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機要費案 綠委:形同被告審被告
(2007-02-03 20:4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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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22 今日晚報
國務機要費案 綠委:形同被告審被告
【中時電子報林君宜/台北報導】
民進黨立委林國慶今(二十二)日指出,有人告發台北地院審判長蔡守訓、承審法官徐千惠、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張熙懷等八人,因「越權受理訴訟罪」變成被告,並已完成告發筆錄,若國務機要費案承辦法官與檢察官繼續審理,形同「被告審被告的道理,將成天大的笑話」。林國慶呼籲,法院應立即停審或更換承審法官與公訴檢察官。
林國慶指出,昨日宜蘭農民林謇ひ亞巴?ū鋇貦z署告發國務機要費案合議庭法官蔡守訓、徐千惠、吳定亞、擔任公訴任務的檢察官張熙懷、楊榮宗、周士榆、林達與張友寧等八人「越權受理訴訟」,已經違反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條公務員對於訴訟事件,明知不應受理而受理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已完成告發筆錄,因此,台北地檢署應緊急處理,停止審理國務機要費案或更換承辦人員。
有關法院繼續審理國務機要費,林國慶表達「嚴正抗議」,民進黨立委徐國勇則表示,在法律範圍內都給予「尊重」,民進黨團提釋憲,法庭不停止審理,那是法庭的職權判斷,釋憲案黨團仍會繼續推動,由大法官定奪,大法官也有可能做出暫時性處份。
林國慶認為,大法官第三百七十一號解釋文指出,憲法效力高於法律,法官有優先遵守義務,若對適用的法律有抵觸憲法疑義,應先聲請釋憲,各級法院遇到這種情況,也得裁定停止訴訟程序,聲請釋憲,大法官都已這樣解釋,為何國務機要費案的檢察官還持續審理,這些法官與檢察官是在「趕進度、做業績」。
林國慶表示,他不認識林謇ぃ??皺坤完成告發程序後,主動跑到他的國會辦公室告訴他,就算換另一批法官與檢察官審理案件,還是會告到底。
外界質疑吳淑珍不出庭,國務機要費案恐拖過陳水扁總統任期?徐國勇表示,如果以法律觀念來看,被告不到庭都是無從審判的,法律規定很清楚,就看夫人身體狀態,隻能信賴醫療團隊,大家要有惻隱之心、人性,不要妄加揣測。
徐國勇強調,如果身體許可,以夫人好強個性來看,在身體許可範圍,相信吳淑珍都會出庭,以心跳、血壓一個人最基本的生命現象來看,生理方麵在科學狀態是無從假裝,「就像判死刑的人,明天要槍斃,今天生病還是要給他醫,這就是人性」,在野黨不要做無謂的質疑、懷疑夫人健康,請尊重醫生評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