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3-1 事物與矛盾

(2007-01-24 23:17:45) 下一個
物質定義,解釋一大路,但,沒什麽用處,事情才重要,是現世的,是認識論和方法論的。
事物最含糊的,但最不可少,最沒解釋最需要解釋的,是一主體,還是一主體的性質或作為?或是一大主體的一係列活動?

從辯證法放屁一文,看的很清楚。

從出題看,不知道是如何想出標準答案,學生由如何能。。。

沒說明清楚,也就為將來的“變戲法”打好了基礎


矛盾

定義:


我們的剖析:

是性質還是關係:

關係:矛盾關係 WHICH 涉及兩個主體,性質,可以排除掉




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麵 涉及都是三個以上的主體----這本身就是矛盾

三矛盾統一,可以理解。如何對立?象三球隊兩兩對打?其中兩個是否可以暫時聯合?辨物們想象力不夠,沒多探討。完全可以發揚廣大。實際上深入下去,出現問題。象河南的拐賣教師受地方政府排擠一樣。



內因和外因的邏輯改造

內因是主要矛盾海還是主要方麵?他們是同一世界的玩意兒,更進一步,他們是同一學科的同一派的,是最科學的,經過了150年的提煉,到了這裏,內因,和主要矛盾象好象成了不同世界的玩意兒。

一個事物自有一個矛盾,有很多矛盾的話,說明偷換的概念。實際上是不同的的事物,以放屁為例,



內因是事物的內部矛盾。外因是一事物與他事物之間的相互影響和相互作用,即外部矛盾。內因和外因的關係是:

       
什麽是內因?所有的辯證唯物論教授會異口同聲告訴你:內因是內部矛盾, 但所有的這些可敬的教授們沒有一個會追問:那麽什麽是內部矛盾?很顯然內部矛盾是內部的矛,或者,內部矛盾是裏麵的矛盾盾,所以不必進一步解釋了?矛盾概念本身就沒被說清楚,

在生活中,處理一個雞蛋的內部和外部是簡單的,假定不計較蛋殼是在裏麵還是外麵的話,被圍


怎樣才可能把內因外因似乎是真在表示什麽有意義的東西呢?

        事物甲包括事物A和事物B,A和B是矛盾的雙方,稱矛盾X。其中事物A包括a b,及ab之間的矛盾z。

從事物的角度考察:
        對事物甲,A和B的矛盾是甲的內部矛盾,因為A和B都在甲的範圍內。
        對事物A, A和B的矛盾X是A的外部矛盾。X超出A之外了。A有自己的內部矛盾x

  從矛盾方麵看。 x是內部矛盾,是事物A的。 
            X是矛盾,可以是內部的也可以是外部的。對於甲,它是內部的,對於A它是外部的。
    
在哪一層次上,那個是我們考察的主體,那兩是這個主體中的一對矛盾,在這基礎上才可能解釋清楚內因和外因。辨物們為了自己頭腦清楚,應該安這方式考慮內因外因問題。

辨物的理論,如同憎恨之憎恨規律一樣,是經不起稍微深入一點的推敲的。概念一清楚,它的草包肚子立刻露餡。

按照上麵的,內因外因是相對的。所有的什麽內因是根本,外因是條件,全成為廢話。
邏輯上內因更應該是根本。因為事情劃小的時候,隻能看到外因,找


我們的ABC的劃分太具體了,不該這樣庸俗化,是抽象的,高級的。
高級的東西經不起低級的推敲?WHY?HEGAL老頭從來沒把問題搞清楚。

矛盾概念象是天國來的啟示,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