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 (81)
2009 (109)
2010 (67)
2011 (60)
2012 (46)
2014 (49)
2015 (47)
2018 (45)
2020 (30)
2021 (75)
2022 (58)
2023 (54)
本來不想參合九天法律男這個話題,畢竟“清官難斷家務事”。今天看了波大的帖子,說得合情合理,想到自己這兩天看了些北郵同學群的細節,除了氣更多的是傷心。也忍不住要跟著波大罵“ZTMD糟”,糟人、糟事、糟心。
九天男做得完全合乎美國法律。他們有信托,財產都規劃好了,女兒沒給父母留錢安排晚年,女婿當然更沒法律義務去做。父母心疼女兒趕來美國送終,九天男沒讓老兩口自己出錢都算有情份啦,按中國城市目前的收入標準,退休工人也是可以自己負擔機票的。
就像有朋友說的,九天男是把中美法律用到極致的人。為了自己的利益,他一句“我合法”就把眾人的嘴堵得死死的。
一手握著美國法律,他按遺囑和信托不分老人一點錢;不顧守喪的傳統,更不顧兒女的感受,一手拿著亡妻的死亡證,一手拿著新妻的結婚證,緊鑼密鼓地度蜜月、懷寶寶;用亡妻的ID入群和老同學們硬懟,說自己合法,說給老人買有機牛奶雞蛋了所以仁至義盡了、說自己孩子參與找填房了、說全家其樂融融老人家嫉妒失落了......最後還在老人急火攻心失控的時候招警把老人徹底趕走了。
另一隻手握著中國的人情,穀歌20年的資深白領、家裏有6套房產的富人,居然第一時間仗著同胞情誼搞起了募捐!有人為他辯解說錢都在房子裏沒現金,那他怎不按美國人的慣常做法透支信用卡啊?1.8W,一張信用卡的額度都不到。
把老人弄來伺候臨終的妻子,怎麽不能送臨終關懷?老美不都這麽做的?
和老人關係尚好的時候居然想著讓老人照顧新妻的月子,關係破裂了就借故招警趕人。電視劇都不敢這麽寫。
這位鄧女士的悲劇簡直是悲傷到極致啊!白發人送黑發人,還是失獨,父母以後的20年無依無靠;女兒還不是車禍心髒病這種痛痛快快地走,是被癌症折磨到最後一刻。怎麽忍心讓兩個老人在家裏照顧瀕死的女兒?癌症末期很痛苦的,讓白發蒼蒼的父母扶著女兒如廁、洗澡,讓老人天天麵對被癌症折磨得奄奄一息的女兒,這是人間多大的痛啊!
理智派可能要懟我:“也許是人家女兒自己要求住家裏讓父母伺候的”。是,可能這樣。我隻是說,她的父母麵對這樣的死亡,是不是比接到醫院一個電話噩耗的那種更加痛?陰影更深?活著的家人是不是應該給老人更多的關愛?
九天男做得符合美國法律,老兩口也不見得沒有錯失,網上議論也許是起了推波助瀾的作用。但一切的一切,原本都是可以用正常的人良心加上花點錢可以好好擺平的。
何況,老人隻是要女兒合理安葬好,隻是希望在疫情下坐個商務艙寬鬆一點、防病毒效果好點,過份嗎?就算要分12萬,難道是天文數字?哪個工作20年的白領做不到?怎麽就是無底洞了?退一萬步說,就算老人混不講理,以後還不斷要錢,那時候九天男倒是可以用美國法律輕鬆抵擋的。
我覺得鄧女士的悲劇很極致的還有一點是鄧女士至今都不能入土為安,還在為了墓地的一點點錢扯皮。九天男,你是一個有6套房產的富人啊!無論中外,就是湊份子,也得買一口薄棺入土為安吧?就是罪犯,隻要不是太重的,都能特赦一天參加家人葬禮呢。死者為大,這個在任何文化裏都是這樣吧?
當然,鄧女士悲劇最極致的是她的兩個孩子不能好好化解喪母之痛。正是初中高中的青春敏感期,失去媽媽是人生最大的痛。沒有時間平複心情,就得迎接新媽媽、新弟/妹,還得麵對家裏的一地雞毛和全網曝光,多大的傷害啊。
有心理學專家說過,兒童時期床底下伸出的一隻手,都可能會帶來一生的陰影。九天爸爸把“睿智懂事”的高帽子扣到孩子頭上,怕是讓孩子們連悲傷或失態都沒有權利了。真是感情綁架綁到自己孩子頭上了。
當然啦,理智派又可能開懟了:”不正是你們網上這麽揭露,才會傷到孩子啊“,但九天男這大半年做了這麽多違背常理的事,他的同學熟人教會等也都沒有任何人傳閑言碎語,不是忍了又忍,給他們全家時間處理家務事;等無法處理了,連機票錢都得再次募捐的時候才不得不曝光的?九天男可能巴不得曝光,讓更多的人說“你是合法的”,他更可以睡個好覺了。
人的格局、認知、良心,在平時“你好我好”的時候沒有差別,關鍵時才看出來。九天男盡可以利用美國法律,守住自己的每一分錢,但他的節操碎了一地。當然,他是不會在乎的。他有自己的美好生活可以憧憬,有法律給他助力,還有大量所謂“理智派”的人給他撐腰。
人和動物的區別是有良知、有情誼、有社會規範、有公序良俗。當然,法律是最重要的,在“合法”的名頭下,可以把情理打得稀裏嘩啦,然後笑罵一句SB,自己笑傲江湖。
整個事情給我的感覺是這對夫妻的現金根本不夠。這大概也是渣男顯得尤為小氣的原因。 說他有六套房不像是真的,在矽穀即使兩個FAANG工程師也付不起6套的貸款。一套有六個房間的SFH比較可能。 如果現金不夠,他的前妻最錯誤的決定就是沒有賣掉房子。賣了房,為父母孩子分好錢,他愛娶誰就娶誰,人生一世, 既然走了萬事皆空就由它去了。
孩子可憐了!心理是傷害是長久難以修複的。
至於財產,美國婚姻法肯定保護核心家庭。。。。。。。悲哀的倆老人!
不知道這渣是哪方水土養出來的,哥都找不出形容詞來罵這渣了!
去世前三天要求亡妻入籍做信托,“如此病危情況下,亡妻在法律上應被視為不具有完全意識能力,簽字應視同無效或至少有瑕疵,或欺詐,獲重罪!中國美國都有大量判例可做參考”。
再有加州法律規定,任何住宅的前院和後院都不能埋葬骨灰和遺體。這個渣男一直在越法!
我的朋友在彌留之際做好了遺囑,給父母給子女給丈夫,還有五萬美金在她母親的山東老家設立了女孩子讀書獎學金。 病得支離破碎,她能從丈夫的眼神中讀出期盼和冷漠,但她依照自己的內心給每個人留下了安慰和安頓。
謝謝大家看帖留言。每條留言我都讀了,但不占版麵一一回複了,再和大家聊一段算統一回複吧。
首先,我不認為大家聊這個話題是網爆。既然九天男自己寫了自白書解釋了細節;既然都報警有案底了;既然老父親無奈再次開通捐款熱線了,這個就是社會事件而不是什麽個人隱私了。
我基本是按九天男自白書裏說的事件而評論的,當然有個別待考證的細節其實不該引用,比如“6套房”。不過,即使把這個細節抽掉,也不影響文章的主題論點。我這個帖基本是聊天的形式,沒有嚴格過濾個人情緒,也沒有仔細考證每一個細節,檢討一下下。
我評論此事的立足點就是文中三點:1)兩個老人極其可憐(比一般白發送黑發還可憐);2)鄧女士被搞得幾個月都還沒有下葬;3)兩個孩子比一般喪母的更可憐(連守孝的時間都沒有,就得迎接新媽媽新弟妹),在這樣的情況下,一方麵是男主有著顯而易見的幸福生活在前麵,一方麵是老人孩子淒楚可憐,那麽,男主本該更加有良心、更加大方一點。如果能用錢擺平的事情(買墓地、買公務艙機票、額外給點養老錢),就去做了,像個男人的樣子,不行嗎?把一切安頓好了,送走老人,自己也能更好地和新太太迎接新寶寶,不好嗎?
老人在女兒走後沒有立刻回國,還能住一個屋簷下,至少說明原先的家庭關係還可以。最後也是矛盾激化了,這麽悲痛的老人,在急火攻心的時候口不擇言是有可能的。九天男利用美國警察的就事論事,下了狠招。說白了九天男為了讓新嶽父嶽母來接替,非得趕走老兩口。原來老兩口沒及時回去,也不是賴著,是還有利用價值(不是還想著萬不得已可以幫著照顧新婦的月子?)
九天男是頂尖的好學生,又有MBA加持,是用盡手段讓自己利益最大、讓別人無路可走的“菁英”。鑒於此,我才出離憤怒。如果九天男是個沒有閱曆的粗人,和嶽父母就是大打出手我也不會多嘴,最多歎息一下“哎呀,還是不要這樣啊”。
確實,我不了解老兩口,但按九天男的自白書,他們最多也就能拿到11.8萬,同時要求兩張商務艙機票。這個要求完全不過份,養老錢應該說太少而不是太多了。老兩口女兒都沒了,也沒別的孩子了,說實話也是了無生趣。人生最後一次中美飛行,坐個商務艙過分嗎?
我是想到老兩口伺候女兒如廁、洗澡,看著女兒被癌症折磨吞噬,就要掉眼淚。麵對這樣的老人,換了我或者正常點有點良心的人,隻要數目合理也給得起,多少我都會給(除非要我全部身家讓我都沒錢吃飯養孩子了,這個不可能,沒這麽混的人,真這樣那會兒再叫警察也不遲),而且我反而會有一絲高興,至少老人還沒有在喪女之後斷了生活的信心。
唉,看到這樣的極品,也是長見識了。
其實,不僅是我們這些做女兒的,做兒子的也要未雨綢繆,在自己能說話、能做事的時候說正確的話,做正確的事,決不能讓老父母落入如此無助的可憐地步。
我的朋友昨天開始給我傳相關帖子,我的第一反映是,作為獨生女,父母健在,你怎麽不敢這麽死?她不是車禍類的突發死亡,是有預期的死亡,她居然如此不孝,沒有給父母留錢。父母健在,我們作為子女就必須為死亡和明天哪個先到這一未知做準備。立遺囑,定生命保險獲益人時,除了年幼的子女,一定要考慮父母的晚年開銷,做這件事是責任,千萬別想著別人會幫你承擔這份責任,哪怕這個別人是親夫,親生兒女,也不行。
不用惡意揣測親人是維護家庭穩定平安的做法,但絕不能低估人性的惡。不論夫妻活著時怎樣地日日說恩情,人死了還是會隨別人去的。如城中知名博主八千萬所言,作為妻子你要好好保重自己,要是死了,就會有其他女子進入你的家庭:“住著你的房,花著你的錢,打著你的娃。。。”不論你和丈夫生前多麽恩愛。每當我看到我的閨蜜不好好愛惜自己時,我都會很嚴肅地告訴她,絕不能如此行事。
婚姻是打一場人生大賭,遇到良人,那就是賭贏了,一生平安幸福,遇到渣人,那就是賭輸了,或離婚,或提高警惕,保護自己的利益。九天渣男的妻子,你賭輸了,你把最最疼愛你的老父母置於一個多麽苦難的境地呀!
這畜生已經跑到西雅圖去了,還把穀歌給告了,這樣下來官司沒結束之前穀歌不能解雇他!真是刷新渣男的下限!
農民伯伯?發表評論於?2022-03-16 20:36:17
現在灣區男同胞要組織鋤奸隊把他踢出矽穀
這樣不好吧。還有兩個孩子需要這個爸爸撫養
你不覺得光講情靠不住嗎?我們不應該從這件事學點教訓??這是我要表達的。
我不是反對為她發聲。 我的意思是我們作為外人,好多內情並不知道,評論的話不一定對。
我對我留的言我不敢說一定就對。但我想從另外一個角度看這件事情。 而且得一些教訓。
我想討論的是: 一個人如果先於父母離世,那他/她的財產是不是該給年老的父母留一點。孩子還年輕,有的是機會和能力自己賺錢。但父母不一樣,已經老了。
如果不能在父母生病時照顧父母,給年邁的父母,尤其是大部分退休金不高的父母留點錢總應該吧, 父母可以用這錢找保姆。不要老說父母為啥不能照顧好自己,說這話的人肯定沒見過父母年老體衰的無助。
這個事情的女主如果給父母留一些錢,也不會這麽被動。 父母肯定都會安排好她的後事。而且在她生病時是父母在照顧她,不是孩子。反而把錢都給了孩子。
當然對別人家的具體情況不清楚,說的可能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