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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 賣了我自己在維也納的一個小小公寓。
2012年, 我已經貸不到款了。錢也不夠買什麽。
剛好再我喜歡的地方,看到一個公寓,價格公道,但是,很長時間賣不掉。
我就讓賣方代理,問一問可以賣方貸款嗎?
回答是可以。
於是,16萬房價,貸款$13萬。花了3萬首付加過戶費,買下來了。
自帶房客,住了好幾年。每月房租$1500. 利息加本金,$758。 稅$195。 社區費 $293. 每月還有$250利潤。
前年夏天,房客搬走了。
裝修了一下。 花了1萬。換了新地毯,新廚房,想賣掉。
沒有合約。
又租了。
今年實在需要錢。賣了$23萬。拿回來十萬透頭。
總投入4萬。 平時出租的淨利潤有1萬2 (裝修時空關了三個月)。 賣出時的淨利潤6萬。
總回報180%。
基本滿意。但是還是賣早了。
同時,還是這一條,在熱門地區投資,升值是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