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回國了,和王公子出去買東西。沒頭腦拿我的信用卡付賬,於是把包交給他,我再四處逛逛。
良久,在大門口和王公子碰麵,隻見他兩手空空。
“我的包呢?”
“不是你自己拿著的嗎?”
頓時氣急攻心。俺的包裏,有錢包,所有的證件、U盤,俺所有的paper,所有的資料還沒來得及備份、俺的GPS、手機、鑰匙……..這家夥居然就這麽給丟了?
上次他牽著女兒的手還把女兒給忘了;上星期回家他人不在家,爐火開著;走的時候匆匆忙忙,抽屜也忘了關……居然就在十分鍾之內,把我的包給丟了?
這樣的事情罄竹難書。忽然感到害怕和無助。男人太粗心、太粗糙,太累人了。
到customer service。有人撿到,交到那裏。
還好這是在美國。
哪有買東西付了錢丟下包就走的人啊?
還象以往一樣,一臉愧疚地跟著我。
我說:“半小時以內,不要靠近我,不要跟我講話,也不要裝做認識我。Ok? ”
以後我的東西,碰都別想。
認錯有什麽用啊?和我解釋有什麽用啊?本小姐現在心裏堵得很。
一步兩步地跟在身後。
上車。
沉默。
“不行。這次一定要懲罰。你自己說怎麽懲罰你才記得住?I will never ever make this kind of mistakes, because I CARE!”
人家不吭聲。
“你給我走回去。”
傻瓜蛋居然同意了。訕訕地說,“那我走了啊?”準備下車。
天色漸黑,沒頭腦穿的又少,走回去至少要兩個小時吧,而且又不安全。到時候我還要記掛。想想還是算了。
“你自己說該怎麽懲罰?”
“回去後在屋外time out 兩小時?”
太冷了,今天好象才50度,晚上溫度就更低了。另外說不定他溜到隔壁吹牛去都有可能。
然後我想到一個idea。“回家後在洗手間跪搓板半小時,知道啦?”
“好好好。”
隨即俺龍顏大悅。太爽了。以前總是自己生悶氣,用別人的錯誤懲罰自己。現在看到“罪人”被懲罰,心情真是舒坦啊。
回家後,某人嬤嬤唧唧溜到廁所,關門,聽到裏麵劈裏啪啦似乎拿搓板的聲音響了一陣,一分鍾不到,跑出來說“好了。任務完成。”
豈有此理。看我心情好了,居然和我混水摸魚。
不行。Agreement就是agreement。這個rule不僅僅適用於你的,如果我犯了同樣的錯,我也跪搓板,ok? 可是我從來沒有丟過女兒,沒有忘關火......因為家人的安全對我來說很重要。如果你不是犯此類大錯太多太頻繁,也不至於此,對吧?
“可是膝蓋真的很痛。明天都不能走路了。”
好吧好吧,那就15分鍾。在我眼前,不能偷工減料。
兩分鍾不到,就有人喊痛。
給他墊了塊毛巾。終於消停了。
我問“你知道你為什麽被懲罰了嗎?”
“因為我沒有關抽屜。”
哦賣糕的。
“我再問你,你今天做錯了什麽被懲罰了?”
“因為我今天沒有把抽屜關好。”
“是因為你今天把我的包丟了。而且不是初犯!以前你把女兒給丟過。”
“哦,對了。我今天把包丟了。”
天哪,王大公子到底記住了沒有啊。
怎樣他才能記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