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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文武官位等級資料大全

(2009-08-07 07:04:31) 下一個
一(文官)
清時非常重視官員的品級.當時官員分為九品,每品裏又有正,從之分,所謂九品十八級.不能列入九品以內的,叫做未入流.列表如下:
品級 官職

正一品 太師,太傅,太保,大學士
從一品少師,少傅,少保,太子太師,太子太傅,太子太保,各部院尚書,督察院左,右都禦史
正二品 太子少師,太子少傅,太子少保,各省總督,各部院左,右侍郎.
從二品 各省巡撫,內閣學士,翰林院掌院學士,各省布政使.
正三品督察院左,右副都禦史,通政使,大理寺卿,詹事府詹事,太常寺卿,順天府尹,奉天府尹,各省按察使.
從三品 光祿寺卿,太仆寺卿,各省鹽運使.
正四品通政司副使,大理寺少卿,詹事府少詹事,太常寺少卿,鴻臚寺卿,太傅寺少卿,各省道員.
從四品翰林院侍讀學士,侍講學士,國子監祭酒,內閣侍讀學士,各省知府.
正五品左右春房左右庶子,光祿寺少卿,欽天監監正,六科給事中,各部院郎中,各府同知,直隸知州
從五品鴻臚寺少卿,各道監察禦使,翰林院侍讀,侍講,各部院員外郎,各省知州.
正六品國子監司業,內閣侍讀,左右春房左右中允,各部院主事,京府通判,京縣知縣,各省通判.
從六品 左右春房左右善讚,翰林院修撰,光祿寺署正,州同
正七品翰林院編修,各部院七品筆貼士,順天府學教授,訓導,京縣縣丞,外縣知縣,各府學教授.
從七品翰林院檢討,中書科中書,內閣中書,國子監博士,直隸州州判,州判.
正八品太醫院禦醫,各部院八品筆貼士,外府經曆,外縣縣丞,州學正,縣教諭.
從八品 翰林院典簿,府,州,縣訓導.
正九品 各部院九品筆貼士,縣主簿.
從九品 翰林院侍詔,刑部司獄,州吏目,巡檢.
未入流 京,外縣典吏,驛丞,和泊所所官

(二)武將

品級 官職
正一品 領侍衛內大臣
從一品 將軍,督統,提督
正二品 副督統,總兵
從二品 副將
正三品 參將
從三品 遊擊
正四品 都司
從四品 城門領
正五品 守備
從五品 守禦所千總
正六品 門千總,營千總
從六品 衛千總
正七品 把總
從七品 盛京遊牧副尉
正八品 外委千總
從八品 委署驍騎尉
正九品 外委把總
從九品 額外外委
未入流 武官無未入流

有的朋友可能會被一些官員的稱呼搞糊塗了,下麵將一些官員的別稱簡述一下。

(中央官部分)
大學士——中堂 吏部尚書——天官、塚宰
禮部尚書——大宗伯 戶部尚書——大司徒,大司農
邢部尚書——大司寇 兵部尚書——大司馬
工部尚書——大司空 左都禦使——總憲
右都禦使——副憲 通政使——銀台

(地方官部分)
總督——製軍,製台,製憲,都憲,部堂
巡撫——中丞,撫軍,撫台,撫院,撫憲,部院
學政——學台,學憲 布政使——藩台,方伯,東司
按察使——臬台,廉訪,西司 知府——太守,皇堂,五馬
知州——牧,刺史 知縣——令,令尹
(武官部分)
提督——軍門,提台 總兵——總鎮,鎮台
副將——協鎮,協台


大學士——清朝設滿、漢大學士各二人,自雍正八年起其品級定為正一品。這就使得大學士成為清朝最高的官員,猶如曆朝的丞相,品列文官之首。大學士的副職為協辦大學士,滿漢各一人,乾隆四年始有,其品級為從一品。其下又有內閣學士,滿六人,漢四人,品級為從二品。

順治十五年設立職官的時候,參照明製,改內三院為內閣。大學士改加殿、閣頭銜,稱“中和殿大學士”、“保和殿大學士”、“文華殿大學士”、“武英殿大學士”、“文淵閣大學士”、“東閣大學士”(乾隆十三年去掉中和殿,增入體仁閣,成為三殿三閣)。大學士的品級改為正五品,到雍正八年(公元1730年),滿、漢俱定為正一品。至此,大學士成為清王朝最高的官員,猶如曆朝的丞相


清朝職官與衙門的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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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清朝內閣與軍機處的設立

1.議政王大臣會議的廢除

清統治者入關前,曾有“議政王大臣會議”,由八旗的諸王和總理旗務大臣組成,凡朝廷的軍國大政,都要由它討論和決策。這說明,議政王大臣會議是滿洲貴族控製朝政、維護自己利益的特權機構,這必然同封建的中央集權和君主專製發生矛盾和衝突。所以清王朝統一中國後,封建皇帝便通過允許蒙、漢大臣參加議政和設立內閣等辦法,逐步削弱議政王大臣會議的權力,並最終於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明令正式予以裁撤。

2.清內閣的設立

清朝入關前,朝廷設有內三院,即內國史院、內秘書院、內弘文院,分掌記注皇帝起居、編立史冊、撰寫實錄、草擬國書製敕及為皇帝進講等。內三院設大學士、學士等,可參預國家機要。順治十五年(1658年),清朝改內三院為內閣,設大學士,加殿閣頭銜,滿漢各半。並且仿照明朝製度,規定凡各處官員上呈的奏章,先由內閣代擬批旨(替皇帝擬出幾種處理意見),再進呈皇帝;對於皇帝的詔令,也由內閣下達六部等衙門執行。開始時,由於規定大學士僅為五品官,至使內閣的權勢反而低於原內三院。但是由於清朝皇帝利用內閣抑製議政王大臣會議的權勢,使內閣的地位不斷得到提高。雍正時,內閣大學士的官位品級升為正一品,成為朝廷的最高級官員了。不過,自軍機處成立後,取代了內閣的許多職權,內閣官員也隻是處理一些例行公事了,這時的“大學士”也成了文臣的一種榮稱。

3.關於南書房

南書房在乾清宮的南廡,原是康熙皇帝讀書之處,後來又選召翰林等官入內當值,稱為“南書房行走”。康熙皇帝在閑暇時,便由他們陪侍賦詩作畫等,進而參預機務,秉承皇帝旨意,起草詔令,一度成為發布政令之所在。不過,南書房隻在康熙帝時才具有這種特殊地位。

4.軍機處的設立

雍正七年(1729年),正值清軍在西北與準噶爾部作戰,為了能及時處置軍情,遂在內廷設軍需房,直接轉達前線軍情及皇帝旨意,這樣既可省去內閣的複雜手續,而且不易泄密。後又稱軍機房,雍正十年(1732年)正式改稱“辦理軍機處”,簡稱軍機處,其職權也擴大為參預全部軍國大政。由於軍機處轉達皇帝旨意、處置政務效率高,使得皇權專製達到最高峰,所以盡管它不是正式官署,卻一直保留下來,並在清朝曆史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軍機處設軍機大臣,稱為“軍機處行走”、“軍機大臣上行走”,無定員,多者六、七人,一般以特選的大學士、尚書、侍郎等官充任,清末也有親王入選。領班的軍機大臣叫作“首揆”。
軍機大臣在軍機處輪班值日,準備皇帝隨時召見,商議軍國大政。軍機大臣也要根據皇帝意見擬定諭旨,發布到有關部門,叫作廷寄。當時,內閣發出的各種文件叫“明發”,相比之下,軍機處的廷寄較明發具有勤、速、密的突出特點。
對於資曆淺的軍機大臣,授予“軍機大臣上學習行走”,其地位稍低,班次在後。軍機大臣的僚屬稱為軍機章京,俗稱小軍機,主管軍機處的日常文書工作、撰擬諭旨、文稿等。

二、其它中央行政機構

清朝中央行政機構的設置和職掌,如六部、九卿、五寺、二監等,都和明朝一樣,隻是理藩院為清朝所特設。
理藩院,設尚書、侍郎為正副長官,專門掌管蒙古、西藏及新疆各地少數民族事務。此外,理藩院也分管部分外交、通商事務,如設俄羅斯館等,直至鹹豐時才把外交、通商等職掌劃歸總理各國事務衙門。

三、清朝的都察院

清朝的都察院同明朝一樣,是全國最高監察機構。以左都禦史、左副都禦史為正、副長官。明朝作為獨立的監察機構六科給事中,在清朝歸並入都察院。
清朝把全國劃分為十五道監察區,都察院設十五道監察禦史分掌稽核各道的刑名案件等,並且有權稽察在京各衙門事務。
都察院還在京城設五城察院,分東、西、南、北、中五城,每城設一衙門,以巡城禦史為長官,專察京城地方的機構和官員。
此外,清朝督察院還設有宗室禦史處,專門稽察宗人府事務;設稽察內務府禦史處,專門稽察內務府事務。

四、清朝的地方官製

清朝的地方行政機構一般可分為省、府(州、廳)、縣三級。
省一級的最高軍政長官為總督、巡撫。總督和巡撫在明朝都是屬於都察院的差遣職官,在清朝則成為正式的地方高級官員了。
總督一般管轄兩省至三省,但四川總督就隻管四川一省。總督例兼兵部尚書和都察院右都禦史銜,這就使他掌握了數省的行政、軍事、監察大權。總督又可稱為“製軍”、“製台”。
巡撫為一省的最高軍政長官,例兼兵部侍郎、都察院有副都禦史銜,這樣便有權統管全省的行政、軍事、監察等大權了。巡撫又可稱為“撫軍”、“撫台”。
督、撫之下設布政使,掌管一省的財賦、民政。布政使又可簡稱藩台、藩司。
又設按察使,掌管一省的司法、監察以及驛傳事務。按察使又可簡稱臬台、臬司。
清代對於督撫、布政使、按察使,可合稱三大憲。
清初,布政使下設左右參政、參議,駐守在某一地方,稱為守道;又按察使下設副使、僉事等,可去分巡某一地方,稱為巡道。乾隆時裁撤上述參政、副使等官,專設分守道、分巡道,帶兵備銜,管轄府州,成為省和府州之間一級機構,叫作道員。在名義上,道應是省的派出行政機構。清朝還設立一些專業道員,如負責河務的,負責鹽、茶、糧等。
省下設府,以知府為行政長官,掌管一府的政務及所屬州、縣的賦役、訴訟等事。此外,順天府和奉天府,分別是京城和陪都,地位較一般府要高,設府尹為其長官。
還有與府同級的直隸州,直屬於省,以知州為其長官。有屬縣。又在少數民族地區設立有直隸廳,直屬於省,以同知、通判為長官。
府下設縣和散州。縣是地方行政的基層組織,長官為知縣。散州多是因地而特設的,也以知州為其長官。

五、清朝末年的官製改動

清朝後期,西方帝國主義闖進了中國的大門,他們借口通商,一步步侵奪中國的主權。這時一些人想通過變法維新達到富國強兵的目的。新的形勢迫使清政府對封建的職官製度不得不做某些調整。政府部門有增有減,有的改名。但是已經絲毫不能挽回整個封建製度的垂死命運了。

六、清朝的爵祿品級和官員服飾



1.清朝的封爵

清朝的封爵分為王爵與世爵兩套。王爵也稱為顯爵,是封給滿族宗室的,最初為十二等,乾隆時增為十四等。當然表中出現的隻是體現了名號上的等級差別,並非實指。另一套世爵是封給功臣貴戚的。這些爵位中,有的又再分為一、二、三等。清朝取消了勳,有些勳名用於爵名了。


2.清官的品階

清朝文武官員都分為九品,每品有正、從,共十八級。清朝的文武散官官階也是十八級。由於品級的不同,朝廷授官的規格、使用的授予文書形式也不同。 見本公子樓下的滿清官職一帖。

3.清官的俸祿和服飾

清朝官員無論滿漢、文武,其俸祿一律按品級定高低,以俸銀和祿米發給。在外武官不支祿米,折合薪銀發給。官員們除了正俸外,還有皇帝賞賜的“恩俸”以及養廉銀等。
清朝官員的服飾與過去有較大區別,官員的服色不分品級,隻有皇子和特別賜允的親王、郡王可用金黃色,百官袍服一般為石青色或紺(深青帶紅)色。清朝官員服飾的重要區別在於“頂子”和“補子”。頂子是指帽頂上的帽珠。不同品級的官員,所用帽珠的質料也不同。當官員被罷免時,首先要摘去頭上的帽子,因為帽珠是他的身份的重要標誌。

清朝官員在袍服外麵要罩一件襟褂,叫作補褂。補褂的前胸和後背各有一塊繡成的方形圖案,稱為補子。補子的圖案是文官為鳥類,武官為獸類;禦史監察係統的官員則不分官品,都繡獬豸(音謝致),因為傳說這種神獸能辨曲直。
此外,清朝高級官員帽頂後麵還拖著一束孔雀翎毛,稱為花翎。翎上的圓圈狀花紋叫眼,於是又以眼的多少顯示等級,有單眼、雙眼、三眼之分。
自唐朝以來,明黃色(淡黃)成為皇帝的專用顏色,這是出於五行說以中心屬土,色尚黃的理論。
由於清統治者信奉佛教,佛教的念珠也影響了清朝官員的服飾。清朝規定,官員在穿朝服時,都要在頸項上佩帶108顆圓珠,稱為朝珠。不同品級官員的朝珠質料與穿珠絲線的顏色也都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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