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山
引言
在美國從事房地產經營的七八年來,粗略估算,本人所參加過的房地產拍賣會少說也超過一百次。趁著目前地產市場蕭條,“閑著也是閑著”,不如將我經曆過的趣聞趣事寫出來與讀者分享。以下所述 基本是我的親身所曆。為增加可讀性以及避免有人對號入座,故事中的人和事稍作修改。
我所知道的非自願轉讓(Involuntary Alienation)房地產拍賣在本州有如下幾種:1.Sheriff sale (不知道怎麽翻譯, 由警官主持);2. 房地產稅拍賣 (Property tax sale); 3. 取消回贖權拍賣(foreclosure auction),或叫受托人拍賣(trustee sale)。本人所經曆的主要是第3種,以下所有的故事都源於此。
(一)兒戲般的拍賣場地
從書本上知道在取消回贖權拍賣上能買到很好價格的房地產後, 就很想到現場見識一下。經過幾番打聽,得知拍賣會每個禮拜五的上午在本縣法院大樓進行。回想起在電視上看到的拍賣會情景,個個與會者都是衣冠楚楚 ,正襟危坐,待到那拍賣官手持小錘往下一揮,便定買賣誰屬。還不知道入門要求如何,是否要帶備一定金額的銀行本票。但無論如何也應該到現場去看看才能清楚。於是,我翻出幾年不穿的西裝、領帶、連同公文包。收拾整齊,開車直奔目的地。
上午九點多鍾到達法院大樓,先看指示牌。但怎麽也找不到相應的標記。聽一個人說,可能在三樓會議室。上得三樓,也不見拍賣會的蹤影。問了兩人,都回答說不知道。攔 下第三個匆匆而過的職員,丟下一句“ 靠前門”。這就奇怪了,我剛從大門進來,什麽跡象也沒看到。 我趕緊跑到一樓,左右查看,也找不到拍賣的地方。正在東張西望時, 一位男士走過來問我找什麽。當時, 我大概被看作可疑人了。這也難怪,911 才發生不久 ,法院大樓又是帶點敏感的地方。我趕緊聲明,在尋找房屋拍賣會場。“那不是嗎?”。 我隨著他的手指透過玻璃門往外一看,隻見三五成群圍成幾堆。就像我們鄉下趕集的人們圍著做買賣一樣。我萬分驚訝,“那就是拍賣場?露天?”。“ 對,露天,隨便誰都可以進去”。
當天還下著毛毛雨。隻見一堆堆人分別圍著一個人在讀著什麽。後來才知道那人就相當於拍賣官的角色,人們簡單地叫他們 “Caller”。他們代表不同的受托人(trustee)拍賣借款人過期不付款(mortgage)的物業。他/她隻要把最後競投人 的價格(bid)連讀三 遍,沒新人應答的話,一單交易就算完成。拍賣就在這樣一個露天的地方進行。街上人來車往,既 沒有舒服的座位,也沒有一個拿錘子的拍賣官,更沒有正襟危坐的競投者 。競投者與非競投者都可以靠近去聽。常常還有人插話,“到了什麽價?”,“聽不見,請重複一遍”(因為周圍的嘈音太大)。還有人在拍賣的中途才插 進來。競投者的穿戴就更隨便了。 有些人還一身髒兮兮,看來是在做裝修。當時我一身西裝領帶的打扮。顯得與那環境格格不入。
就這樣一個兒戲的地方,一 筆幾萬到幾百萬的房地產買賣有時就在十分八分鍾內定局。每個星期五拍賣出數十到數百個房產,拍賣總金額達幾百萬到幾千萬。從這一天 起,連續 四年,我幾乎每場都到。也從此走上了經營房地產的不歸路。期中有成功的喜悅,也有失敗的沮喪。這是後話。是時不時發生 的一些有趣故事,為這本應緊張的場所平添不少戲劇色彩。
如果說拍賣場地過於兒戲的話,那麽當到你接收房產才發現成功投得的房產並非所看過的房時,就更令人啼笑皆非了。請讀故事(二)。
(二)看錯房
話說當年某個星期四下午,在兜兜轉轉行程兩百多英裏,“看”過二十幾個房屋之後,來到最後一站-A市。A市離我家有45分鍾的車程,是本州中心城市稍偏的衛星城。我原先設定,所購買的物業以離我家不超過半小時的車程為限。但現在是房地產市場熱火朝天之時,哪裏的房屋都是不容易買但容易賣。所以也不能要求太多了。
言歸正傳。當下翻開地圖冊Thomas Guide(當時我還沒有GPS),對照找到最後一個要看的房屋。把車停在街邊,對著目標房,做起評估來。屋頂看來蠻新,A-。 窗口是乙烯窗口(Vinyl window),A-。外牆是杉木(Cedar siding),A-.。前院整齊, B+。3房2廳,1.75個洗手間。房屋建於1959年。整個街坊(Neighborhood), B+.。整個城市,B。總體評分,A- 到B+之間。資料顯示第一按揭欠款11萬多,第二按揭欠款8萬多,再加罰款,銷售的相關稅和傭金,必須賣22萬以上才能平帳。而當時的正常市場隻能賣 20萬。換句話說,已經不可能放到市場上去賣了。現在是第一按揭(lender)拿去拍賣,根據本州的foreclosure法,一旦拍賣完成,第二按揭自動消失。已經有開拍價 $120,350。看來明天被取消的可能性不大。金額又在我的能力範圍。不錯,列入我的明天競投單中。
二十幾個房屋全部看完。一看表,五點不到,好,打道回府。
次日早晨八點,到網上與打電話查一遍更新。自己列的房屋清單或是延期(Postpone),或是完成取消 (Off),已經被減掉了一半。十點開拍,Caller先讀取消和延期的房屋。如此一來,我清單上的房屋,隻剩下四間。
好了,開始競投。我身上隻有15萬,高於此價都與我無關。前麵三間都因為別人出價高於我的最高設定價,或高於我身上的錢而放棄。
當輪到拍賣最後一間,也就是我在A市看過的那間時,隻剩下連我在內三個人競投。我心中暗喜,這回有戲。人少一般機會大。開拍$120,350。終於,我以$148,300 獲得。比我預先設定的最高價格$150,000 還低一點。已經三個星期沒買到貨了。帶著勝利者的欣喜,我接受競爭對手的祝賀。當他們問我關於正常市場價與裝修預算的看法時,我胸有成竹地回答,裝修少於1萬,賣出價20萬。
根據本州的法律,從房子被拍賣的當天起人,原業主有權在被拍賣的屋停留到第20天。
在第21天,星期六,我前往收樓。
到得屋前,看到房屋周圍收拾的幹幹淨淨。外麵好的房屋,通常裏麵也不會差。看來我買到一個最少裝修成本的房了。裝修費用可能不用超過5千 ,賣出20萬,扣除成本,利潤3萬多。兩個月內完成一次資金周轉,回報20%。再看那房號,是xx18。這是幸運號碼。看來這回想不發都難。我心裏正美滋滋地一邊盤算著一邊朝大門走去。 “Hi!”,突然開門出來一位中年女士。嗬,他們還沒搬走? “Hi!”。 我也應一聲。 “你找誰?”
開門見山, “我們公司在x月x日投得這個房子。我們公司是新業主,今天派我來收樓。” 我一副公事公辦,其實所謂“公司”就是我一個人設立的公司。以公司名義萬一有不愉快事情發生,不要直接衝我個人來。
“什麽?你在說什麽?” 。 我心想,裝得倒挺象。不過這我見得多。
“從你們房子被foreclosure拍賣那天開始,到今天是第 21天,根據本州的法律,你們現在已經是非法占據”。我不緊不慢,先占領法律製高點。這也是經曆多次煉就的本領。
“foreclosure?不可能!我們的房子不會被foreclosure!你一定是搞錯了”。這說法我也聽得多。不管它,我繼續“公事公辦”下去。
“我理解,我理解。我們公司比較靈活,如果你們搬遷有什麽困難,盡管提出”。我一副寬宏大量。她不再說什麽,轉身叫她丈夫出來。
“你有什麽文件證明這房子屬於你們了嗎?” 她丈夫很冷靜地問。 “這當然有”。我有備而來,遞過Trustee’s Deed。
他很仔細地讀起來。“這上麵被拍賣的人名不是我們”。
“這。。。。”我一時還沒反應過來。
“這上麵的被拍賣房屋的地址也不是我們的地址”。
“你這不是xx18嗎?”我抬頭再看那房號,沒錯呀。
“房號是一樣。不過我們的是33rd Ave S,而你文件上麵寫的是33rd Place S。那是前麵一條街”。
“這。。。”。我剛才還振振有辭,這時啞口無言,滿臉尷尬。狠不得有個洞鑽進去。我趕緊道歉。灰溜溜轉身就跑。
來到33rd Place S,找到同樣的房號xx18。一看,傻了眼了。前院布滿黑莓(Blackberry) 。垃圾到處都是。屋頂看來最多還有3年。 窗口是單層玻璃-。外牆是T1 Eleven, 很多地方毀壞。光是外麵看,起碼要花3萬。這“8”(發),隻能是發夢的“發”了。看這情景,還不知道裏麵是不是做毒品的。
這屋想不要也是我的了。趕緊向鄰居打聽一下背景再說。
“我是你隔壁的新業主。我在foreclosure拍賣上買 入該房屋。請問您知道關於這個房屋的什麽嗎?” 這回用“我” 比較有利。
一聽是新業主。兩夫婦眉開眼笑,趨前跟我緊緊握手。 “謝謝你,謝謝你”。他們齊聲說道。知道有人來收拾殘局了。隻有這時候,我才回來一絲“英 雄”的感覺。
“知道,知道。他們搬走已經半年。聽說裏麵地下室漏水,不知修好了沒有”。
在當年的市場,想不虧損賣掉是不可能啦。隻有做簡單的裝修,租出去再說吧。當時的貸款利率很低。所以租金回報還不錯。可以守。
故事後記:這樣守了三年多,終於在去年年頭賣掉。帳上反映營利1.5萬。可是整體房地產市場已經上升了 20%。假如再把 “機會成本” 考慮 進去 的話。那麽虧損是無疑了。不過,生意都是有盈有虧。這樣想倒是無所謂了。主要分別是看你是否盈大於虧 和大多少。
聽完這個買的房不是看的房這麽烏龍的故事以後,假如有人告訴你,有比這更烏龍的,就是居然有業主不知道自己房被拍賣,你信不信呢?我可以負責任地告訴你:有!真有!請讀故事(三)
(三)烏龍的業主還是烏龍的律師?
(聲明:以下故事有部分虛構。關於法律部分隻是本人的理解,不一定正確。就純當故事來讀吧。)
又是一個緊張而熱鬧的星期五。隨著房地產市場的加熱,拍賣場上的氣氛也越來越熱。我參與競投一個被第二按揭拍賣,起拍價 $10,360的房屋。經過十幾個競投者一番激烈的競投,我以$35,600 投得。連續五個星期的空手而歸,總算讓我又做一回“大爺”。
照例,等到第21天,我前往收樓。
敲門後出來一位女士。接受上次的教訓,我先驗明正身。 “請問A先生與太太在嗎?” “我是,請問。。。”
“我們公司在x月x日投得這個房子。我們公司是新業主……..” 還沒等我背完我的台詞,她先生已經加入。隻見他們連連搖頭。
“ 搞錯了,完全搞錯了”。A 先生慢條斯理地說。
什麽?我又搞錯了?不會吧?拍賣前我反複查對地址,上來我先對姓名。那又是錯在哪裏呢?難道我真的象我們鄉下所說,千次笨x,沒一次相同嗎?不過每次笨都相同的話,這人也無可救藥了。這次要錯也不會是相同的錯吧。先自我安慰一番,定定神。
再看這對中年白人夫婦,男的長得高大斯文,說話慢條斯理。女的也是凹凸有致,該多的地方多,該少的地方少。看著就順眼,讓人覺得信賴。怎麽說也不象是在鬧離婚,或別的原因丟下房屋不管的人。且聽他們怎麽說。
“幾個月前我們是收到了foreclosure 通知。不過之後我們解決了。不可能有什麽foreclosure了。一定是有人搞錯了”。A 先生說得既清楚又堅定。
“那你現在每個月都在付貸款?”。這是個關鍵點,根據本州的法律,從業主停止付貸到拍賣不能少於120天。要是他們每月真的還在付貸款的話,foreclosure是不能進行的。我想搞清楚到底是誰和那一步錯。
“對,每個月都在付貸款。我有全套文件在”。他一臉篤定,充滿自信。
那聽起來是Trustee 與 Lender 沒做好資料更新,稀裏糊塗地拿人家的物業去拍賣了。這不是沒有可能。我就經曆過兩次,在完成拍賣後的幾天,Trustee 打電話告訴我要取消那次拍賣,把錢退回給我(不過那兩次不是拍錯)。還有一次就離譜 了,將應該被拍賣的房屋鄰居的房去拍賣。也是直到收樓的那天才被發現(那是另一個故事)。 看來我又是白忙一場了。不過,我拍下來的價已經是市場價的80%,加上裝修,馬上轉手獲利的空間不大,隻有出租來守才比較合理。所以這並不是一個特別好deal。回頭問Trustee退錢就得了。這樣一想,我就坦然多了。
接著我跟他們聊了起來。我先讚揚他們前院的美化搞得很好,告訴他們我就是看中這點才高價都投的。他們很得意於自己的功夫。得,乘著這好氣氛我想多了解些他們的背景資料。我還是有點不死心,我又把話題兜回foreclosure上。
他很坦然地告訴我,半年前因為丟了工作,付不起貸款,被發出foreclosure 通知。所以申請破產保護令第十三章 (Chapter 13), 進行債務重組。現在有新的工作,但錢還是通過破產法庭轉付債權人。他接著就問我,可否告訴他的房屋在拍賣會上競投到多少。我告訴他們是$35,600 投的是第二按揭的拍賣。
“什麽?$35,600?$35,600能買下這樣的房?我這房最少也值$320,000!哪裏有這樣的好買賣請告訴我,我也想去買。”
“不是。$35,600 隻是投第二按揭 K 銀行(房屋淨值貸款)的Trustee sale。你的屋還有第一按揭B銀行的Lien $220,000 在上麵。也就是說,假如這次拍賣程序不出問題的話,我的成本是 $$255,600。”看他滿臉疑惑。我向他仔細解釋了Lien 的位置(Position)關係。你不付B 或K銀行的貸款,任何一個都權拿你的房去拍賣。
他臉色開始有點緊張, 反複問我為什麽K銀行有權拿他的房去拍賣。我告訴他兩者在foreclosure 上有同等的權力,因為他簽給B和K銀行的都是Deed of Trust。而Deed of Trust上麵都有foreclosure條款。說著說著我覺得有問題了。他說他一直在付款,是否隻是付B銀行而不付K銀行呢?
“你是否肯定都付了B和K銀行的貸款了?或是隻付B而沒付K銀行?”“你有沒有收到過K銀行的foreclosure通知?”我緊追著問。
“我專門雇請律師S來處理破產申請,停止foreclosure,以及債務重組後的付款事宜。她不會搞錯的。你可打電話問她。……我欠K 銀行才8 千多元,怎麽就能轉移我房屋的所有權呢?……” 他越說越激動,開始重重複複。我終於聽明白問題所在。他們原來真的沒付K銀行的每月利息。
第十三章(Chapter 13)的破產保護法是允許你用一個付款計劃(3-5年)分期付清部分或全部債權人的欠款。但對以房屋做抵押欠款,隻允許你分期付清由破產申請日起以前的欠款。破產申請日後,你依然要按期付清Lender的所有到期款,就象正常付款一樣。對麵臨foreclosure的欠款人,它能起到暫時停止foreclosure進行的作用。這就是為什麽一些欠款人在靠近拍賣日,甚至在拍賣日的當天提出破產申請(我們當地拍賣開始於10:00am,他們在9:00am到10:00am遞申請)。Trustee在開拍之前沒有及時更新資料的話,就會造成拍賣無效。那就是我上麵提到的兩次在完成拍賣後,Trustee 打電話告訴我要取消那次拍賣的原因。這是題外話。
事後在與A太太的閑聊中,得知原來他們以為K銀行的欠款金額小,就跟信用卡的欠款一樣,由債務重組計劃一起來處理,不理睬K銀行的幾次foreclosure通知。至於當時K銀行的每月付款是他們自己付,還是由他們雇請來處理破產的S律師統一支付,就語焉不詳。
言歸正傳,當我搞清楚他們因為沒付K銀行的貸款而房子被拍賣時,我理 理直氣壯地陳述我的態度: “K 銀行的拍賣行動沒錯,這個所有權的轉移已經合法完成。我們公司就是新業主。從今天你們是非法占據。但考慮到你們之前不知道這個事實,我們可以給你們一定的時間搬出。”
“不可能!…..我不相信…..我們有律師!…..我們房屋的所有權不可能已經轉移….我要到法庭上跟你們打…….”。他提高聲調,臉色發清,語無倫次。
不過我真怕他提起訴訟。就算Trustee 的程序沒錯,他也可以用法庭或其他辦法很容易拖上一年半載。因為本州是使用Deed of Trust (Lien theory state) 來foreclosure,不用經過法庭的程序就可以將違約房產拍賣,所以很容易被挑戰(有些州是通過法庭的程序來拍賣 -Judicial foreclosure。房產被拍賣以後就是最終定局,不會被挑戰。)。就算Lender 和Trustee都沒錯,銀行(Lender),Trustee 和 成功競投者都怕訴訟。更何況,我拍下來的價已經是市場價的80%,加上我所投入的時間,精力與金錢,就算我最後贏,也不值。再想想他們,也是夠冤的,K銀行的貸款本金不過8 千多元,每月付款不過幾十元,foreclosure拍賣上說的過期利息隻是幾百元。他們隻是因為不懂,或者過於信任他們的律師而造成的這麽大的錯誤。
孫子兵法雲,“不戰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我決定用優惠的條件來換取他們的配合。主意打定,等到他稍稍平靜下來,我用緩和而友善的語氣開始陳述我的方案。
“我完成明白你們現在的心情,也非常同情你們現在的處境。可是我沒法撤消這次拍賣。但我願意全力幫助你們,隻要我投入的3萬多可以收回。你雇請一個律師來處理是完成正確的,她/他會提起出最符合你們利益的解決方案。在你們跟律師商量時,請考慮我的以下方案:第一,假如你們的律師能找出這個拍賣有程序錯誤,或K銀行同意退回我的款,我同意簽和解協議(settlement agreement),將業權(Title)還給你們;第二,我以我的買入成本$35,600(Subject to 1st mortgage )賣回給你們,你們負責所有的相關轉移費用;第三,假如第一與第二不可行而你們又想繼續住在這裏一段時間的話,我可以租給你們,價錢按市場,時間多長由你們決定”。說完我拿出名片遞給他,稍稍加重語氣: “ 由於你們有代表律師,我不會再直接與你聯絡。由今天起一個星期之內,假如我沒接到你們的回應,我將會采取進一步法律行動”。說完,我收兵回朝, 等待下一回合。
三天後,他們的代表律師S來電, 問我能否將Trustee’s Deed 傳真給她。我傳真了給她。我當時就有點納悶,要證實這個產權轉移很容易,我隻需2分鍾的功夫就能在網上下載,作為律師,難道她不會嗎?
又過了兩天,我收到她的來電: “我的客人想問你能不能租給他們幾個月。因為他們現在很難搬走。你知道,他們有破產與foreclosure 的信用記錄,到那裏都難租房”。 我一聽,頓時心花怒放。他們總算接受這個事實,不給我帶來訴訟的麻煩了。 我趕緊說“當然沒問題!多少個月由他們定”。“我們什麽時候可以簽合同?”
“大概三天吧,我會聯絡你”。S律師答道。
第四天,仍不見S律師的電話。我打過去問。S律師說還沒找到他們簽字,要求我給她多幾天時間。幾天後我沒聽見任何音信,再打電話時就完全找不到人了。一個星期之內,我嚐試不同時間,留言幾次,均沒人回應。
不知道發生什麽事,我不能再等下去。趕緊聯絡長期幫我做驅逐(Eviction )的律師F,開始驅逐的法律行動。我最擔心的是,他們停止支付第一按揭B銀行的貸款,然後B銀行再次拿這個房屋去拍賣。同時,請F 律師幫我查是否有人還在付B銀行的按揭。次日,F 律師打來電話說,他們通過破產程序還在付B銀行。“非常困惑,非常困惑(Very confused, Very confused)”。是呀,第一按揭這麽高額 都在付,而第二按揭這麽小額不付。
又過一個星期,F 律師來電,說S律師聯絡他,A先生與太太已簽好租賃合同。F 律師問我想簽租賃合同還是繼續 Eviction。我選擇簽租賃合同。
自次,A先生與太太在那房子再住了一年半才搬走。期間我們有良好的互動。兩夫婦倆對我的幫助再三表示感激。談話中A太太多次提到要告S律師。最終告沒告,不得而知。
題外話:我也有過很不愉快的雇請專業人士的經曆。我的體會是,每個專業人士/公司都應該有他特別熟悉的方麵,不可能每樣 都熟悉。我總是試圖找到隻做一樣的。例如,同樣是“Eviction”律師,我用不同的律師去處理foreclosure後與租客的Eviction。凡是聲稱什麽都做的,我都不列在考慮之中。這個原則我應用於雇請所有專業人士,包括律師、醫生、會計師、工程師、建築師,以及我現在作為建築商(Builder)所雇請的所有轉包商(Subcontractors)。
聽完這個有點過長而嚴肅的故事以後,我跟你分享幾個發生在拍賣場上的小故事,看看一些人的競投價是怎麽出來的,說出來都令人忍俊不禁。請耐心等我慢慢道來。敬希繼續留意。
(四)拍賣場上的有趣互動
以下是幾個發生在拍賣場上的有趣小鏡頭,請大家欣賞。
A. 緊張競投中的幽默
某年某星期五上午,我參加競投一個房子。該房子在正常情況下價值五十萬,業主欠第一按揭30萬,欠第二按揭18萬。第一按揭Lender拿去拍賣,開拍價$305,680。我自己設定的最高競投價是38 萬。十幾個競投者注冊競投,Caller 核對注冊競投人的身份證以及手上的銀行本票,一一記錄在案,以便拍賣過程中保證競投者不要報出高於他/她手上錢的報價,以及完成拍賣後有錢可收,不會造成拍賣無效的結果。
好,時間到,開始拍賣。Trustee 的經紀人(Caller)先宣讀拍賣規則,如Lender(第一按揭lender)有權參加競價,Trustee有權在拍後後撤銷該次拍賣之類。接著Caller報出開拍價(Opening bid):
“該房開拍價是$305,680, 有沒有比這高的競投價?” Caller 開始拍賣。十幾個競投者輪番將價格往上抬,很快就達到我自己設定的最高競投價。 “$380,1000”。我退出競投,繼續觀看。這時候,隻剩下五個人在競投。 “$380,1500” “$380,5000” ………… ………… ………… “$400,000”。至此,隻剩下兩個競投者。一個是中年男士D,一臉嚴肅,手持公文包,衣著整齊。另一位是中老年女士C,看來是一位頭次參加競投者,由一位男房地產經紀人N代投。 地產經紀人N:“$400,100” D男士:“$400,200” …………… …………… …………… “$412,800” 地產經紀人N 在與C女士不斷的交頭接耳中報出新價。 “$416,032” D男士毫無表情,緩慢地報出一個精確到元的競價。N 經紀喜形於色,來不及與C 女士交換眼色,緊緊接上: “$416,033”(隻是高於對方$1)。報完價,N經紀眉開眼笑, C 女士也是一派欣慰狀,接著緊緊擁抱。經紀的喜悅不言自明,眼見3%的傭金馬上到手,而C 女士也如願以償。眾人也是一陣唏噓:早知如此,我們也別費這個勁了。
諸位看官,這是何故呢?原來一般的競投者的報價都是完整在百或千元。凡是報出這麽準確競價的,大都是手上拿著某機構所設定的最高限額的錢,,誰比他高,誰就贏了,假如再沒別的競投人的話。而且,通常他們設定的價格都會這樣精細(不知道為什麽)。又因為根據本州的法律,一旦完成第一按揭對被抵押房屋的拍賣,第二以及以上的按揭的Lien 就自動消失。而高位按揭銀行不想全部損失的話,通常就派人參加競投,有高於他設定的價時,他們就放棄,低於的話,他們買回來再賣。在這個故事裏,有第二按揭18萬,所以人們自然就想到D男士是代表第二按揭銀行來投的。
回到拍賣場,拍賣人(Caller)也是一臉悉懷,隻待履行完三讀手續,便可結束這次拍賣。隻見Caller提高聲調:
“最後競價是$416,033, 還有沒其他的競投?”他稍稍停頓,見沒人接,就往下: “$416,033 第一次,$416,033第二次,………”還沒等他第三次報,一個聲音插進來:
“$417,000” 。大多數人都認為拍賣早已定局,轉身準備離開,這時回頭一看,十分驚愕:D男士又跟上來了。N經紀與C女士麵麵相覷,一時不知如何是好。再看他的表情,居然還是一付事不關己的相。這老兄到底搞啥名堂?哦,稍頓,眾人才反應過來,這家夥在開玩笑。他還沒打算停止在$416,033。眾人一陣嘩然,有些人忍不住偷偷笑。
“$417,500” , N經紀有氣無力地再往上競投。
最終還是D男士以$425,000的價格投得。自始至終,他一言不發。
以後又見位老兄出現幾次,都是獨來獨往,不與任何人交談。每次有他參與的競投,在最後的三讀時,我們競投者與Caller都看著他,是不是在最後一刻蹦出來。
後來了解到,他不是任何銀行的代表,至於他是代表他自己還是別人,就不得而知。
B.投下的房子想不要
我準備競投的房子開拍價$153,650.42。在正常條件下,它的市場價應值30萬。基於它的破爛程度我把最高競投價定在20萬。 競投開始,當出價達到20萬時,我退出競投,靜觀其變。 競價達到$218,000時,隻剩下兩個約30歲的男士F 和 G。
“$220,000” , 男士F報價。 “$221,000”, 男士G 緊追不舍。 ……………… ……………… “$238,000”,G 男士報價。 “$239,000”, 當F男士報出該價時,G男士不再跟上。沒有別人在出價。Caller 三讀後,拍賣完成。F男士贏得該次競投。
F男士喜形於色,這回他當“大爺”。然後我上前恭喜他,順便跟他聊聊他是如何看這個房子的價值,他認為裝修費用多少。這是我的習慣,每次拍完以後,不管是我贏還是他/她贏,我都會與他們聊幾句,看他們怎麽想,知道什麽關於這個房產的額外信息沒有,有什麽處理方案。這種閑聊,有時能得到意想不到的收獲。
“請問你的預算裝修費大概多少?”我問道。
“還不知道。”他頭也沒抬,看著那Caller剛給他的收據答道。這也不奇怪。有時他是因為還沒看房屋裏麵不好說,有時是不願意說。
“看那破爛的屋頂和外牆,裏麵也好不到那裏去,我估計最少得4萬。”旁邊一個競投者J接過我的問話答道。他也是常客了,我們經常在拍賣場上見麵。
“什麽?4萬裝修費?………”,他一臉愕然。
“那你以為怎麽樣呢?有什麽好見解?”,我問道。
“我……我……我還沒看過這房子……”。
“什麽?……”,我與J對視,這回輪到我們驚訝了。
“你沒看過還死往上投?”J不好氣地接上。
“你們這麽多人不是都在競投嗎?”他還不服氣。
“我們這麽多人……我們的最高價不是停在$218,000嗎?” J回答。
“那………那還有G跟我競投,他總不會也是沒看吧?”他在自我安慰。
“也有道理。那你趕緊去問G,也許他有我們想不到的地方。我們也可能過於保守。”我對他說道。J不停地搖頭。
他趕緊跑過去找G。不一回,F滿臉沮喪地走回來。 “他說他知道那屋很破,不過他原本想買來自住,再加上也有人跟他在競投,怎麽錯也不會錯到那裏”。 “23萬9千……,再加上4萬裝修,還有別的費用……。賣出還要經紀傭金和交易稅,賣出30萬的話,我不是必虧無疑嗎?……虧大了……我可怎麽,我可怎麽辦……”。他在喃喃自語。
“你可以去問一下G, 他不是競到$238,000嗎?你貼他1千元,趁著正式文件Trustee’s Deed還沒出,在這叫Caller幫你改成他的名。這樣你的損失最少,隻有1千塊”。我給他出主意。
“對,對,對,這是好主意”。他雲開霧散,滿臉歡喜地匆匆向G跑去。
我跟J一邊聊天,一邊看著F在人群裏轉來轉去。然後,哭喪著臉往我們這邊走來。
“怎麽樣?G想買嗎?”我趕緊問。
“沒……,他說想想這價跟那市場價都很接近了,還要花裝修時間,不是很合算”。
“你不會再減多點嗎?”
“有,我減到5千,他還是不肯。說他改變主意了。”
“那你問其他競投者了嗎?”
“問了,都不要……你們……?”F眼看看我,又看看J。
我搖搖頭。J 開腔:“要減到$218,000我就要。”
“這……不是……我的2萬馬上不見了嗎?……”F一臉可憐。
“是呀。不過高點我都想要的話,我當時不就往上投了嗎?”
“不要緊,不是世界末日。”,我安慰他,“裝修後還是比市場價稍低,你可重新貸款後再出租,守它幾年。現在房地產市場這麽熱,說不定一年半載你已經賺錢。”
“問題是今天我借的這筆錢利率跟手續費都很高……是私人貸款。我正式貸款又不符合條件……”
“…………”,我也無話可說了。我看看J。
“那就等人再拿來foreclosure吧”J帶點嘲笑的語氣。
F白了J一眼走開了。
不知道F後來怎麽處理他買的房子。不過,再沒見他出現在拍賣場上。
讀者朋友們,你們是否認為這是一個初級的愚蠢錯誤呢?不一定。假如你每星期看幾十間屋,每個星期五早上興衝衝地帶著銀行本票,準備好買其中一間,但是到頭來,要不是房子拍賣被取消,或是改期,就是別人競投得太高而你空手而歸的話,失敗的沮喪會是越來越強烈的。你要是控製不好的話,你也忍不住會犯往高裏投,或投你原來沒看過的,不打算買的房產。下麵是我與一位行家裏手的類似經曆。
C.行家的錯誤
那天,我準備投的是一個很破爛的房子。它的開拍價是$100,800。我當時想不會有人出超過$120,000的。而我,再高一點也可承受。今天我一定會拿下來。 開拍後,接近12萬時,已不見什麽人競投了。Caller正在準備三讀時,K君突然插進來。我一看見他就有點煩。因為他最近總是跟著我投。幾次我都被迫放棄而投不成。 “$120,100” K君往上競投。 “$120,200” 我隻好跟著,因為我還可以營利。 “$120,300” ………… ………… ………… “$140,000” 我不知不覺中已經投到了這個價。這次因為我總想著我會在不高於12萬的價格拿下,也沒預先設定最高競投價。當然,我知道這個14萬房產價對我仍然可行。但也不見得是什麽好Deal了。算啦,他要再往上投的話我就放棄。
“$140,100” K果然往上競價。
“最後競價是$140,100, 還有沒其他的競投?” Caller問。我不跟。
“$140,100第一次,$140,100第二次,$140,100最後一次。賣給K君”
我上前祝賀他競投成功。照例我問他有什麽計劃。
“我還沒有打算。……啊,我今天總算拿到一個了”。他喜滋滋地,心不在焉地回答。
“你看過這個破房了沒有?”我問。
“破房?還沒。不過有你看了我還用看嗎?你不已經幫我調查了嗎?我們也不是今天才認識。你老兄看準的東西我用得著擔心嗎?”他一付嬉皮笑臉。
“你真聰明,利用我的勞動。祝你好運。”說完我離開去看別的拍賣。
“ 如山,請你過來,我有話想跟你說。”沒過一回,K君擠進人群把我拉出來。
“什麽事?”我問。
“我們剛才競投的那個是活動房(Mobile Home)” 他眼盯著我說。
“是呀。”
“建於1975年。這是很難貸款的。”
“是呀。”
“再加裝修,賣出傭金,投到這個價,不虧3,4萬以上怎麽可以脫手?”
“是呀。”
“你全知道,你怎麽還把價一勁往上抬,……你……你這不是成心想害我嗎?”他又氣急地說。
“這你就不講道理了不是?你不往上競我怎麽就會往上了?” 我明白他剛剛知道自己犯了一個大錯誤,一下還不能接受。停了停,我接著說:
“我怎麽可以害得了你呢?想想看,我投到$140,000時,你要是不加那$100,那不就是我的啦?你要說我明知房子不好還競那麽高,我不是害我自己嗎?”
“這……這說得有理……等等”,這家夥反應過來了。 “那也就說你$140,000買入還是不會虧,而且還會盈利?” 陰轉晴,K眉開眼笑接著說:
“我就知道你這小子一定有你的算盤,不會是那麽盲目的,所以我才跟………什麽好主意?快講,快講”。
“我看的是地,我不在乎房。”
“地,那你打算……?”
“推倒舊的房子,重建一個新房子。”
我那時剛通過了一大堆的paper work和審查,在本州完成了建築商的注冊。我的精力已經集中在建房出售。從那時開始,我所買進的物業都是地,或連著大片有開發潛力的房子。
我們都很清楚這個數怎麽算。我要當地買進來,就等於地價成本14萬,然後我重建一個新房賣掉來賺錢。而他要是當地賣的話,加上其他費用,他就等於要賣出接近17萬才不虧。17萬的地當時在那個地方是沒人買的。
“那……是否可以……接過我今天投的……價錢方麵……?”他試探地問。
“不了。我原本以為我可以在12萬以下拿到,沒想到就競價到那麽高。雖然這個價我還可以做,但是這已經是市麵價了。我要想買市場價的話,有很多機會,就沒必要來這裏投了。你知道,我們來這裏都是想買到好價的房產。”我拒絕他的原因有兩個。第一,我那時為了在更大的範圍找到有開發展潛力的物業,我考了個房地產經紀牌,這樣,我在目標地區設定目標價格,然後一有新的物業出來係統會馬上通知我,我不必等經紀通知我而錯過好機會。所以我在市場上有機會買到更好的。第二,也應該給他一個教訓,以後不要跟著我把價投上去。
我停頓了一下,半開玩笑地對他說: “你都不是第一天做生意了,有贏有虧都是正常的。而且,這一點虧損對你來說完全是小意思,你就當買個教訓吧。你知道以後跟著我投未必有好結果。”
他點點頭,帶著無奈的表情離開。
K君不是新手,其實他房地產做得蠻好。
後來,我在他那個Mobile home 的旁邊一次買了三個Mobile home。我推倒了舊的Mobile home,重建三個新房子。三個新房子全部賣完以後,才見他的房子掛著“Sold”的牌子。時間一年多。有一次碰見他,他告訴我,還好,隻損失2萬多。當時是房地產最熱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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