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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周末: 中紀委敦促違紀黨員說清問題

(2007-06-14 09:59:26) 下一個
中紀委敦促違紀黨員說清問題
6月29日最後期限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4日11:08 北方網 (來源:南方周末)
  作者: 南方周末 記者 馬昌博 發自北京 來源: 南方周末

  “說”,還是“不說”?6月29日是期限的最後一天,違紀的國家工作人員中的共產黨員們將在此之前做出權衡,在規定期限內坦白的黨員可以獲得從輕處理

  “最後通牒”

  也許,一些人正數著不斷流逝的時間,思考著“說”,還是“不說”。他們審視著從北京發出的一份文件,文件要求在30天內說清自己隱秘的腐敗行為,否則將麵臨嚴懲。

  而現在,還剩下15天。6月29日是期限的最後一天,違紀的國家工作人員中的共產黨員們將在此之前做出權衡,不過中紀委官員說,在規定期限內坦白的黨員可以獲得從輕處理。

  中紀委5月30日印發了《中共中央紀委關於嚴格禁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謀取不正當利益的若幹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規定》詳細列出了“禁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請托人謀取利益”等8項嚴格的禁止性規定。

  接受南方周末記者采訪的紀委官員說,近年來涉及權錢交易的一些違紀違法者的手段不斷翻新,此次《規定》主要是針對這些黨內腐敗的新形式,而之前,這些腐敗行為因為相對隱秘而難以認定。

  “與一般受賄形式相比,通過這些貌似不違法的形式收受財物,更具隱蔽性、複雜性,且數額較多,危害大,影響壞。”6月8日,中共中央書記處書記、中央紀委副書記何勇在貫徹實施《規定》會議上這樣說。

  何勇還表示,《規定》是為教育各級黨員領導幹部嚴格自律,加大對涉及權錢交易行為的懲處力度。中央紀委經過認真調查研究,製定頒布了這個規定。

  “要使存在問題的黨員清楚,這是黨組織給予自己的一次機會,要珍惜和把握住,不要存在僥幸心理;拒不糾正的,將要受到黨紀國法的嚴懲。”

  反腐專家們說,在十七大前頒布上述規定,亦是執政黨對腐敗分子的一次高調警告:中央宣示自己已清楚那些披著“合法”外衣的腐敗行徑,並且要製規查處。

  更有評論人士認為,這是一次針對隱性腐敗官員的“最後通牒”。

  規定細化超出以往

  南方周末記者采訪的中紀委係統官員說,《規定》是對過去幾年查處案件,特別是近一年多來反商業賄賂、查處大案要案、懲戒高官等舉措的總結。該人士說,新《規定》對相關腐敗形式的細化程度遠超以往。

  其中《規定》第二條說,嚴格禁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收受請托人提供的“幹股”。所謂“幹股”,就是官員仰仗著手中的權力入股,無需投入分文便可擁有的“股份”。

  在過去兩年中展開的聲勢浩大的清理“官股”行動,其中以整治“官煤勾結”為典型。2005年8月,因痛感煤礦企業中官商勾結造成的關停不力、礦難頻發的現實,國務院曾發出緊急通知要求所有在當地煤礦有股份的官員“限期一個月內撤資”。

  然而反腐專家說,“官股”雖遭清理,但“幹股”依然難以清除,因其沒有投入資本,所以也無資金可撤。在一些企業,“影子股東”已成公開秘密,是清理“官煤勾結”的頑症所在。

  這種明目張膽的腐敗,如何處理?此次《規定》對上述“幹股”做出明確禁止,並詳細規定了各種“幹股”形式的違紀處理標準。與上述規定類似的還有《規定》的第三條,即嚴格禁止由請托人出資,“合作”開辦公司或者進行其他“合作”投資。

  而當下正在中國火爆的股市亦被納入注意範圍,規定第四條說,掌握權力的官員如果委托請托人投資證券獲得明顯超額的“收益”亦將被認定違紀。

  與之前相關規定一脈相承的是,以給官員的子女親屬等安排工作,但其親屬不實際工作卻獲取所謂薪酬的一並列入違紀範圍。

  官員子女親屬依仗父母權勢收受賄賂早已是普遍的腐敗模式,有人總結為“衙內”現象——“衙內”一詞來自於《水滸傳》,其中高俅之子人稱“高衙內”。

  與之前不同的是,《規定》特別說明情婦 ?穴夫?雪也包括在內。執政黨對官員的作風問題正日益重視,2006年被查處的劉誌華、李寶金都被紀委指“生活腐化”,而一些情婦?穴夫?雪已成腐敗掮客。

  《規定》第五條明確列出,嚴禁官員通過賭博方式收受請托人財物。反腐專家說,以賭博的方式故意輸錢給對方早就是中國傳統的行賄手段,然而之前黨紀一直未有明確禁止,《規定》此次同時解釋了如何認定的具體條件。

  何勇在講話中明確指出,“與傳統受賄形式中的直接收受財物相比較,這些行為貌似不違法,具有較強的隱蔽性、複雜性,但實質上沒有區別,性質上都是受賄!”(來源: 南方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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