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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國買房當地主的經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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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任何時候,任何地點,不能幹任何違法的事

(2010-09-02 11:02:02) 下一個
如果你一定要幹,那麽,你的下場很可能是悲慘的.
如果你一定要冒這個險,那麽,你得在任何時候,任何地點,不能讓任何人抓住任何把柄. 包括你最親愛的人,和你覺得最可靠的人.
我認識的一個百萬富翁, 剛剛進去了.罪名是洗錢.
她在國內時,和她前夫離婚, 分了五百多萬美元. 來美國嫁給了一個老美. 由於中國的外匯管製, 錢是通過非常途徑轉到美國來的.可惜所嫁非人. 第二任丈夫是個花花公子. 離婚. 第二任丈夫要求分一半財產. 當然不同意. 第二任丈夫, 此時是第二任前夫,告到了FBI. 收進去了.
還有一個外地的著名經紀人, 和第二任丈夫在一起時,掙了很多錢. 後來離婚, 和第二任丈夫分財產引發矛盾. 第二任丈夫威脅要告發她偷稅漏稅. 她以為他不敢. 但是他還是告了她. 罰了七十多萬. 還好,沒進去.
君子愛財,取之有道. 違法的事,還是不幹的好. 動腦筋,想辦法,合理合法利人利己地掙錢,才睡得安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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