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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以國安為由規避刑責 國務費案扁打「阻卻違法」牌

(2007-02-03 20:47:25) 下一個
2006.09.20  中國時報
圖以國安為由規避刑責 國務費案扁打「阻卻違法」牌
陳嘉宏/台北報導


高檢署正緊鑼密鼓偵辦國務機要費,據指出,陳水扁總統前天與一位重量級財經學者見麵時,對於司法偵察結果仍表達出絕對的自信。黨政高層人士對於扁一肩扛起所有國務機要費核銷責任感到相當訝異,推測陳水扁應係以總統從事國安的必要性,以「阻卻違法」來規避所有可能的刑責。

「阻卻違法」在刑法中明訂,亦即行為雖然已經構成犯罪,但確有其他原因讓其行為不違法,這就叫做阻卻違法事由。以假發票核銷國務機要費,可能觸及偽造文書罪或貪瀆罪,不過,若有從事國家安全及機密任務之正當理由,即有可能阻卻違法。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立院三讀通過的國家情報工作法,已將「阻卻違法」列入其中。

機密任務可能阻卻違法

國務機要費核銷問題到底有沒有涉及違法,民進黨人士私下莫衷一是,各有看法。不過,根據日前媒體披露內容,陳水扁向檢方坦承他完全知悉國務機要費以假發票核銷的狀況,卻嚇壞了所有府院黨高層,不解扁為何出這招。

黨政高層人士指出,以總統的位階,不可能管到發票核銷這種小事,但以假發票核銷的確可能涉及偽造文書罪,總統隻要築起防火牆,對檢方宣稱「核銷的問題我不清楚」,也不是說不過去。

但扁向檢方坦承「所有的核銷問題我都知情」,等於是把所有責任扛起來。如果沒事,總統以下的所有經手公務員都沒事;如果有事,扁即要扛起所有罪責。

據指出,院黨極高層人士日前在一場聚會中討論此事,對於扁的供詞一度相當不解。不過當場有人提出阻卻違法的概念,熟諳法律的閣揆蘇貞昌頻頻點頭,認為這樣的說法的確有跡可循。

據了解,蘇貞昌日前也向一位南部縣市首長表示,總統府處理外交有其困境,例如,前陣子斷交的查德,隨時都向我們開口;連史瓦濟蘭總統來訪,他們的旅費也要我們付。言下之意,總統府以其他發票去報祕密外交,確實有其苦衷。

黨政高層人士分析,根據目前披露的檢方調查資料,的確有許多發票是基於情報外交作業之需,「便宜行事」報銷工作經費的單據。隻要檢方查明國務機要費沒有入私帳,此案就在偽造文書罪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中攻防,加上國務機要費用於秘密外交本就是事實,此刻總統的作為即可能「阻卻違法」。

吳淑珍入罪可能性不高

黨政高層人士指出,如果此案讓中低階公務人員扛,由於假發票是事實,這些公務員恐怕都逃不了偽造文書罪責,隻有總統能以國安情報的高度阻卻違法,也一併讓所有經手公務員免責。

至於吳淑珍是否可能涉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黨政高層人士表示,扁已說所有事情他知悉且主導,吳淑珍入罪的可能性實在不高。

據指出,陳水扁總統日前在與一位財經界重量級人士談及國務機要費爭議時,對於司法偵察結果表達高度自信,「我是個律師,很清楚自己在做什麼,違法的事我絕對不會做。」這位財經界重量級人士對於扁的說法印象極為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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