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黨。
其實利潤沒有看起來那麽多。
同時,能不能賣出去,還有變數。
緣起,是我們當地的一個Deal Hunter。 三年前,她想把一塊地賣給我。她是五十萬簽下來的,不過戶,想賣給我九十萬。
如果我真的能賺到錢,我倒是不在乎她賺的四十萬。
但是,我的調查結果,這塊地也就是值$120萬。
這塊地有一畝半,按照它的zoning, 一畝建8個單位,總共建12個單位。每個建成後,值$60萬。開發後,每個lot值20萬。開發前,也就是差不多10萬。所以,它應該是$120萬。
因為我自己不會搞開發,所以就沒有要。
去年,這塊地又出來了。當破房子賣,$50萬。當時,我錢不趁手,就介紹給一個搞分地很在行的朋友。他很喜歡。我們就準備下單。
問題來了。他他他他居然要分我的傭金。
“你花一個早上帶我看地,再花一個晚上下單,就能掙一萬五千塊,也太容易了。”
“我不買,你一分錢也掙不到。”
可是,能幫助他找到這樣的地塊,同時能判斷它的價值的能力,應該比這個值得多吧。 我讓你賺幾十萬,你要爭我一半的傭金。老王不高興,後果很嚴重。
我們的爭論還沒有結束的時候,那塊地已經簽約了。嘿嘿。也好,省了口舌了。
過了一個月,這個破房子又出來了。
嘿嘿,這一次,對不起朋友了。誰讓你要分俺傭金來著。俺自己現在得從利潤中分一杯羹。 找了一個俺的忠實合夥人。兩個人搞下來了。當時我自己名下沒有錢,要用退休賬戶的錢。是合夥人先墊出來,費了兩個月時間才把退休賬戶的錢鼓搗出來的。
地買下來以後,就去問俺當地一個真正的房地產大師,俺是不是應該賣掉它。能賣多少錢。 俺把俺想賣$120萬的根據講了。
本來想,大師應該誇俺有見地,有水平。沒想到,大師說俺要少了。居然說這塊地能值$450萬。
天方夜譚。天方夜譚。
我使勁眨了眨眼,咬了咬牙,確認我沒有在做夢。
再看看大師,他好像也沒有喝醉,挺正常的。
哇,天上掉餡餅了。又砸在俺頭上了。(兩年前砸了一次,是那個$220萬的酒店了)。
為什麽呢?因為這塊地拿來建住宅就實在太可惜了。應該建老年中心。
大師說,“我來幫你運作”。
“$120萬,是你的。但是超出$120萬的部分,我要提20%。”
我們當然沒意見。
幾個月過去了。沒有消息。
直到上周,有好消息。有人出價。$350萬。要求18個月的Study Period。 這樣,雖然我們錢賣少了,但是買方花錢做所有的功課。這一塊的花銷怎麽也得20萬。加上買方很有經驗。我們自己不一定行。
我已經找不到東南西北了。高興的。
可是,大師就是大師。不肯簽約。他希望賣到$400萬。
當然,現在一是還沒有正式簽約。即使正式簽約了,18個月內,買方還可以退出。所以,我知道我可能是高興得太早了。
即使賣出去了,除去給大師的$46萬,我們也就是掙$250萬而已。我分一半,$125萬。更可氣的是,還得打回退休賬戶去。花不著。
誰讓沒有城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