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家媽媽

寫兒童故事幾年,終於鼓起勇氣給大家看,請您多提寶貴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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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願羅秦,

(2007-01-26 06:30:59) 下一個

文學城《子女教育》就賀梅一案的到辯論已經有三、四天。我也未能免俗,在第三天的時候加入進去,發表看法。為此受到個別人的人身攻擊,NND 

美國法院能這麽判,就清楚地說明了貝家不占理。

這件事,

對賀家的教訓就是,別占別人的便宜。

對貝家的教訓就是,別拿別人的東西。

給我的啟示是,人不能把自個劃到弱勢群體裏,等人幫助救濟。作為媽媽,更要自尊自強。

身為一個媽媽,我對羅秦深感同情。她當時的難處很大,又是生第一個孩子。很多媽媽沒什麽事還得產後憂鬱症,羅也許是真的沒辦法了才給孩子送出去。不過,這八年,她堅持不懈要孩子,應該是好媽媽。散仙穀有人說,貝家女兒十幾歲未婚生孩子(待考證)。孩子跟著親媽還是安全,我就相信親媽。

我想到了一個大團圓的好結局,

貝家上訴到聯邦最高法院的可能性不大,對這麽一個小的民事案件最高法院基本上都不會受理。貝家要是真能把孩子還給賀家,兩家齊心協力幫助賀梅平穩過渡,順利成長,豈不是一件大好事,一段人間佳話。將來好來塢拍成感人的電影(貝家曾和好來塢簽過協議),貝家也有錢還債,撫養費也回來了。賀家也能得些錢脫貧,賀梅將來的教育費也有了。

現在就看貝家是不是真愛賀梅了。賀梅已經8歲,快到preteenageteenage了,現在不還,以後更不好辦。


轉一段:

Baker比賀大不了幾歲


散仙穀http://www.webjb.org/webjb/sanxian/



送交者: 淘氣?  2007-01-2609:38:32

回答: 這個官司其實我倒覺得也沒那麽簡單  苕之華  2007-01-26 07:56:03

不能奪人之愛,尤其不能拆散骨肉親情。這是作人的底線,破樂這道底線,奏不可救藥樂。

當初賀家把女兒托人,也許是個錯誤的決定,即使如此,也並非是十惡不赦,人家反悔樂,奏該讓人骨肉團圓。如果Baker能換一種方式,把孩子還給 人家,再繼續關心孩子,兩家經常走動走動,奏是喜劇樂。孩子大樂以後,肯定會永遠記住Baker一家從小給她提供的幫助,保持一顆善良的心。

可是,Baker做得太絕樂,居然拒絕讓賀家探視孩子,對賀家橫眉冷對,完全敵視。從孩子的成長來看,Baker對孩子的是畸形的,對孩子 的成長大大的不利。孩子懂事以後,Baker勢必要跟孩子說她親生父母的壞話,教導孩子理直氣壯地為富不仁,並從小培養孩子仇恨的心理,而且這種仇恨是對 自己骨肉親人的仇恨。結果,貽害無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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