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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史蒂夫和一個水果 來源: 彭發朦

(2011-10-11 10:41:49) 下一個

兩個史蒂夫,一個叫史蒂夫·喬布斯,一個叫史蒂夫·沃茲尼亞克,都是蘋果公司的創始人。 

上世紀七零年代中,還在一家遊戲機公司做技術員的喬布斯,接到了改進電路板設計的任務。對電路板設計,喬布斯既無必須的知識,也無興趣。但是他必須賺那筆錢以謀生,所以想起了他在惠普公司工作的朋友,技術天才沃茲尼亞克。他告訴沃茲尼亞克,如能幫忙完成工作,將與他平分所得獎金。沃茲尼亞克出色地完成了任務,從喬布斯那裏拿到了350美元,因為喬布斯說公司給他的獎勵是700美元。後來沃茲尼亞克才知道了,喬布斯從公司拿到的獎金,其實是5000美元。 

蜀人李宗吾曰,成大器者,必膽大、心黑、皮厚,謂之厚黑三條。喬布斯在電路板項目上的表現,厚黑三條俱全。窺一斑而見全豹,喬布斯日後能成一代梟雄,商場上呼風喚雨,談笑間,讓對手灰飛煙滅,其實並無懸念。 

到七五年左右,沃茲尼亞克到騰出了蘋果-I,那台被稱為現代個人電腦原型的機器。作為技術天才,設計建造電腦,是沃茲尼亞克的興趣所在。成功以後,和朋友們分享成功,是最自然的舉動。所以那時在沃茲尼亞克常去的電腦俱樂部,朋友們可以免費拿到他的新電腦的設計圖。 

但是商業奇才喬布斯,顯然嗅到了百年不遇的商機。他設法勸說沃茲尼亞克辭掉了工作,和他一起成立了電腦公司,讓個人愛好變成一份事業。沃茲尼亞克本人其實十分熱愛在惠普公司的技術工作,再說喬布斯還騙過他,可是他最後還是選擇了和喬布斯一起創業,到也可見喬布斯的領袖魅力。這就是蘋果計算機公司的起點,以後的一切都成了曆史。 

喬布斯可能不是技術天才,但永遠是創新大師。請不要混淆創新和發明。發明需要技術,創新卻更多是創意藝術。比如,數字音樂播放器,應該不是蘋果的原創發明;I-Pod上最酷的觸摸璿輪,更是別家公司的專利;而3G智能電話的先驅,當然是黑莓。但是隻有喬布斯,才對風向和潮流,有超乎尋常的敏感。蘋果公司的誕生,靠的是這種才能。後來開發出I係列產品,讓公司脫胎換骨,鳳凰涅磐,更加靠的是這種才能。當整個電子工業在為薄利和低價頭疼時,喬布斯卻點石成金,把電子科技,變成了時尚品牌,讓蘋果獨得暴利。 

喬布斯還是細節大師。在蘋果公司沒完沒了的產品會議上,他常常會忽略產品的技術挑戰,但決不會放過用戶界麵的任何細節,比如字體是否好看,造型是否夠酷。所以喬布斯是天生的最佳產品經理,因為市場上失敗的產品,常敗在細節,那些被技術天才不噱一顧的細節上。 

沃茲尼亞克顯然不同於喬布斯。蘋果電腦第一次起飛時,沃茲尼亞克是其技術靈魂。在八零年代幸免於一次飛行事故後,他一度離開蘋果,在加大伯克利完成了因退學而未完成的學位。後來他再回到蘋果公司,卻隻願做普通工程師。他還把他自己相當一部分的股票,贈給了哪些和他一起創業蘋果,卻未得到應有股份的老同事。他後來主要的精力和財力,都貢獻給了科技普及和對下一代的科學教育上。 

五十六歲的喬布斯英年早逝,大家懷念一下,十分正常。不過他對人類社會的貢獻可以和誰比肩,還是留待一百年以後再由後人評判吧。 

沃茲尼亞克還在繼續著有意義的生活,當年喬布斯在考慮如何讓消費者掏錢時,沃茲尼亞克卻在考慮如何回饋社區。所以於我而言,沃茲尼亞克更像一個傳奇。 

至於蘋果公司,和所有的壟斷企業一樣,無休無止地牟利是本能。為了達成目的,蘋果的哲學是封閉和不兼容。你有選擇蘋果的自由,但是一旦你選擇了蘋果,你就別無選擇。未來的某一天,如果你擁有蘋果的產品,可能連一根普通的電源連接線,都必須是蘋果的產品,因為蘋果的芯片,具有識別的能力。 

站在公司的角度,蘋果公司這樣做沒錯。但是作為消費者,我可能會用蘋果的產品,但絕不為它的貪婪喝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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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BnBinUS 回複 悄悄話 家裏母女倆都用iPhone,我堅決不用,原因如溫所述
jerryli8168 回複 悄悄話 一直有拜讀你的大作, 敬佩你的知識麵之廣. 隻是我還真沒見過正直又"成功"的大老板,可否指點幾位?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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