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 (54)
隻要改良,不要革命 劉振墉
----從血腥故事得到的教訓-----
聽本街一位黃姓長輩閑聊時說,就在我家的左隔壁,原來的主人是一對老年“絕後代”夫婦,住房很空。“民國十八、九年鬧共產的時候”,在他家裏住著省保安團的一個班,常常下鄉剿匪。有一天下鄉時,被“共匪”打死了一個“弟兄”,當天回來,就看到這些當兵的情緒消沉,晚上又看到他們在點香、跪拜、喝酒,宣誓要為死去的弟兄報仇。
這些當兵的流露的情緒是真心的。在當時,軍隊裏盛行“金蘭結義”,成為結義兄弟。同時又流行“拜老頭子”,班裏的士兵,通常是同一個老頭子的徒弟,於是又是同門弟兄。一個弟兄被打死了,兔死狐悲,物傷其類,能不傷心。
過了些時,這些當兵的從鄉下剿匪回來時顯得滿意,表示終於為死去的弟兄報仇了。原來他們從鄉下帶回一顆還是幾顆人心,晚上在大鍋裏炒人心全班分了吃,算是報仇雪恨了。那個(或幾個)被打死而且心髒又被挖出來炒了吃的人,真的是打死該士兵的人嗎?退而求其次,他一定是“共匪”嗎?有沒有可能,隻是當地的倒黴蛋呢?
民國十九年,也就是1930年,本鎮上有個長者在如皋縣城裏謀生,春節時也沒有回家過年。大年初一,下雪後天氣晴朗,太陽也出來了。他走到一個城門口,突然發現城門上方的城牆上,積雪上放著一長列人頭,太陽照在死者的臉上,實在讓人感到恐怖。後來聽說,年前軍隊到如皋西鄉剿匪時,將捉到的共匪割下腦袋,裝在麻袋裏,用獨輪車推回城裏來的,這樣既方便統計戰果,又具有威懾作用。令人疑心的是,這些身首異處的人,難道真的都是“共匪”嗎?即便是的,都應該如此不加區別地處以極刑嗎?
1965年,我在江蘇的瓜州地區參加“四清”運動,工作隊長是興化縣的一位公社書記。閑聊時聽他說,抗戰後期,他是鄉裏的基幹民兵,內戰開始後,區裏就將基幹民兵集中食宿學習。局勢越來越緊張,一天夜裏有活動,任務是鎮壓反革命。分成八人一組,每組一個鎮壓對象,特別要求,每個人都要捅一刀,因為當時武器少,人人都有一把匕首,槍卻很少。他說被鎮壓的都是嫌疑分子,以及鄉保長與還鄉團的親屬,真正的反革命分子本人躲在據點裏,夠不著他們。當時我不好意思直接問他:你也捅刀了嗎?對象是什麽人?
記得有部電影“東方快車謀殺案”,也是一人一刀的謀殺。所不同的是,電影裏的被殺者或許是罪有應得,持刀者是為了報仇雪恨;而現實中的死者,隻不過是個靶子,是為了給持刀人練刀功、練膽量,更主要的目的,是為了讓殺過人的成員,不會去向敵方投降自首,至於被殺的人是否該殺,無關緊要。
革命與反對革命過程,都必然是最為喪失理性的過程,與殘暴和殺戮密不可分。曆史表明,無論是俄國人、中國人、法國人、西班牙人都概莫例外。近百年來,中國人流的血已經夠多了,所以我堅決主張,隻要改良,不要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