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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夏天,沒有出遠門。
好不容易熬過漫漫嚴冬,等來了春光爛漫、夏日花開,何不在家好好享受一番呢?
不過夏天倒是沒少去逛曼哈頓。
我現在進城,不是為了景點或什麽特殊節目,完全就是走走逛逛。寫下來,作為遊記是不合格的,也沒有攻略可以參考,隻是一份細碎的記錄。對我來說,隨便去哪個街區走走,都會有新奇的視角,永遠也不覺得煩悶或重複。這就是紐約的魅力,至少對我是這樣的。
六月中旬好友一家來訪,一起隨走隨逛,不亦樂乎:《隨走隨拍隨想》
過了一周是兒子生日,他遠在北京,我代他去看他最鍾愛的地方:《今天是個好日子》
七月初的周末天氣晴好,說走就走坐上巴士,去總督島看海吹風。
隔了一周北京老同學來出差,必須聚!繼續進城逛吃,還趕上了曼哈頓大停電。
這兩次也寫在博文中:《逛總督島,會老同學,遭遇停電》
八月份又進城,和住在曼哈頓的好朋友相聚。寫在這裏留個記錄。
如果不是與老同學L夫婦相聚,我幾乎忘了自己二十年前還有一段白天上班、晚上讀書的"奮鬥史"。
話說那會兒我在曼哈頓做著"白領麗人"。每日套裝高跟鞋人模人樣的,又是在光鮮好玩的廣告行業;其實是揣著一個雞肋文憑、做著一份十三不靠的工作。
那會兒電腦熱,我的腦子也熱,想著人家都轉行IT掙大錢了,咱也去!
於是,我就去讀書了。不是街邊的培訓班,是大學裏正兒八經的CS Master program喔。
忘了怎麽混進去的,也忘了怎麽撐下來的。反正一周兩三次下班後來不及換衣服就去上課,雲山霧罩地聽老師胡侃。
學了一年,真心覺得這不是自己想要的。我半路出家又是part time,不是拔尖的好學生,但也能跟上,也沒掛科啥的,就是覺得甚是無趣。我是自我的人,不勉強自己做不喜歡的事。所以雖然大家勸我說文憑就在眼前,堅持一下吧,我還是放棄了。
這一段經曆還是很正麵的。我以"CS碩士在讀"的身份跳槽到所在行業的龍頭老大,在IT部門打擦邊球,辦公條件超好,有獨立辦公室,覺得可以把"白領麗人"上的引號去掉了,至少可以挪個位:白領"麗人",maybe.
再後來,我又換了現在的工作。那會兒我已經不需要把這段讀書經曆寫在簡曆裏了。再說,輟學有什麽可寫的?
這次讀書最大的收獲是認識了L等一票好友。當時我們一個小圈子常來常往,他們都是一等一的好學生,畢業後都乘著IT的東風在各行各業大展風采,如今都是頂梁柱。
後來大家步入中年,日漸繁忙,來往得少了,但友誼依然在心裏。
L夫婦曾住在我們家附近,他們精於廚藝又熱情好客,那會兒是我們聚會的大本營。家裏老人來探親,也在他們家裏互動過。後來他們搬到曼哈頓去住,來往就比較少了。
這次重新聚首,說不出的高興!他們也愛旅行,剛從多洛米蒂回來,明年準備去百內,我們正好互通有無,交換一下攻略。
原本想吃個Brunch。他們現在是正宗的New Yorker,咱們入鄉隨俗一下嘛。
好友家附近有個"Upland"。沒曾想,因為奧巴馬訪問紐約時在那裏吃過一個漢堡包,她家就成了美國版的"慶豐包子鋪"了。火得不行,訂不上合適的時間。
無法就近,就幹脆換個環境去西邊吧。在HARBS吃個便餐然後去Highline走走,或者Chelsea Market逛逛。
嘮叨半天,怎麽一張圖都沒有?!
好吧,先看看歲月的殺豬刀如何把一個勤勉奮鬥的"白領麗人"變成一個抱狗種菜的中年大媽的。
我這個執念的人,HARBS隻是一個連鎖店,真的值得一去再去嘛?好在好友夫婦沒去過,就圖個清靜幹淨,適合聊天。
兩張吃的:
再看看無主題隨拍。
最喜歡曼哈頓這些鬧中取靜的地方。
街頭小景
地鐵裏的大漢
想起來了,這次沒去成"Upland",但五月份國內老同學來參加孩子在哥大的畢業典禮,我們去了人氣爆棚的"Community"吃brunch。聊得開心吃得盡興,值得推薦一下這個店。
是不是人氣旺盛?
一部分吃的
以吃來結尾,很符合我的習慣。那麽,就此打住吧。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