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拎包的進來^^

(2007-02-02 15:58:07) 下一個
法國四類(四類分子?)交ISF的同誌統計狀況
接上次話題

一是貴族。總財產在900萬歐元以上,例如,他們繼承了位於布洛涅(Boulogne)的一座私人公館,價值為600萬歐元,計稅毛收入減免(abattement)20%;托付管理的有價證券(股票、債券等)價值200萬歐元;家具和祖傳珠寶首飾為100萬歐元。

  他們的可納稅財產為780萬歐元,應繳巨富稅8.0045萬歐元。

  二是大老板。他們的總財產為2220萬歐元,例如,他們在奈伊(Neuilly)擁有一座私人公館,價值220萬歐元,計稅毛收入減免20%;本企業股票,價值500萬歐元(免稅);激勵性股權(stock-options)價值500萬歐元(免稅);藝術品價值400萬歐元(免稅)。

  他們的可納稅財產為176萬歐元,應繳巨富稅6675歐元。

  三是房地產主。總財產起碼有97萬歐元,例如,他們1985年以19.2萬歐元在巴黎14區購買了一套115平米的單元套房,現在價值69萬歐元,計稅毛收入減免20%;1998年以15萬歐元在大西洋海濱44省Turballe市購置了一座度假房,現價值為28萬歐元;雷諾Espace舊車一輛。不再有孩子負擔。

  他們的可納稅財產為83.2萬歐元,應繳巨富稅451歐元。

  四是商人。總財產為225萬歐元。例如,他們在馬賽開了一家藥店,價值130萬歐元(免稅);一套280平米的單元套房,價值53萬歐元,計稅毛收入減免20%;一艘15.5米長的帆船,價值22萬歐元;捐贈每個未成年孩子10萬歐元。他們的可納稅財產為84.4萬歐元,應繳巨富稅217歐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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