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實味被秘密處死的真實經過
事情要從胡宗南進攻延安說起,若不是這一戰事,或許王實味此後的人生是另一番樣子了,1947年3月,蔣介石集中兵力對山東和陝北實施重點進攻。在西北,國民黨軍隊集中34個旅共25萬人,準備入侵陝甘寧解放區,攻占延安,摧毀中國共產黨和人民解放軍的指揮中樞。而當時陝北,解放軍隻有4個野戰旅,約1,7萬人,加上3個地方旅,在敵我兵力對比上。處於絕對劣勢。
13日,由胡宗南指揮的15個旅14萬人自洛川、宜川之線北犯,直取延安。人民解放軍頑強抗擊,在給敵人以重創、完成掩護任務之後,於19日撤離延安。
而在此兩天以前,即3月17日,王實味隨中央機關也一起撤離延安。已被關押了4年的王實味,是由二名中央社會部工作人員押送的,在路上,王實味不時發脾氣,說自己"不是托匪,不是特務","是上了某某人的當。"兩位押送人員立即喝令他"不要發謬論",'"不要挑撥"。兩個星期後,原在延安中央社會部審訊過王實味的淩雲(解放後,曾任國家安全部部長)在臨縣到興且的交界地碰到一個人躑躅獨行的王實昧,王實味說自己是與社會部幹部一同撤退的,因為走得慢,所以掉了隊。
4月16日,他們終於到達了目的地----設在興縣城郊晉綏公安總局的一個看守所。從延安到興縣這段路,他們走了將近一個月。到看守所後,那兩位對王實味撤退途中表現不滿的青年押送人員交代說:王是中央社會部的犯人,因延鯃鮳?w安撤退,送到你們這裏來關押。隨後留下兩份材料就走了。一份材料是關於王實味在行軍途中的表現,一份材料是1946年對王實味問題的甄別材料,這份材料是由康生指定做出的,結論認為王實味是"反革命托派奸細分子"。
王實味並不知道自己被送到了什麽地方,晚上在收押登記時,王實昧對工作人員說:"我是犯了錯誤的,我犯了《論共產黨員的修養》上的二、五兩條,即不能擁護真理和容忍、委屈求全,故改名王二五。我決不是托派。"他還說向記者談話承認自己是托派是"自我犧牲,是被迫的"。當工作人員告訴他這裏是看守所時,王實昧則說:"我過去在棗園工作及休養時,因有些人說些刺激我的話,因此使我精神不健康,身體也不好,希望這裏在環境上不要刺激我,在生活上能夠體貼我。"他還說;"我在延安,中組部給我送保健費時還稱我同誌,隻是因為在此次行軍途中發脾氣,才受處分。"
王實味的這些話顯然與兩名押送人員的交代及留下的材料上的口徑不一致。對於中央社會部寄押在此的"反革命托派奸細分子",晉綏公安總局當然格外重視,他們對王實味實行單押、嚴鎖,指定一個看守執行專管,不準見入,不準出門。而王實味仍不斷發議論,他說:"來這裏也好,很安靜,好好的休養一下",並說他的問題頂多半月至一月就可解決,要求曬太陽,吃雞子。
看守所工作人員根據王實味的情況曾兩次找他談話,要他好好改造,不要翻案。談話後'王實昧又承認自己"托派問題"與"反革命活動",並將詳情寫下材料,同時還給甘露、譚政文、張稼夫寫信承認他的問題,說明沒有精神病,要求以後分別中宣部或報社做翻譯工作。
就這樣,王實味被關押在晉綏公安總局看守所,轉眼近兩月約時間過去了。
不久,國民黨軍隊進一步進逼,其飛機不僅轟炸了陝甘寧與晉綏根據地的交通要道黃河渡口,也轟炸了作為晉綏根據地中心的興縣地區。在6月12日的一次轟炸中,王實味所在的看守所也被炸。由於看守所準備轉移,為此,晉綏公安總局子6月13日向中央社會部寫了一份報告。請示對中社部寄押在這裏的犯人王實味應如何處理。這份寫給中社部"康、李部長"(按:康、李部長,即指時任中央社會部正劇部長的康生、李克農)的報告,在根據中社部押送人員前此的交代及留下的兩份材料敘述了王實味的"罪狀"及其在行軍中的表現之後,請示道:"我處審訊科昨日被蔣機轟炸,急於搬家,對王實味究競應如何處理,望速來信告知!"
報告被緊急地送至距興縣60裏路的臨縣。延安撤退後,中社部一直駐這裏,在此之前,康生為搞土改試點也來到這裏。報告很快被批回來了,指示就地將王實味秘密處死。晉綏公安總局審訊科據此指示,於7月1日夜執行,將王實昧砍殺後置於一枯井掩埋。
第二天,即7月2日,晉綏公安總局審訊科將執行情況向總局作了匯報,總局又將執行情況向中社部作了報告。晉綏公安總局審訊科報告的最後一段(前邊為敘述王實味的"罪狀"及在行軍中表現。根據均為中社部前此帶來的兩份材料)說:"6月,經中社部原李部長批準處死後,於7月1日夜在興縣將該犯秘密處死。"晉綏公安總局的報告隻是審訊科報告的簡化,其最後一段為:"根據王實味的罪惡及表現,實屬無法改造,故請示處決,批準後,我們於昨夜在興縣將王秘密處死。"
這裏事實很清楚,由於敵機轟炸,看守所準備撥家,這一客觀情況是導致王實味被秘密處死的外在原因,而中央社會部康生、李克農的批示則具有決定性的作用。
早在延安時期,毛澤東就王實味問題發出過指示、要求對王實味不能擅自處理。
自陝甘寧保衛戰開始,毛澤東一直輾轉行進在陝北各個地區邊指導戰局,邊考察工作,了解民情,別人多次要他東渡黃河,他都不肯。1948年春天,由於全國形勢發展的需要,他東渡黃河,來到晉綏地區,先是到當時中央後委所在地臨縣三交鎮。據有關人士回億,毛澤東正是在這裏第一次聽到王實味已被秘密處死的消息?他當即表示不滿,要人再賠他一個王實味來。
3月25日,毛澤東由臨縣到達興縣,於4月4日離開興縣去河北。據有關人士回憶,毛澤東在此間又談及王實味被處死問題。
1948年4月4日,毛澤東一路輾轉,最後到達河北省平山縣的西柏坡村。9月8日,他在這裏主持召開了在中國革命史上具有重要意義的中央政治局會議。在開會前一周,即1948年8月31日,李克農就王實味問題向中央寫了一份檢討報告(此時康生已調任,李克農任中央社會部部長),內容稱:(關於王實味處死的事)"我應負主要責任。當時我距中央僅一河之隔,且有電台與中央聯係,這樣殺人大事,尤以負保衛工作主要責任者,事先既未請示,事後也末報告,隻借口軍事緊急情況及強調王實味由延安撤退到興縣時的反動言行,不顧黨的政策擅自批準晉綏公安總局的請求,將王秘密處死,這充分表現我無組織無紀律,圖省事,伯麻煩,自以為是,表現自己的錯誤……"
毛澤東在9月1日的批示中說:"有所聲明即夠,不必議處。"並請書記處有關同誌閱圈。劉少奇、周恩來、朱德、任弼時以及鄧小平、彭真、饒漱石、聶榮臻、賀龍等都在報告上圈閱。
李克農的報告上引人注意的一點是,他強調了殺人他應負的是"主要責任"。而不是全部責任,因為在批準處死王實昧時並非他一人作主,而還有當時的頂頭上司康生部長。
1962年,毛澤東在中央擴大會議上兩次提到王實味被殺事,他說王實昧屬可殺可不殺,是保安部門未經批準殺掉的。指出對於這件事:"我們總是提出批評,認為不應當殺。"不久,鬱鬱於心的李克農即在一天工作很晚後,突發腦溢血淬死。
對於秘密處死王實味,解放後平步青雲,最終成為黨內大奸的大野心家、大陰謀家,繼續製造了無數冤假錯案的康生則心安理得、不置一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