迄今為止,市場炒作過的毛澤東相關文物中,影響大、價位高、最神秘的莫過於“毛瓷”。隻是因為沒有官方的正式版本,這才給民間傳說有了想象的空間。筆者因為特殊機緣,有幸專訪了當事人和見證人,才掌握到一些鮮為人知的真相。 其實,毛主席在世的時候,並不知道為他定製生活用瓷這件事。當時中共中央也沒有為此事下達過文件。然而,為毛主席定製生活用瓷確有其事。這件事在當時並沒有名稱、代號,為敘述方便,暫且稱它為“7501毛瓷”(簡稱“毛瓷”)。與這件事聯係在一起的關鍵人物有五個:當時的中共中央辦公廳主任汪東興、江西省公安廳副廳長黃慶榮、景德鎮市委書記李克時、國家輕工部景德鎮陶瓷科技研究所副所長羅慧蓉、南昌“828”招待所負責人吳成俊。 這項任務緣起於1974年12月,是汪東興麵對麵親口交代給黃慶榮的。以下是黃慶榮的回憶。 1974年毛主席身體不大好,有較長一段時間住在湖南長沙。12月份,汪東興打電話要我去湖南,布置毛主席到江西的行程及警衛接待工作。在湖南省委警衛接待處,湖南省公安廳高文禮副廳長拿了一個瓷盤給我看,瓷盤上的圖案是毛主席喜歡的紅色梅花,說:“這是給毛主席用的。”我一看就覺得這些瓷器好粗糙,便說:“這個瓷紅不紅白不白的,不怎麽樣。我們江西造出來,肯定比這個好。”汪東興說:“你能行嗎?恐怕也難吧。”我說:“我可以試一試。”——這個被後人稱為傳奇絕作之景德鎮燒瓷事件,就在如此平淡而輕鬆的氣氛下確定了。 我從湖南警衛接待處得知,他們從醴陵定製了一些帶梅花圖案的家用餐具瓷器放在長沙毛澤東住處。1974年毛主席到湖南休息,用到這些瓷器時,微微皺了一下眉頭,什麽話也沒有說。長期在他老人家身邊的工作人員憑經驗猜測,肯定是對瓷器不滿意,卻不知具體所指何意。 1975年1月份的一個晚上,我專程到景德鎮,找市委書記李克時,與他商談了為毛主席定做家庭餐具一事。我問:“你能做出最高水準嗎?”於是他向我介紹了一些技術上的東西,表示景德鎮完成這項任務沒有問題。我與他反複商量,此事如果公開打著毛主席的旗號做,肯定要出大事,所以對外必須絕對保密,隻能說是給上級領導做的,數量不多,要求很高。全部口頭下達,不留任何文字材料。具體布置落實由李克時去辦。 因為下達任務是做家庭餐具瓷器,所以每套並不是按通常那樣以10個為單位,而是以3-5個為單位,供毛主席單獨進餐或與家人共餐時使用,一套的總數大概有40-50件左右吧,具體數目我記不清了,但是絕不是像外麵傳說的一套有147件或200多件。 李克時找了國家輕工業部直屬的景德鎮陶瓷科技研究所。第一次做出來的畫麵有船、河流,無論從構思還是製作品質,一看就覺得不行。我提議,把景德鎮的陶瓷技術高手調集在一起,成立專門班子來研究製作,李克時同意。這樣就推薦了陶研所副所長羅慧蓉(女,共產黨員),經我們兩次政審沒有問題,決定要羅來負責。李克時安排羅到招待所見我。為使氣氛輕鬆一些,我們邊吃晚飯邊談。我問:“你們現成的瓷器我們都覺得不太好用,能否另搞一個品種樣式給我們?”羅說:“可以,我們這裏什麽樣的人才都有,什麽樣的瓷器都做得出來。”我說了基本要求:“用料要最好的,絕對保證衛生安全,做出來要靈巧、好看、樸實、有個性特色,製作工藝要最好的,厚薄一樣,不準有一點泡或一點疵。”羅慧蓉當即表態:“可以辦。但是人手不夠,工作忙不過來。”我笑著說:“人手不夠你可以直接找李書記解決,錢的問題也找李書記。”此後為加強領導,成立了專門領導小組,由我當組長,李克時當副組長。分工:李克時解決資金和人力保障,要什麽給什麽;羅慧蓉在技術製作上負總責。此時使工作走上了軌道,時間已經到了1975年的4、5月份。 在此後的兩個多月內,試製組設計了很多種圖案,陶研所推薦出“水點桃花”、“翠竹紅梅”、“雙麵繪芙蓉花”三種,造型也搞了好幾種。考慮到毛主席酷愛梅花,“828”招待所1號院毛主席住處客廳裏所鋪的手織羊毛地毯中央的圖案就是一片盛開的梅花,於是就選定了“翠竹紅梅”。 開始試驗燒製了好多次,花費10多萬元,都沒有成功,也用完了庫存的高嶺土。為此專門到江西撫州地區臨川縣,組織老百姓上山撿了兩天,我記得還付給當地老百姓5000元,湊足了兩卡車高嶺土。拉到景德鎮,發動陶研所全所職工用手工的方法從中挑出兩噸精料。燒了兩窯,因釉下彩達不到要求又報廢了。我立即趕到景德鎮,找羅慧蓉到招待所,請李克時向她單位打個招呼,隨後就把她拉到南昌。一路上我什麽話也沒說,羅以為我要抓她顯得很緊張。直到南昌郊外的“828”招待所,帶她參觀了1號院毛主席來江西住的地方,我告訴她:“叫你們做的瓷器就是這套房子主人用的。到現在為止,你是知道這件事情真相的第三個人,回去以後誰也不準說。”這使羅慧蓉半天說不出話來,既害怕又高興。隨後她向我保證:“一個月完成任務,完成不了你就把我關起來。” 此後,羅慧蓉放下了其他工作。全所進入臨戰狀態,認真總結前一段的經驗教訓,集中全力攻關,試了三次,又花了約十多萬元,終於達到設計要求,時間大約是1975年8、9月份。從最後一爐中精挑細撿,好不容易才挑出了最好的10套精品分裝成10個箱子。 這10箱瓷器的分配:北京中南海4箱、湖南省警衛接待處2箱、江西“828”3箱、×××1箱。 試製過程中,每次燒製一窯大約是幾百件,好壞加起來總共約有幾千件。做完以後,我下令:1、人員撤回。2、試製過程中留下的殘次品瓷器全部打碎一個不留。3、銷毀圖紙。 後來羅慧蓉專門跑到南昌找我,請求:1、剩下的有些殘次品比其他普通瓷器還要好,全部打掉太可惜了,建議不要全部銷毀,一部分留在陶研所作科研用,一部分發給為此奮戰了幾個月的工作人員作紀念,保證絕對不說來由,也不賣。2、保留一套圖紙。當時,我沒有答應。後來我同意了,但特別強調絕對不準流入到社會上。最後他們究竟留了多少,我不知道,我自己是一件樣品也沒有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