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堪布卡塔仁波切開示:菩薩戒

(2009-05-24 07:25:05) 下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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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菩薩戒”之種種利益,如何受“菩薩戒”以及如何持“菩薩戒”非常重要。不了解這些,而光說某人已受“菩薩戒”,無甚意義,就好像說:“我現在要去找我的馬,但我不知道我的馬長相如何?”佛法稱依菩提心趨入正覺之道為大乘。由修菩提心而引發開悟之心,過去及現在之諸佛菩薩依此而得殊勝成就,未來之諸佛菩薩亦依此而獲殊勝成就,隻有行“菩薩道”才能證悟得圓滿佛果。    

菩薩道果未曾中斷過之傳承中有二個不同的源流,一由文殊菩薩傳下,另一則由彌勒菩薩傳下,兩者本質無異,然為引導習性各殊之有情入菩薩道,在外貌以及表現的方式上則有些許差別。由文殊菩薩而來的傳承稱為“深觀派”,由彌勒菩薩而來者稱為“廣行派”。前者偏重菩薩道中的“智慧”法門,後者則強調累積功德的“ 行事”法門。


     兩派的目的一致,然下手的方法各殊。這就像以不同的方法來掘寶一樣,甲法為先淨除塵垢而待珍寶自然顯現,乙法則直接了當地連塵帶寶一並挖出,手段不同得寶卻是一樣。盡管傳承有二,然菩薩戒之不可或缺之基礎則一,此即先求皈依。皈依之於菩薩戒恰沃土之於種子一般,故皈依為要!趨入菩薩道,並多少有些了解後,則會發現有“願菩提心”和“行菩提心”之不同;前者強調“發心”,後者著重“實踐”。

     願行菩提心中有兩種重要的特性,即悲與智。要深達於悲,則需了解他人希求快樂、幸福以及解脫之心,與我們自身並無二致。當我們想由困惑中得解脫時,亦需了解他人亦有此同樣之願望。

     菩薩道中之智慧法門即於心中存想為利眾生而致佛果,無此存想者可能獲得人天福報,能盡此想者則能到達完全的開悟。故大智就是有正見,大悲就是利他。

     現在我們有此最吉祥的機緣,一個幸運以及最特別的機緣來與菩薩道相應。他人則無緣發心修此,甚或無智慧去了解此因緣聚會之殊勝大事。即使他們渴求解脫,止息困惑,亦無緣與菩薩道相應。知此,我們就要有種榮譽心以及責任感,依此因緣為普利有情而趨入菩薩道。

     受菩薩戒時,要利用到“悲”、“智”、“願”、“行”四法門。首先最要緊的是要知道我們是在諸佛菩薩以及戒師或上師之前受戒。同時心中要發願,諸如:為利有情,我誓發到達正覺之心,我心無猶豫,我願眾生悉得解脫。當讚戒文:“直至大菩提皈命諸佛前,法及菩薩眾如是誓皈命,如過去諸佛已發菩薩心,於菩薩學處悉如次而住,如彼利眾生發大菩提心,亦如彼學處今當如是學。”心中亦如是發願,此即戒願。

     從“行”的觀點而言,我們決定以實際的行動來完全實現所發之願。許多故事傳頌者已開悟之覺者或諸菩薩所作無量利益其他有情之行為,甚至於斷首,截肢等舍身助人之事跡。我們可能因恐受要求如是獻身而對趨入菩薩道有所顧忌,然無人會對吾等作此要求!菩薩道之義理明示著,初發心菩薩受過菩薩戒後,趨入菩薩道時應以全身來作利生之行,換句話說,當你作如“布施”等等能力所及諸事,應全力施為。一旦發展出菩提心後,布施就漸非難事。最後,經由修習菩提心之真誠所致,布施就無罣礙,即使以肢體或身體其他部分布施,亦無困難。然而現在我們如果對於“施舍”不能建立正確的理念的話,前所聽聞的舍身故事可能會帶給我們懊悔而不能給我們欣幸!
 
     因此,我們修習菩提心,致力於到達“完全給予”之境界,“去舍”之境界。常常我們會做些善事,經由贈與、資助等於身心精神上去幫助別人。這些是令我們集聚福德的原因,然其為有量功德,它可能使我們感得人天福報。但因其功德小,故此種布施或其他善行不能成為使我們獲最終解脫之主因。僅能使我們於一生或二生中享受福報而已。真實發願修菩提心,並實踐菩提心之重要性就在此。 

     “行”的菩提心就是指當我們做事時,心中就要有一個念頭,願將行善所得之功德回向利益眾生。例如我們行供養時,即使我們獻一朵花或一滴水,此時心中就會想著願將此功德回向眾生,令其均能自痛苦中得到解脫。這不過是將心願化為實際行動而已。即使你所做的隻是為迷途者指路而已,但你將此所得的功德回向為眾生得解脫助一臂之力,你誠心誠意的發願,這就是以實行來修菩提心。於日常生活中,我們均可依此修行。其要點在於了解菩提心之重要,並全心全意去實踐。

     受菩薩戒並終生奉行是一大幸事,這是很嚴格的戒,非常莊嚴,於金剛上師之前,諸菩薩眾圍繞,我們發誓永遠改變我們的生活習慣,從前種種譬如昨日死;受戒前為隨時可能陷入輪回深淵之凡夫,受戒後我們就具有達到解脫的可能性,不僅由輪回中解脫,亦能證得圓滿佛果。這是人生方向的大改變,這就如你本來往西行,突然掉頭往東走一般。如是而躍進,如是而肩負新任。

     差別在於輪回與解脫,如是之巨差,故不宜等閑觀之!受菩薩戒是大事,對我們而言是一個曆史事件之發生。受戒前,我們恰如凡夫,困苦無依,為人輕賤。受戒後,於“名”於“形”我們均轉為菩薩。在“形”上,過去我們是無依凡夫,感受到極大之困乏,受盡壓榨而投訴無門,但從今起,已成為菩薩,受到六道眾生之欽仰,是故我們已負起一項極莊嚴之任務。要成為眾生仰望之目標,我們本身要端莊,並呈現慈愛之美德以及穩健之領導能力。

     受完菩薩戒後,必須遵行一些規定。除了奉行“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般若”六波羅蜜外,還有八項規定必須遵行。此即行 “四善法”,除“四不淨化”。“四不淨法”中第一種為故意欺騙諸佛菩薩或與佛菩薩有關之人物。由於我們從佛及菩薩受菩薩戒,受到他們的激勵,如我們以任何方式來欺騙他們的話,此即完全破戒。

     第二種不淨法就是無緣無故令別人產生退悔心,例如,當某人長時期發大精進心,虔心修法時,我們跑去向他說:“你浪費了那麽多時間,非常可惜!看看你自己,與社會格格不入。如果你用這些時間來從事某行業或用來受高等教育,或做某些別的事情的話,此刻你已是富翁、聞人而且可以擁有許多資產等等”,類似這種論調會引起某些行者之退悔心,甚而使他們完全不再修法。這是很嚴重的事,即使這種論調於行者沒有影響,然發此言論者之用心已與菩薩戒相違,是故以此破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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