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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彭增吉與大奶一起聯手整紀然冰?

(2011-02-12 15:26:19) 下一個
 三十一 和盤托出 舉座震驚
  
   輪到辯方律師薛曼向彭增吉提問時,頓時使法庭的氣氛為之一變,因為薛曼就彭增吉與
  紀然冰交往的過程提出了一係列細致而又連貫的問題。
   也許彭增吉是不太願意再去觸及他與紀然冰交往的所有細節,也許彭增吉不習慣在公眾
  場合特別是在太太林黎雲的麵前來細談這段已釀成慘劇的往事,彭增吉在回答中,常常進行
  一些正麵的回避,但薛曼素以攻勢淩厲著稱,不達到目的則反複追問,不惜用旁敲側擊的方
  式使證人無法回避。聽證過程比檢方詢問時進行更加緩慢,花了三個工作天的時間才使彭增
  吉的聽證斷斷續續地結束。
   彭增吉親口在法庭上道出了他與紀然冰結識的全過程。
   1990年8月,彭增吉與公司經理×××一起經上海赴青島海天大酒店參加一項貿易洽
  談會,一共呆了四天,在第三天的晚上,他們到該酒店的酒吧中,認識了在王朝大酒店工作
  的紀然冰和另一位女友,四人在一起聊天。當時彭增吉喝著啤酒,與紀然冰有禮貌地交談。
  第二天上午,據彭增吉稱,是紀然冰主動打電話到他住的飯店,彭增吉通過經理邀請紀然冰
  和女友當天晚上參加程遠電子公司的晚宴。彭增吉得知當時紀然冰在酒店工作的月薪為不到
  90美元,第三天,彭增吉即從青島回到上海,期間與紀然冰常通電話,但彭增吉則稱,大
  都是紀然冰主動從工作的王朝酒店中打電話給他,他並沒有想到以後會發生什麽事情。之後,
  彭增吉曾回了台灣,但與紀然冰仍保持通話,他說紀然冰也往公司打過電話給他,他也打電
  話給紀然冰。雙方約定當年10月在上海會麵,然後兩人一起到哈爾濱參加一個商展約兩三
  天。彭增吉曾付給紀然冰300美金作為酬勞及旅費,這些錢是從他個人帳戶中支出。在這期
  間,彭增吉買了兩條長裙送給紀然冰作為禮物。而紀然冰也曾送了一件自己穿過有口紅痕跡
  的T恤送給彭增吉。1990年底,彭增吉與紀然冰再度在上海會麵。自1991年1月1日起,
  紀然冰就正式辭去青島王朝大酒店的工作,赴上海程遠電子公司工作,任總經理助理,總經
  理則為彭增吉本人。起薪為人民幣750元。
   薛曼律師對於彭增吉與紀然冰交往的細節特別注意,反複追問究竟是紀然冰主動聯係彭
  增吉,還是彭增吉主動聯絡紀然冰,但彭增吉多次回答“記不得了”,或者就是紀然冰主動
  聯絡彭增吉。
   薛曼隨即提出多封彭增吉與紀然冰的私人信件,使彭增吉眉頭緊鎖,答話的速度立刻放
  慢。
   薛曼首先提出1990年10月29日彭增吉寄給紀然冰的信,彭在信中稱收到紀然冰的來
  信之後,他多吃了一碗飯。薛曼並問彭:“是否稱紀然冰為‘冰宮裏的小公主’?”彭增吉回
  答:“我不記得了!”
   同年12月29日,彭增吉往上海寄信給紀然冰,信中提及:“請問候你的父母,他日有
  機會我將到青島拜會他們,感謝他們同意讓然冰來滬上班。”
   同年10月9日,彭增吉給紀然冰的信中說,“我有一個很快的10天跟你在一起”,“你
  年輕熱情的精神,使我無法忘懷,每天晚上在夢中與你相聚。”“附上一些旅費”(彭增吉指
  出即為前述的300美金)。
   10月24日,彭增吉承認寄給紀然冰一個化妝小包,是一個價值40美元在馬來西亞吉
  隆坡買的女用剃體毛機,作為一件禮物。
   大約在同年底的另一封信中,彭說:“你(指紀然冰)決定來到陌生的城市上海,是一個
  重要的決定,我和你所做的事情有相同的目的。”
   1991年2月21日彭增吉在給紀然冰的信中明確指出:“我們隻是有著一個目的,讓我
  們兩人手拉手地向前,不管困難有多大,要為一個目的去爭取。”
   1991年3月彭在給紀然冰的一封信中告訴紀然冰說,兩人在一起的時間過得很快,每
  分每秒生命都很充足,他並要紀然冰舒展眉頭,愉快地輕唱英文歌曲:
  “IjustcalltosayIloveyou.”薛曼追問彭:“你是否在信上說‘我的心和你在一起’?”彭
  增吉答道:“那隻是鼓勵她的話。”律師又問:“當時你愛上她了嗎?”彭增吉答道:“還沒有!”
   同年7月,彭增吉在給紀然冰的信中表示要為她去香港開設一個銀行帳戶,這項承諾直
  到1992年3月才兌現。
   1992年1月彭增吉在給紀然冰的信中稱她為“然冰吾愛”,並叮囑她不要喝太多的酒。
   1992年7月,彭增吉在信中提到,每次兩人的相聚又分離都很痛苦,信中並說要想辦
  法解決“我們的因難”。薛曼反複追問這“困難”是指什麽,是否為紀然冰可能懷孕的情況。
  彭堅稱不是指紀懷孕,是指彭太太林黎雲不斷地打電話給紀然冰要求她離開上海公司一事。
  但是,彭增吉在同一封信中也指稱他不認為紀然冰可以單獨長住美國,特別是紀的身體將出
  現相當的改變。
   1992年12月24日聖誕前夕,彭增吉在台灣發給紀然冰的信中寫道:“然冰吾愛,我非
  常羅曼蒂克的愛你,我感覺到寂寞的心情,我珍惜你的美,寶貴地愛你,珍惜你的溫柔。”
  當時,彭增吉與太太、兩個兒子都一起在台灣。
   1991年1月1日紀然冰來上海程遠電子公司上班,是住在上海的飯店中,該店的費用
  全部由彭增吉支付,彭增吉承認,大約每個月1000美元左右。一共住了9個月,彭增吉支
  付了約9000美金的旅館費用。9月之後,彭增吉安排紀然冰到美國來培訓,這些費用由公
  司支出,其間彭增吉承認給紀然冰2000美元“用來買衣服”。
   至於紀然冰住在上海的哪一家大飯店,在法庭上沒有指明,但據估計是住在上海靜安寺
  的希爾頓大飯店,因為彭增吉在檢方的質詢下,承認在1991年4月,林黎雲到上海希爾頓
  飯店與紀然冰見麵,當時彭增吉也在。彭增吉說:“那是她們兩人第一次見麵,當時我也在
  場,我太太還不知道我和紀然冰的關係。”
   1991年10月,紀然冰由彭增吉安排,也是由於林黎雲一再要求,紀然冰離開程遠上海
  公司,來到美國,在聖地亞哥的程遠電子公司(RANGER)進行四個星期的培訓。彭增吉說是進
  行電腦課程的培訓,是由程遠公司負擔。培訓四個星期以後,紀然冰就獲得了四個月的休假,
  到聖荷西(SANJOSE)朋友處居住。這四個月的薪水,仍由上海程遠公司支付。
   彭增吉說:“是我給了她四個月的假期。”薛曼追問:“那麽,根據你們公司的規定,做
  了九個月之後,就會有四個月的休假?”彭增吉說:“那是我給她的假期。”薛曼再問:“付了
  多少薪水?”彭回答:“我不知道。”薛曼又問:“這些薪水在台灣作哪一種稅來扣除?”證人
  回答:“沒有。”“在美國是作為何種稅申報?”證人再次回答:“沒有。”
   在場旁聽的記者群一聽到這些回答,不由得都震動了一下,因為這種偷稅在美國都屬於
  違法之列。
   接著,辯方律師薛曼開始追問彭增吉是否與紀然冰討論過要與林黎雲離婚的事。彭增吉
  通過翻譯說:“我不記得。”在薛曼三次以同樣問題詢問彭增吉而得不到明確的答複時,顯然
  被證人的含糊回答激怒,隨即走到第一排,對坐在左側的彭增吉的好友馬樂伯說:“為什麽
  他要否認在你、我麵前承認過的事實?”馬樂伯這位猶太籍商人也隻得擺擺手。
   隨後,薛曼走回辯護席,要求法院的書記官讀一份法律文件:“證人如刻意回避回答或
  以不記得來拒絕對事實作答將受到法律的懲罰。”薛曼然後再度提醒彭增吉:“如果證人事實
  上記得,但作證說不記得,也算是說假話,你明白嗎?”
   顯然彭增吉被律師的嚴峻態度和法律尊嚴所威懾住,當薛曼第四次以相同的問題來詢問
  彭增吉時,證人以哽咽的聲音回答:“1992年3月,紀然冰第一次要求我離婚,我告訴她我
  們年紀相差這麽多,而且我已有兩個孩子,還有事業要照顧,不可能離婚。”
   彭增吉承認,紀然冰在聖荷西住的四個月中,他常常與紀然冰電話聯絡,並在1992年
  2月專程自台灣來到美國,到聖荷西將紀然冰接到洛杉磯,並到彭與林的豪華住宅中過夜。
  就在第三天下午,林黎雲突然從台灣來到美國家中,猛然發現紀也在場,發生了前文所說的
  一場爭吵,並剪破了紀然冰的一大堆衣服。
   當天,彭增吉說,他就帶紀然冰離家,去爾灣附近找了一家旅館,與紀然冰共住一晚。
  第二天,彭增吉回到林黎雲身邊,以好言慰撫林黎雲,並於隔天早上與林黎雲共同飛返台灣。
   彭增吉稱,他答應太太立即讓紀然冰離開美國,並離開程遠公司。在台灣住了一個星期
  之後,彭又回到美國。
   彭說:“我有責任將紀然冰帶回國內,因為是我安排她來美國,我又將紀帶回中國。”
   彭增吉與紀然冰又在美國住了一個星期左右,便與紀然冰共同飛返國內,中途在香港住
  了五天,為紀然冰在香港開了一個銀行帳戶,這時已是3月初了。
   彭增吉說,紀然冰到了國內後,在上海住了兩天,就回到青島。
   薛曼再次追問,回到青島之後,是否以彭增吉和紀然冰共同的名義,成立了捷安捷公司。
  彭增吉承認有這麽一回事。當薛曼問注冊資金是否為50萬美元,彭增吉指出,這隻是名義
  上的資金額,實際上他隻化了5000美元,因為在中國成立公司並不需要將實際資金全部投
  入。
   旁聽席上又一片震驚。
   一天的冗長的聽證在人們的議論紛紛中暫告一段落。
  
  
  ——轉自“書香門第—”
  
  
作者:eara 日期:2006-08-09 13:41:51 做記號
  
  對於這樁8年前發生在南加橙縣的雙屍案,華人律師餘晨峰,在聽取了三審檢方的結辨後,感歎本案所暴露出人性的黑暗與醜陋。的確,這起牽動兩岸三地的紀然冰母子遇害案件,無論是涉案殺人者林黎雲,抑或是始作俑者彭增吉,甚至是辨方一些證人和律師,圍繞著本案的發生始末,都以不同形式,在不同程度上,展示了人性醜陋陰暗的一麵。(對於遇害人紀然冰的責任,姑且按照西方習俗,不說死者的壞話吧)。回顧本案,將個中人性黑幕暴露於光天化日之下,並加以鞭撻,也許於世人,起到一定警示與反省作用。
  
  紀然冰雙屍案的檢方代表莫可,在法庭上曾展示了一幅紀然冰遇害時的特寫鏡頭:死者全身血汙身中18刀,其中多刀刺中內髒要害。麵對此幅血淋淋的圖片,令人感到謀殺者仇恨之深,憤怒之烈,本性之殘。如果說,殺人者對於紀然冰因嫉生恨,尚有原因可尋。那麽,對於來到世上僅僅數月的男嬰紀啟威也不放過,非要斬草除根而後快。殺人者醜惡凶殘暴露無遺。檢查官莫可,曾經請求法庭全場靜默60秒,讓大家感受凶手窒息殺害嬰兒時的4分鍾是何等漫長的過程。他的用意明顯——隻有一個因極度私欲產生極度仇恨的人,一個靈魂扭曲的人,才可能下得了這樣的毒手。
  
  顯然,林黎雲無法脫得了幹係!她如何解釋在死者身上因咬牙切齒留下的痕跡。如何解釋警方拿出DNA的證據前,她一再否定自己去過紀然冰處的謊言?如何解釋她在無法解脫齒痕是她的後,又狡辯隻是口咬沒有殺人。謊言與犯罪是一對難兄難弟。撒謊隻能證明心中有鬼;犯法後千方百計地掩飾,唯一說明的是,沒有悔改之心。林黎雲更無法解釋,她在被捕後,為何向彭增吉承認自己去了紀然處,與紀然冰發生了衝突,結果.紀然冰跌倒在刀子上的錄音。請不要再以一個新的謊言去掩飾一個舊的謊言。這隻能更拙劣地暴露人性之醜陋。
  曾經將自己喻為本案的始作俑者的彭增吉,在這次三審的整整3個月中,一直沒有露麵,是由法庭安排一位替身,在庭上宣讀其證詞。典型的為富不仁,實在不像個堂堂男子漢。當辯方律師一口咬定他才是殺人真凶,並設法找出一萬種理由加以證明時;當法庭上有這麽多的疑問須要他這個第一當事人兼報案人的出麵澄清時,他卻遠遠的不知躲在何方,一聲不吭,充分享受其沉默的權力。如果說,彭增吉應該向誰道歉懺悔的話,無疑,他首先應向紀家負荊請罪。如果他天良未泯的話,他應該終其一生以某種方式,設法彌補紀家慘失親人之痛。
  
  為了使林黎雲脫身,從一二審到三審,辯方律師從薛曼換到邦尼特,二位大律師都使用了一個同樣辯護策略:振振有詞,一口咬定彭增吉才是真凶。其中原因應是:辯方不得不同意,隻有林黎雲和彭增吉去紀然冰處,紀才會打開大門。但,荒唐滑稽的是,就在6月30日,當林黎雲在庭上認罪,換得出獄返台灣後,當即麵露勝利微笑的辯護律師,再也不提彭增吉這個真正元凶。一切似乎都未發生。人性醜不醜陋?彭增吉林黎雲的大兒子,在今年三審作證時,突然記起了他在8年前都表示記不得的證詞:“媽媽的腳傷是在家裏發生的”。而以解除是與紀然冰打鬥所致之懷疑。人性醜不醜陋?難怪,莫可在結辯時會哀歎:彭增吉與兩個兒子還有老友馬列樂伯等人,組成了一個陰謀集團,以便為了使林黎雲早日開脫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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