒有足夠的了解和熟悉時,是不必先想創新甚至揚言要“顛覆”的。再花點時間和功夫,不會讓好心要鼓勵你,希望你成為某個領域的“領導”的同胞們難受的,讓我們難受的是精英們失去了謙虛,和對藝術事業的“不可為而為之”的豁達的胸懷。
 

有文壇大師與我討論歌劇作品、評論我寫的東西,我也快升格成為文化人了(77)
看了巴佬的精彩評論文章,我這一篇顯得多餘。但是既然已經寫好,就發了吧,不常動筆的人,寫點東西不容易。況且,要向魚兄討教, 總要有引玉的磚才行。

每個人的審美觀不同,對同一個作品有不同的感受,是正常現象。譚盾和張藝謀有權利按他們的方式創作《秦始皇》,我也可以按我的觀點來評論《秦始皇》。當然,你也有權利不同意我的觀點。不僅你不同意我的觀點,和我一同聽歌劇的XL也不同意我的觀點,當我牢騷滿腹的時候,她卻被劇情感動得淚流滿麵,不能自持,她送給《秦始皇》的眼淚一點也不比她撒在Celion Dion專場音樂會上的少。我和她對《秦始皇》的感受不同,卻不妨礙我們談論各自的觀點,交流體會。手拿一杯紅酒,與談得來的人聊一聊對歌劇的不同感受和感想,聽聽別人的評論,是欣賞歌劇的一部分,也是一種享受。但是,如果她手裏拿著一把剪子在我眼前晃,非逼著我得出和她一樣的結論,就失去了這份風雅了。

每一種成熟的藝術形式都有一套大家公認的標準。比如,歌劇以聲樂藝術表現形式為主,以肢體動作和身體語言為輔。傳統的詠歎調唱法是歌劇的精華,等等。這是觀眾對一場歌劇的自然期待。對於有聲望的作曲和導演來說,在保持基本表現形式不變的基礎上,引進適當的變化,是可以被接受的。但是太多、太大的變化,可能引起觀眾的阻力和反感,尤其當觀眾對作曲和導演不熟悉的時候。

以攝影藝術為例,一般來講,一張好的攝影作品至少應該有一個明確完整的主體、較高的清晰度和細節、正確的曝光和色彩還原、平衡勻稱的構圖。要求再高一點的話,還要講究作品的意境。這是初學者都要掌握的基本功,大家以此為標準評價一張攝影作品的優劣。在作品中表現出紮實的基本功,對於名不見經傳的新手,尤其重要。

如果你把這些基本功拿出來,一條一條地問我:“主體不完整,就一定錯了嗎”? “別人的照片都是清楚的,我就偏要拍一張不清楚的,沒有細節的照片,有什麽不好”?“我的照片黑乎乎的,既沒有顏色也沒有層次,這是因為拍攝現場的光線不好,隻有這樣的照片才反映出現場的真實情況”。我不知道如果一張照片中缺了這些必要因素中的任何一條,是不是還能成為一張好作品。但我知道,如果一張照片裏麵缺乏所有的必要因素,則一定不會是一張好作品,很有可能是一張廢片。如果這是出自一個還沒有被大家認可的新手,更是如此。

我不懂歌劇,也不懂秦腔。但是我想,歌劇和秦腔作為兩種長盛不衰的藝術形式,深受人們喜愛,一定有它存在的理由。既然這兩種藝術形式完全不同,各有自己的一套美學標準,我們應該尊重他們,給他們獨立存在的權利。為了一個《秦始皇》,就一定要把二者硬生生的揉在一起,讓我聽著好難受,活像是秦腔強奸了歌劇,或者是歌劇糟蹋了秦腔。不管誰是受害者,搞出的這個混血兒不倫不類,反正是看著不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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