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 (62)
2010 (72)
2019 (1)
1. 不了解的不投資。隔行如隔山。隔行不取利。什麽股票啦, 期貨啦, 石油啦, 統統不玩。 我玩不轉。
2. 我自己不能掌控的不投資。我自己開車一個小時的範圍內才投資。其它地方再好也不投。
3. 給自己留下犯錯誤的餘地。我倒賣過無數房子。基本上每一棟都有預料不到的事情出現。每一次都會犯錯誤。一般經過反複詳細計算,覺得能賺10萬的房子,到手也就是5萬6萬。覺得能賺5-6萬的,不賠就不錯了。
4. 不能隻依賴賣方給出的信息。我們前幾個月已經談好了一棟$1200萬的大樓。The deal was too good to be true. 唯一的租客, 雖然已經隻用25%的麵積,但是還要按照租約付整棟大樓的租金。這兩年的淨盈利就可以把我們的首付拿回來了。兩年以後,才減少到25%的租金。這25%的租金也夠維持成本。但是,它有權利再交納59萬罰金後,在兩年後完全搬出。雖然賣方反複強調租客不會搬出,但是我通過其它渠道了解到,兩年後租客基本肯定要搬。 所以隻好放棄了。
5. 寧肯錯過機會,不投不確定的機會。錢在手裏, 總還有機會。 我經常犯的錯誤是,耐不住寂寞。往往是手裏有了錢, 就想投出去。有點錢賺的項目,就把錢占住了。等真正好機會來了,手裏沒有錢。
6. 不隨便發展新的合夥人。我現有的幾個合夥人,在一起做生意很多年,一直都很愉快。但是新的合夥人就不一定了。難說誰對誰錯。往往是做事風格不一樣。該下決心時候不能下決心,好好的機會錯過了。有的合夥人太過注意小節,不看大局。當然也有極其個別的,不沾盡天下便宜決不罷休。 一樁生意做完了,用盡各種手段,一哭二鬧三上吊,利潤都被他拿走了。嚐到甜頭了,然後還想和我合作,我看起來就那麽傻嗎?
7. 做生意不認死理。見好就收。差不多就行。大家一起賺錢。尤其是讓你的合夥人賺錢,讓你的包工頭賺錢,然後,你的機會就多。
我太貪,好多時候小錢占了資金真的好deal來了沒彈藥了。說得無比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