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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要扁案贓款“專款專用” 做反貪腐基金

(2017-03-11 22:57:10) 下一個


保外就醫的陳水扁

      中評社台北3月12日電/陳水扁與兒子陳致中以二次金改賄款,在美國購買2處不動產,經美國司法部沒收拍賣150萬美元,去年全數匯返台灣。但是,美司法部同時罕見地請求台“法務部”“切勿將贓款繳入國庫”,並建議應以“專款專用”方式,規畫設置“反貪腐、防製洗錢”教育訓練基金,作為反貪、防製洗錢之用。

      罕見請求勿繳“國庫”

      據中國時報報道,這筆折合台幣4500萬的扁家贓款,因牽涉法令問題,迄今仍存放“法務部”專戶,不過因去年修正《洗錢防製法》,“法務部”依法為辦理防製洗錢業務可設置基金,取得法源依據,這筆贓款可望成為“法務部”防製洗錢教育基金的“第一桶金”。

      至於之前瑞士司法部匯還扁家的“海角7億”、瑞士AVALLO公司帳戶2億元,均已繳入“國庫”。

      特偵組2008年偵辦扁案,發現扁家曾在銀行保險室藏有8億台幣現金,事後5.4億被洗錢到瑞士威格林銀行陳致中紙上公司AVALLO帳戶,其中2億是扁家在二次金改案中收賄,扁家以洗錢方式在紐約和維吉尼亞州購買2筆房地產,登記在陳致中名下。

      美台成功追贓首例

      2010年7月,美國司法部刑事組資產沒收及洗錢科檢察官,以這2棟房產疑似用貪汙賄款不法所得購買為由,提起民事沒收程序,並依台美司法互助協定,2度請求“法務部”司法互助,由特偵組提供美方相關證據資料。

      事後美司法部與扁家達成和解,美國政府2013年拍賣2處房產,得款150萬美元,創下第一起台美司法互助成功追贓案例。

      依慣例,美國司法部可向台灣提出分享沒收拍賣扁家房產所得,因此當年特偵組曾向美方請求以最高分享比例80%返還台灣。不過,美方一毛錢不要,將150萬美金全數返還台灣。

      防製洗錢第一桶金

      去年8月,“法務部”收到美方返還贓款,美方強調,這筆錢屬貪汙不法所得,基於國際合作,打擊貪汙及跨境洗錢默契,決定全數匯返台灣。但美方訂有但書,特別請求台方“切勿將這筆贓款繳入國庫”,建議應規畫設置反貪腐或防製洗錢教育訓練基金。“法務部”目前已積極規畫這筆錢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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