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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前信托(living trust) 和遺囑

(2010-09-02 14:21:11) 下一個

2年前咱倆撇下孩子們出門去旅行,現代社會,世事難料,一個飛機失事,就可能全軍覆沒。所以行前做了生前信托(living trust),同時請律師做了一份遺囑。自己付了$120公證費用,其他的由公司的保險付(Legal assistance 約$1500)。

MS生前信托主要是為了雙方有一人先走時,放在信托裏的財產(主要是房地產)不必 going through 勞民傷財的 probate。而遺囑是人走後如何分配信托裏的財產。

我們定的信托管理人是配偶,如果兩人一起走,信托管理人和小孩子的監護人為大孩子,到小孩子成人時等分信托裏的財產。

遺囑寫明,配偶一方先走,信托裏的一半財產按照此配偶的遺囑分配:俺們都是平分給孩子外,給自己家人留一點。如果孩子未成年,此份財產由當時的監護人代管。

配偶再婚時自由支配自己的另一半財產。

好像就是這些,再具體就得回家翻文件了。:)

另外,提醒加州的同鞋們:有房的人最好都做一個生前信托,否則 probate 要花幾年時間幾萬美元,probate期間,不能買賣此房地產。所以即使你有錢付得起probate 費用,也拖不起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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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 ()評論 (2)
評論
laoyangdelp 回複 悄悄話 回複ahhhh的評論:
You are right.
ahhhh 回複 悄悄話 雙方有一人先走時?No.
If you have joint tenancy, you don't need probate.
It's for the situation where both of you passed away, the kids or other people not listed on the 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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