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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必要強迫自己去愛父母?

(2007-05-15 18:17:45) 下一個
我知道母親節剛過給這麽個大逆不道的命題有點找扁,但是看了sunday01的文章和後麵的評論,的確很有感觸。

我記得談到父母和兒女的關係的時候,新東方的老羅說了一段頗有道理的話。大概意思是父母既然選擇了養育孩子是他們的選擇了生育之後責任和義務,因為一個孩子對自己是否來到世界上沒有選擇。

既然世界上有形形色色的人,自然會有形形色色的父母。有人說母愛是無私的,但是人和人之間如此多的不同,這個命題很明顯是錯誤的。有的孩子是帶著全家老小的愛和期望降生到這個世界上的,有的孩子卻是意外的結果,更有孩子一生下來就被狠心的父母遺棄甚至殘害,當然,有的孩子一早就被他們父母當成為自己買的共同基金和養老保險。

雖然我有幸生在幸福的家庭裏,但是我有一個好朋友不幸生在一個沒有愛的家庭裏,我可以近距離地感覺到她的無奈和酸楚。所以我完全理解sunday01的感受。好多人覺得父母生養了自己,就應該知道“感恩”。我不知道“恩”如何定義,因為除了物質上的“恩”以外,由父母吝嗇愛甚至根本沒有愛。我想說的是,如果一定要講責任和義務,如果你覺得父母把你養大是你對他們的虧欠,那麽報答他們,給他們經濟上的幫助,給他們養老,但是不要被他們的要求左右。由父母無休止的要錢索物,告訴他們,就算買保險也會有policy。

每個人都渴望被愛,所以有時不自覺地和自己身邊的人比較,並且強迫自己去愛,覺得這是為爭取被愛應該做出的努力。你可以嚐試去接受他們,去愛她們,但是千萬別強迫自己去愛她們,哪怕是在心底的一點點強迫。特別是對自己的父母,人總是企圖用傳統道德那些框框來說服自己。什麽畢竟是他們把我養大,畢竟有骨肉親情,畢竟布拉布拉。。。。

我想說的是,不是每個父母都是值得去愛的。也不是相處20年,就一定要有“感情”的。有些父母和子女有成為一家人的“緣”,卻沒有建立感情的“分”。血緣關係並不是傾情相報的充分條件。強迫自己去愛不可愛的人,最後的結果隻能是傷害。這裏有很多長大以後才重新和父母建立感情的故事,這是雙方麵的事。很多父母在子女成年以後思想也成熟了,意識到自己的問題並對生活的態度作了調整。如果父母還是一如既往的自私,他們憑什麽deserve love? 就因為生了你?

雖然心中充滿愛,但是不一定要把愛給予身邊的每一個人,包括自己父母。世界上有很多不可愛的父母,卻有很多可愛的人。雖然父母之愛不可代替,但是這裏缺少的,那裏多半能得到補償。世界上不存在必須去愛的人。不愛就是不愛,不要強迫自己去愛,可以活得輕鬆很多。不信試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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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 ()評論 (3)
評論
uuuuuuuu 回複 悄悄話 同意,不愛就是不愛,沒必要強迫自己。
komawa 回複 悄悄話 血比水濃,這句話在媽媽得了癌症以後才確實體會。你根本不用考慮應不應該愛,事實是,那種強烈的震蕩,刻骨的痛,根本不是血緣以外的人可以感受的。一切的理論,在親人生與死的關口,都不值一提。媽媽去世以後,整個心割去了一半,人生已不完整。我在肉體上還是完整的,但靈魂上空了一部分,可能隻有自己的兒女才能補上這種空洞。
500miles 回複 悄悄話 偶沒去過新東方,沒聽過老羅的講話,也沒看過sunday01的帖子。但堅決認為養孩子是做父母的天職。所有的動物都養自己的孩子,但沒什麽動物向自己的孩子索取“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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