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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毅中淚眼質問:兩年前礦難責任人還未處理? (圖)

(2007-11-23 07:40:49) 下一個

  中評社香港11月23日電/國家安監總局局長李毅中22日再次質疑:“11.27”事故發生快兩年了,移送司法機關的10多名責任人,為何還沒有得到處理?按照有關規定,移送司法機關、如何判刑等都應該向社會公布,希望早點把處理結果透明地公布。

  黑龍江省省長張左己表態:一定要記住“11.27”事故的教訓,事故中該處理的幹部已經處理,但造成礦難的主要責任人移交檢察院後卻還沒有得到處理,逍遙法外,怎麽得了?不能睜隻眼閉隻眼,要好好查!

  工人日報報道,2005年11月27日,龍煤集團七台河分公司東風煤礦發生特別重大煤塵爆炸事故,死亡171人,傷48人。國務院調查組認定:這是一起重大責任事故。

  2006年7月,經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同意對東風煤礦礦長馬金光、龍煤集團七台河分公司調度室主任楊俊生等11人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同意對龍煤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侯仁等21人給予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

  昨天再次提起那次事故,李毅中的眼圈紅了。11月21日,李毅中特意率領督查組到東風煤礦走訪,在曾經發生事故的井口,他聲音略顯顫抖地說:“當年我就站在這裏等待救護隊的人員救出死難的礦工,心情非常沉痛。”

  當李毅中了解到“11.27”事故中包括礦長在內的11名事故責任人還沒有得到處理,他氣憤地說:“我是事故調查組組長,有權利責問事故責任追究。

  事故發生快兩年了,為什麽還沒有處理結果?”李毅中當即請黑龍江省副省長劉海生了解此事。隨後,當地有關方麵反饋的信息是:大家都覺得很奇怪,誰都不清楚怎麽回事。

  在今天督查組與黑龍江省政府交換意見時,李毅中指出黑龍江省安全生產工作存在“死角漏洞”等問題。比如,七台河市在“回頭看”過程中,對規模以下小企業還沒有進行補課;城子河瓦斯發電機組現場查看中,發現沒有瓦斯濃度監控設施;東風煤礦瓦斯抽采率隻有17%,遠低於全省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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