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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評:香港高院依法判決,重擊港獨氣焰

(2016-11-16 01:59:00) 下一個


宣判違法宣誓案受到媒體高度關注

      中評社香港11月16日電(評論員 魯燦)梁頌恒和遊蕙禎違法宣誓案終於受到依法判決,香港高等法院15日下午頒令梁頌恒和遊蕙禎早前的宣誓無效,同時取消二人的立法會議員資格。

      我們認為,香港高等法院本次依法作出的判決,是對甚囂塵上的港獨氣焰的一次重擊,是對人大釋法的正麵肯定,也是為《基本法》應有的重要地位正名立威,對未來香港的政治生態將產生重要影響。

      梁遊二人之前在立法會宣誓環節之所以氣焰囂張,敢於用侮辱國家、侮辱民族的方式麵對大眾,在很大程度上刻意踐踏《基本法》。而此次判決,是通過香港的司法體係,向全社會發出非常清晰的意涵:不管某些政客如何扭曲,不管某些法律界人士如何任意解讀,全國人大常委會對於《基本法》的解釋具有無可爭辯的權威性,中央政府對於被授權“高度自治”的香港特區具有無可質疑的管轄權,香港的政治生態演變必須尊重國家的根本利益,沒有“一國”的框架也就無所謂“兩製”的共存。

      由於中央政府長期十分尊重“港人治港、高度自治”,而香港的一些政治力量又刻意長期隻堅守“兩製”,有意識地忽略“一國”,《基本法》這個對香港實行“一國兩製”極為重要的法律基礎,長期沒有得到應有的尊重,不是被視為香港一切法律的基礎,而是經常被當作一種空有其名的“漂浮物”。

      此次判決結果,無疑與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基本法》的主動解釋,有著相當密切的關聯。可以說,全國人大常委會此次主動釋法,不僅從國家層麵對於國家的根本利益表達了正義的堅持,也給香港社會傳遞了一個明確的信息,那就是必須真正尊重《基本法》在香港法律體係中具有的最高法律地位。

      通過此次人大釋法和法院判決,我們作為港人,對幾個長期模糊的概念應該重新明晰。

      首先,《基本法》不應被誤解為北京用來管治香港的“大陸法”,而是香港法律製度的重要組成部分。

      其次,《基本法》乃是從法律上保障香港實現“一國兩製、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重要基石,與香港的法治傳統並非對立的關係,而是香港現有法律的“母法”,香港司法界必須給予高度尊重。

      其三,《基本法》具備足夠的權威性與嚴肅性,絕對不可以任意曲解、肆意違背。任何刻意違反《基本法》的行為,必將受到法律的懲罰。

      香港的政黨政治近年來發展熾熱,但是由於選民的政治理性不牢固,政客的政治道德也就極不規範,導致很多政客競相采用比賽極端的方式刺激幼稚選民、玩弄民粹政治。香港高等法院此次能夠依法對梁頌恒和遊蕙禎違法宣誓做出判決,不僅是順應主流民意的正確判決,也為香港政治道德進行規範提供了一個契機。

      當然,港獨不會因為一次司法判決就從此銷聲匿跡。但是所有希望香港維持長期繁榮穩定的愛國愛港者,都應該對支持法庭對“港獨”依法懲處,也應該對《基本法》能夠正名立威感到鼓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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