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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駕車撞傷人

(2007-01-31 00:49:55) 下一個
我覺得如果出了這種事情,還是把後果想得嚴重一點好。這是我剛才看了相關的網頁後得出的結論。

http://www.rta.nsw.gov.au/rulesregulations/penalties/serioustrafficoffences/otherdrivoffences.html

這個網頁說明,若在道路上(停車場算不算道路?估計不算,但是可以類比)使他人受傷(非故意,第一次),這算嚴重違章,最高罰款2200,最高刑期9個月,吊銷駕照至少12個月。比我剛才想象的嚴重,估計比不少人想象的也嚴重吧。

所以,要是卷進了這樣的事,還是請律師吧。畢竟這不是兒戲。

我這些可不是法律意見,隻是個人感受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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