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全國人民沉浸在五一假期時,周傑倫在西安進行商業演出,演出的點歌環節,有一名粉絲多次高舉燈牌、踩上椅子,擋住後麵的視線,現場公安為維護秩序把她的燈牌拿走。周傑倫對負責維持秩序的警察發飆,大聲訓斥:“這位公安,你不要亂丟我歌迷的燈牌,有沒有聽到?”“嗨!我在跟你講話有沒有聽到?你給我滾出去!”
周傑倫的一聲“滾出去”,立刻得到現場歌迷的瘋狂歡呼。而那位警察,就在全場歌迷的“滾出去”的狂呼中,默默走了出去。
事後,周傑倫迫於壓力,發微博向這位”安保人員“表示歉意。後又發視頻致歉。
周傑倫致歉後,央視評論稱,作為公眾人物,說這樣的重話不應該,但知錯能改,是個優質偶像,值得被這麽多歌迷喜愛。同時提醒大家:對待互聯網事件,讓感性等一等理性,讓態度等一等真相。換位思考,善意理解。央視的評論,很快被人民日報和公安部的官微轉發。
此後,周傑倫粉絲團官微更是發表聲明,稱那些不肯原諒周傑倫的人是黑子,稱周傑倫不是聖人,誰規定公眾人物不能犯錯?
網上,無數周傑倫的粉絲瘋狂的在為周傑倫辯護:人家傑倫是關心粉絲啊;明明是警察執法太粗暴啊;人家傑倫已經道歉了你還想怎麽樣啊?
從歌迷到央視,無數探討評論這件事情的人眼中,無數為周傑倫辯護的媒體的嘴裏,隻有一個周傑倫。
周傑倫是明星,是大明星。在他的光環之下,當事的另一方,那個被當著幾萬人的麵公開侮辱的警察,被完全的忽略和遺忘了。
沒人在乎他經曆了什麽,沒人在乎他的感受和心情。
在很多人眼中,那不就是一個小警察嗎?不就是一個平凡到可以忽略不計的人嗎?怎麽能跟我們的傑倫比。我們的傑倫已經屈尊向他道歉了,他還想怎麽樣啊?難道我們傑倫這麽給他麵子他竟然敢不識抬舉不成?
每次當我重新觀看這段周傑倫讓警察滾出去視頻的時候,我的心就忍不住一次次的抽動,一次次的的滴血。
我很想告訴你們,這個周傑倫眼中的安保人員,這個被周傑倫的粉絲被無視被各家媒體忽略的警察,是一個什麽樣子的人。
但是,我不能,也不敢。
這世上,有一些人,靠唱幾首歌跳幾首舞,就能獲得無數粉絲的追捧,就能讓無數的白癡和智障拿父母的血汗錢去買他的票,去為他呼喊為他瘋狂。
但是,還有一些人,他們遠遠比那些舞台上的唱歌跳舞的明星崇高,遠遠比那些靠粉絲父母的血汗錢賺的盆滿缽滿的明星偉大。他們為這個國家,為這個民族,出生入死,流血流汗,卻隻能永遠躲在幕後。他們的經曆比台上的明星演的電影更驚險更激烈,但他們的事跡,他們的名字,甚至他們形象卻始終不能被人知曉,否則的話,就會給他們的家人和親友,招來殺人之禍。
那位被周傑倫當著6萬粉絲侮辱讓他滾出去的警察,那位在6萬人“滾出去”的瘋狂叫喊中默默滾出去的警察,今年四十多歲,現任特警支隊副隊長,曾長期戰鬥在反恐第一線,屢次立功。
特警,是警察中最危險的職業,他們要麵對最窮凶極惡的罪犯,要時時麵對生與死的考驗。
長期戰鬥在反恐第一線的人,並能屢立戰功的,是什麽樣的人?
他們每一次立功都經曆了什麽付出了什麽又承擔了什麽,你們永遠不會知道,但你們可以想象。
他們出演的舞台,沒有觀眾。他們精彩的演出,無人喝彩。他們的名字,他們的事跡,永遠無人知道。
他們沒有粉絲,沒有鮮花,沒有掌聲。
沒有人拿父母的血汗錢給他們買單,沒有公關團隊給他們24小時服務,沒有人幫他們快速擺平公安擺平媒體,讓最頂級的媒體誇獎他是優質偶像。
甚至,當他們倒在自己的舞台上,所有人包括他們的父母子女,都無法知道他們精彩的演出。他們所有的事跡,都會記錄在共和國的檔案中,塵封在曆史的長河。
他們就這樣,默默的躲在幕後,用自己的忠誠和鮮血,守衛著我們,和我們的共和國。
這,就是那位被你們忽略被你們無視的,被你們和偶像一起高呼讓他滾出去的警察。
他默默無聞普普通通,他沒有你們偶像英俊的外表,他不會在舞台上唱唱跳跳哄你們開心,讓你們心甘情願把父母的血汗錢交到他兜裏。
那一天,為了你們玩的開心,為了你們不出危險。他放棄了休假。帶著自己的兄弟,到現場執勤,維護現場秩序和安全。
他被當著6萬人當場罵,被6萬人歡呼鼓掌齊聲喊滾出去。
麵對暴恐分子和窮凶極惡的歹徒不曾動容的他,那天當場被迫離開執行公務現場後險些落淚。
他選擇忍辱負重離開現場,不是屈服不是畏懼。一個鐵骨錚錚的英雄,一個為人民赴湯蹈火萬死不辭的特警,又怎麽會畏懼一個隻會在舞台上和電影中哼哼哈哈的戲子。
但是,他什麽都沒說,他就在6萬人的罵聲中,默默離開了現場。因為,在現場那種癲狂的氛圍下,一旦發生爭執和衝突,很可能爆發大規模的騷亂,導致傷亡。
戲子隻需要展示表演,表演對粉絲的關心和愛護。而他,卻需要真真正正的保護這些人的安全。
於是,我們的英雄,我們的在反恐戰場出生入死的英雄,我們的麵對窮凶極惡的罪犯不曾後退的英雄,為了這幫和戲子一起辱罵他的粉絲的安危,選擇了含淚離場。
舍生取義易,忍辱負重難。
離開現場的警察,有人勸他離開,但為了保障自己負責片區的安全,他在情緒平複後,再次回到現場執行任務。整個過程中,他沒有回頭看台上聲嘶力竭使出渾身解數討粉絲歡心的戲子一眼。
有人說,阿寶你怎麽能用戲子這個詞呢?太不尊重人了。
是的,我壓根不打算尊重那位叫周傑倫的戲子,也壓根不打算尊重那些將一個羞辱共和國英雄的台灣戲子視為偶像的粉絲。
事實上,我本來不想用戲子這個詞的,我一開始選用的詞是:人渣!
警察不是一個普通的職業,這個職業,是頭頂國徽的。他們在執法的時候,代表的不是個人,而是國家,是法律!
侮辱正在執法的警察,就是侮辱這個國家,就是侮辱這個國家的法律。
侮辱這個國家的人,侮辱這個國家的法律的人,沒有資格稱為藝人,對他們最客氣的稱謂,就是:戲子!
戲子的工作,就是演戲。他們對粉絲的近乎誇張的種種愛護,本就是一場戲。隻有戲做足了,他們才能讓這些粉絲心甘情願掏出父母的血汗錢來看他的表演。
而那些真正殫精竭慮保護粉絲安全的人,在他們眼中隻是自己表演時可以利用的道具。他們可以通過侮辱這些共和國的英雄,來表演自己對粉絲的關愛。
周傑倫在事發後根本沒有道歉的意思,隻是經紀公司及當地主辦方嚇夠嗆跑去協調,西安市公安局負責人撂了重話,周傑倫不道歉別想離開西安,於是馬上才有微博致歉。
第二天中午,事情仍在發酵,經再三做工作,周傑倫才親自來到體育場指揮部道了個歉。周傑倫在現場基本沒有說話。是台灣的經紀人和大陸的經紀人打印了一封道歉信,周傑倫簽了字。
而當事警察並不在場,他並沒有原諒周傑倫,周傑倫沒要見當事老警,當事老警也不想見他。
我很想問一問那些現場和周傑倫一起狂呼的粉絲們:你們知道自己做了什麽嗎?
當你們跟著戲台上的戲子一起歡呼,讓那位為了共和國流血流汗流淚的英雄老警察滾出去的時候,你們知道自己在做什麽嗎?
我很想問一問那些為周傑倫瘋狂洗地的粉絲們,當你們一口一個我們傑倫如何如何的時候,你們有沒有想過那個為保護你們的安危而赴湯蹈火浴血戰鬥的警察,受到的,是何等程度的傷害?
誰規定了做錯事道個歉就可以算了?誰規定你倒了歉別人就必須原諒了?誰規定央視幫你說話了別人就得原諒了?就因為你是明星?就因為你會連蹦帶跳哼哼哈嘿?
我很想問一問那些口口聲聲讓大家換位思考善意理解你們的優質偶像的時候,你們的腦袋中到底還有沒有是非?有沒有法律?
有人說,阿寶你不是經常罵警察嗎?
是,我經常罵警察,我罵得是那些不作為的警察,是那些不肯認真履行自己神聖職責的警察。那些警察中的垃圾敗類,我往死裏罵。
但是,對那些為人民的利益殫精竭慮流淚流血的警察,我願意用生命來維護!
《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五條拒絕或者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治安管理處罰:(一)公然侮辱正在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
國法如山不可淩,豈容戲子辱英雄!
中華大地,無法外之民。
請公安部門堅決執法,維護法律的尊嚴,維護英雄的榮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