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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ifeng.com/a/20160114/47064616_0.shtml?wratingModule=1_9_1
西方媒體援引北京鋒銳律師事務所人士的消息報道,該律所7名“人權律師”或助理近日被正式逮捕,他們大多是去年7月被拘留的。這7人被指控犯有顛覆國家政權罪或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遭到前一指控的包括鋒銳律所主任周世鋒,遭後一指控的為4人,包括24歲的女助理趙威,她的網名叫“考拉”。
多家西方主流媒體對此事做了報道和評論,它們的調子普遍是指責中國司法當局“打擊捍衛人權的律師群體”,有的還稱這是“空前的鎮壓”。中國互聯網上有一些人通過支持、同情“考拉”表達對逮捕及公訴上述7人的反對。他們的邏輯是:一個24歲的女孩就能對國家“煽顛”嗎?這個國家是否太脆弱了?
我們認為,這些律師和助理被依法拘留、刑偵,然後逮捕並提起公訴,但最終他們的罪名是否成立,隻能由法院做出裁定。在此之前,知情人和輿論可以做案情分析,但都不應該為他們做有罪或無罪背書,尤其不應搞“輿論審判”,向法院施壓。
中國正在全麵推進依法治國,這個過程中少數律師遭到調查審判,就說依法治國“是假的”,在行政官員、國企及民營企業都有人涉案,司法係統也有法官和檢察官獲罪的時候,把律師單辟出來作為“不能碰”的群體,是完全講不通的。我們相信絕大多數律師都是守法的,但不排除有少數律師有嚴重觸犯法律之舉。至於這7人什麽情況,應由法院說了算。
一名24歲的女助理被逮捕,令人扼腕。但進而認為24歲的女生肯定不會做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法製史無此邏輯。少數人強調她“善良”“單純”,恐怕是在煽情,爭取輿論支持。同樣,那名女助理該不該定罪,法院的判定最權威。
中國司法機關辦案並非先入為主、政治掛帥,而是會講法律、認證據,浦誌強案對此做出了證明。浦案原有的一些證據未被檢察院采納,法院最後以收窄了的證據進行審理和判決,對浦判了較輕的刑罰,並給予了緩刑。浦也是律師,名氣比此案7人大得多,對他的審判都能嚴格依法進行,其他涉案律師和助理又有什麽值得不顧證據給予特別“嚴厲打擊”的呢?
值得一提的是,律師的主陣地應當是司法戰線。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律師行業重新興起,為法治建設乃至社會建設作出巨大貢獻,令人尊敬。然而近年來出現一個新情況,有少數律師成為輿論場上最活躍的群體之一,是很多公眾輿論事件公開或幕後的推手,這不能說是很正常的事。此外,一些境外勢力對這少部分“人權律師”特殊關照,給予他們有別於中國其他涉案人的特別保護,也值得思考。
這些年確有少數律師“政治熱情高漲”,熱衷於做律師職業行為之外的事情,他們人數很有限,顯然不是律師行業的主流代表,卻被一些輿論包裝成“律師的良心”,這都是中國社會需要厘清的現象。
相信法院,相信中國依法治國的真實推進,這比聽信輿論場上煽情的口號要靠譜得多。在社會價值多元的時代,法律是辨別是非的最高準繩,任何價值觀都不能淩駕於法律之上。因此,關心此“律師案”的人,都應對最終到來的裁決予以尊重。(作者是環球時報評論員)
----某黨當年也是這麽做的!隻許你放火,不許別人點燈嗎?更何況證據呢?事實呢?有公布嗎?你說違法就違法?你說有罪就有罪?還沒判有罪連馬賽克都不打?!這是有憲政的法治社會的行徑嗎?!
"樓主為捧趙家STINKY FEET,也是蠻拚的。"
可惜趙家讓樓主姓“趙”嗎?該不會反問樓主“你也配姓趙?”
台灣這兩天就會顛覆政府,我們現在所居住的國度每四、五年就有一次顛覆政府的機會。
政黨、執政黨、國家、人民、政府這幾個概念要厘清,還是那種“黨天下”的過時思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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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得精辟,一針見血,為你點讚!!!!
法院的判定最權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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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不獨立,何來權威可言、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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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得給力,為你點讚!!!!
樓主為捧趙家STINKY FEET,也是蠻拚的。
可惜趙家讓樓主姓“趙”嗎?該不會反問樓主“你也配姓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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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不獨立,何來權威可言、可信?!
政黨、執政黨、國家、人民、政府這幾個概念要厘清,還是那種“黨天下”的過時思維。
尊重其受審的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