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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西藏問題我認為王力雄說的很好.比製定條例的豬腦子們強

(2008-03-30 14:45:29) 下一個
王力雄評十七條協議

對半個世紀前簽訂的《十七條協議》,中國政府和西藏流亡者的看法完全不同。中國政府目前正在舉行規模宏大的紀念活動,西藏流亡者則普遍認為十七條協議的簽訂沒有合法性。北京的學者和作家王力雄認為,應該在達賴喇嘛在世的時候,重新簽訂一個確定西藏地位和自主權的文件,這樣才能解決西藏問題。王力雄曾經多次進入西藏實地考察,並發表了《天葬》等有關西藏問題的專著。以下的評論代表王力雄本人的看法。

雖然十七條協議的確是在軍事威脅下簽訂的,但不能因此斷定不合法,因為曆史上和國際上很多重要協議同樣是戰爭的結果,都在得到執行。但是十七條協議的合法性還需要從另一個角度考慮──作為一個由雙方簽訂的協議,需要對協議進行完整的實施,而不能隻實施部份條款,不實施另外的條款。十七條協議中關於西藏製度不變、達賴地位不變、不強迫西藏改革、維護西藏宗教等條款,從1959年3月的拉薩事件後就不再實施,而這種改變沒有得到簽署協議的另一方──達賴喇嘛和西藏地方政府的同意。在這種情況下,十七條協議應該被認為已經終止。

然而十七條協議對中國的重要性在於,它是在中國與西藏改變原本以“禮”維係的東方式關係、接受以“法”建構的主權關係之後,西藏方麵第一次正式承認西藏屬於中國,是唯一的有法律效力的文本。如果十七條協議終止,其中的西藏屬於中國的承諾也就隨之變為無效。

這一點是“西藏問題”之所以存在的基礎,國際社會對流亡西藏的支持,根源也可以追溯到這裏。因此,解決西藏問題,最佳途徑莫過於中國與西藏重新簽訂一個確定西藏歸屬中國的協議。

目前,能夠被絕大多數藏人共同聽從的唯有達賴喇嘛,除此沒有人可以整合已被嚴重分化的藏民族,國際社會普遍承認達賴喇嘛是藏民族的代表,因此他具有足夠的權威性。同時有利的因素在於,達賴喇嘛多次表示西藏可以留在中國。如果能夠達成一份達賴喇嘛簽署的法律文件,承認中國對西藏的主權,那麽無論藏人還是國際社會,從此對西藏屬於中國的事實就無從質疑,西藏獨立的訴求也就失去根據,占中國四分之一麵積的領土從此也將不再有合法性方麵的爭執。

中國政府應該抓緊十四世達賴喇嘛健在的時候簽下這樣一個協議,達賴喇嘛一旦去世,機會就可能失不再來。因為在西藏是否歸屬中國的問題上,除了達賴喇嘛,沒有任何人能夠說服整個藏民族。

目前中國政府之所以拒絕與達賴喇嘛談判,原因在於達賴喇嘛不是無條件地同意西藏留在中國。作為交換,他要求中國方麵給整個藏區以高度自治。其實,隻要西藏主權能夠保證,藏區怎樣劃分隻是技術層麵的問題,西藏高度自治則可以減輕中央政府的負擔。鄧小平對解決西藏問題的說法是“除了獨立,什麽都可以談”,達賴喇嘛則明確表示了不尋求獨立,因此,雙方在根本立場上已經是一致的,那麽現在該做的就是開始談判。因為隻有談,分歧才能開始接近,問題才能得到解決。這是符合中國人民和西藏人民的共同利益的。

以上是北京的學者和作家王力雄的一篇評論。這篇評論代表王力雄本人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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