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前信托(living trust) 和遺囑
文章來源: laoyangdelp2010-09-02 14:21:11

2年前咱倆撇下孩子們出門去旅行,現代社會,世事難料,一個飛機失事,就可能全軍覆沒。所以行前做了生前信托(living trust),同時請律師做了一份遺囑。自己付了$120公證費用,其他的由公司的保險付(Legal assistance 約$1500)。

MS生前信托主要是為了雙方有一人先走時,放在信托裏的財產(主要是房地產)不必 going through 勞民傷財的 probate。而遺囑是人走後如何分配信托裏的財產。

我們定的信托管理人是配偶,如果兩人一起走,信托管理人和小孩子的監護人為大孩子,到小孩子成人時等分信托裏的財產。

遺囑寫明,配偶一方先走,信托裏的一半財產按照此配偶的遺囑分配:俺們都是平分給孩子外,給自己家人留一點。如果孩子未成年,此份財產由當時的監護人代管。

配偶再婚時自由支配自己的另一半財產。

好像就是這些,再具體就得回家翻文件了。:)

另外,提醒加州的同鞋們:有房的人最好都做一個生前信托,否則 probate 要花幾年時間幾萬美元,probate期間,不能買賣此房地產。所以即使你有錢付得起probate 費用,也拖不起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