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道德製高點更高的(1)
我總覺得,煽動家和思想家之間的區別,就是煽動家總是特別熱衷於搶占道德製高點,而思想家總是熱衷於指出道德製高點底下的陷阱。所以煽動家總是在話語的盛宴中觥羮交錯,而思想家總是在惴惴不安地擔心誰來為這場盛宴買單。
在所有的道德製高點中,沒有比"保護弱勢群體"更高的了。但是,口號的簡潔性不能掩蓋現實的複雜性,最近美國參眾兩院在"07年聯邦最低工資法案"問題上的較量,就體現了這種複雜性。
美國的聯邦最低工資,從1997年開始就一直沒有變化,停留在5.15美元/小時的水平上。為了適應新的經濟形勢,民主黨很早就提出將聯邦最低工資提高到7.25美元的目標,共和黨卻遲遲不肯響應。但是06年11月民主黨在中期選舉中大獲全勝,打破了這一僵局。民主黨占多數席位的眾議院,很快就於07年1月通過了提高最低工資的法案。
按理說這事就該完了,最低工資提高,底層勞工的利益得到了保護,政治家們可能還因此多贏得一些選票,豈不是皆大歡喜?
可惜,這事沒完。1月眾議院剛通過該議案,2月參議院的許多共和黨人就出來"搗亂"。他們表示,如果不增加小企業減稅條款,他們就不批準該議案。最後,參議院通過了該法案,但是增加了"10年內給小企業減稅83億美元"的條款。
這樣一來,眾議院又不幹了。我們提高最低工資,是"保護弱勢群體",你們要給小企業主減稅,是"保護強勢群體",你這不是跟我對著幹嗎?不行,要減點稅可以,最多13億。
兩方麵討價還價兩三個月,最後的結果是:最低小時工資從5.15增加到7.25美元,同時5年內給小企業減稅48億美元。各方預計它的最後批準指日可待。
看到這裏,大家可能會對共和黨的"搗亂"感到困惑和不齒。"資產階級的代言人"、"與勞苦大眾為敵"……我們從小接受的階級教育也許會條件反射般地給我們輸送這些判斷。但是,事情真的這樣簡單嗎?我們不妨把"提高最低工資"作為一副多米諾骨牌的第一張,看看它可能引起什麽樣的連鎖反應。
假設我是一個企業主,手下雇傭了7個人,每個人的小時工資是5塊錢,如果政府強令我將工資漲到7塊錢,我會怎麽做呢?為了維持同樣的生產成本,我很可能將7個員工裁成5個。這時候,那5個人的利益是得到了保護,那麽,那兩個被裁掉的人呢?
·比道德製高點更高的(2)
事實上,無數經濟學研究已經表明最低工資法和失業率之間的正相關關係。雖然經濟學家當中也有"異見分子",比如克魯格的研究表明最低工資法對就業率影響非常微弱,但是絕大多數的經濟學實證研究都一再表明最低工資增加失業率,尤其是年輕的、非熟練工的失業率。"最低工資研究委員會"調查表明,最低工資上升10%,會導致年輕非熟練工失業率增加1%到3%。這個研究結論令人悲哀之處就在於,最低工資法旨在保護弱勢群體,最後傷害的,恰恰是弱勢群體。
你可能會說,那就讓政府禁止企業在提高最低工資的情況下裁減員工。先不說這個"禁令"在雇用自由的市場經濟條件下是否可能,就先假定它是可行的吧,後果怎樣?對於企業來說,如果政府規定我不能解雇員工,那我不雇新的員工總行吧?前麵說過,最受最低工資法影響的,恰恰是年輕非熟練工人的就業機會。你可能又要說,那我強製你雇傭新工人。好吧,我隻好雇傭新工人。結果又怎樣?這個企業的生產成本提高,它的競爭力下降――美國的製造業在第三世界國家麵前節節敗退,與其勞動力成本偏高不能說沒有關係。那麽我們就貿易保護主義!你又說了。好吧,貿易保護主義――咱競爭不過中國、印度,把它們關外麵還不行?後果又是什麽?提高的生產成本轉移到價格當中,誰來承擔?消費者。那些抱怨美國的商品、服務太貴的人,很可能同時是主張提高最低工資的人,卻不願看到這二者之間的聯係。你可能又要說了,咱不讓他們把生產成本轉移到價格當中來,咱降低資本家的利潤率不行嗎?可以啊,buthow?如果一家企業沒有違法,你怎麽強製規定它的利潤率?強製企業不許解雇工人、強製它雇傭定量的新工人、貿易保護主義、規定企業利潤率,把這一切加起來,那叫什麽?計劃經濟。計劃經濟的弊端,嗬嗬,還用得著我繼續推這付多米諾骨牌嗎?
"保護弱勢群體"最後導致"傷害弱勢群體","道德製高點"變成"道德陷阱",這就是所謂的悖論。不幸的是,這個世界充滿了悖論。
認識這些悖論,需要比道德製高點更高的東西,那就是理性。當然,我絕不是說"最低工資法"不合理,事實上,我支持最低工資法。我說的隻是,在討論這個法案的同時,要考慮它可能導致的不良後果,並對這個不良後果采取"配套"的預防措施,從而防止好心辦壞事。共和黨"給雇傭窮人和老兵的小企業減稅"的附加條款,恰恰是基於這種意圖,因為最低工資法案真正衝擊的,其實並不是那些利潤豐厚的跨國大公司,而恰恰是那些本來利潤率就微薄的小餐館、小百貨店、小農場,一旦它們因為抬高的勞動力成本破產、或者不得不通過裁員來維持低運行成本,"弱勢群體"就從倒黴走向更倒黴了。
·比道德製高點更高的(3)
羅斯福政府1938年第一次在美國曆史上提出最低工資法案的同時,也建立了一係列的增加就業的"配套"措施。比如著名的"工人進步項目",通過大量的公共工程來增加就業機會,從而抵消最低工資法對就業率的衝擊。後來美國福利製度日漸完善,通過緩衝失業給個人帶來的經濟危機,同樣為最低工資的不斷上升提供了配套製度。
能否把相關思考引入中國呢?應該認識到中美兩國本質性的區別,如果說美國對勞工幾乎存在"過度保護",中國的情況則正好相反。那種"中國的最大優勢就在於廉價勞動力,如果給工人確定最低工資就會嚇跑投資者"的認識很大程度上是一種"想當然"。如果勞動力越廉價一個國家的投資環境就越有優勢,那世界上最有投資優勢的應該是非洲。事實上,相對很多發展中國家,除了廉價勞動力,中國還有很多其他優勢:基礎設施、政策優惠、熟練勞動力、基本信用機製等等,在這種情況下,為什麽要害怕稍稍抬高一點最低工資投資者就會跑到印度去呢?其實,中國勞動力極端廉價很大程度上不是國際競爭的結果,而是中國企業之間惡性競爭的結果,在這種情況下,如果通過國家立法的形式讓所有企業集體提高最低工資,防止它們之間的惡性競爭,外國投資者未必會跑,工人受益,後果無非是讓美國的消費者為一條中國製造的牛仔褲多付一、兩塊錢,何樂而不為?
而且,由於許多研究表明窮人消費率比富人高,提高窮人的工資能夠更有效地拉動有效需求。在中國這樣一個"金字塔"型的社會結構裏,最低工資拉動需求的效果,應該比美國這樣一個"橄欖型"的社會顯著得多,就是說,在今天的中國實行最低工資法,對就業率的負麵影響更可能被其正麵影響所抵消。當然,即使如此,如果我國真的開始嚴格執行最低工資法,還是需要許多配套政策以保證就業率,比如小企業的減稅、發展勞動密集型產業、強化福利製度、通過公共基建項目增加就業、提供優惠投資政策、加強勞動力培訓等等……總而言之,保護弱勢群體,絕不僅僅是占領道德高地的問題,而是一係列配套政策的製定。
·所謂秘訣(1)
中國的公款吃喝已經到了令人觸目驚心的地步了。據《瞭望》報道說,中國04年的公款吃喝高達3700億元。這是什麽概念呢?04年中國公布的軍費也就2117億元,同年中央財政投入農村義務教育的經費才100億元。
這還沒說公車購置、出國考察、政績工程、高幹醫療呢。
一個國內的朋友問我:中國公款消費這麽嚴重,不知道美國有沒有可以什麽借鑒的治理經驗?我說,美國基本上沒有這個問題,又談何"治理"?朋友又說:沒有這個問題?看來美國官員真是清廉!
其實,並不是美國官員不愛免費吃喝玩樂,但是錢袋子不由他們管,而由立法機關管,他們胳膊不夠長而已。在中國,政府卻是自己給自己開支票,人大不能提供真正有效的審查和監督,所以不消費白不消費,消費就要大大咧咧地消費。這是個製度問題,跟個人道德水準沒有太大關係――就算你現在破口大罵公款吃喝,如果有人拿一張空白支票給你,讓你隨便給自己填,你肯定也會往上麵填個天文數字。
所以,要說美國"治理"公款奢侈消費的"秘訣",其實很簡單:權力製衡。我們中國今天治理公款吃喝,一會兒製定"四菜一湯標準",一會兒"公款吃喝公示製",卻全都治標不治本,甚至越治越病,因為治來治去都還是自己給自己開支票。立法機構真正與政府平起平坐,有效審查監督其開支,公款消費也就"斷了炊"。司法機關真正與政府平起平坐,裁判越界的案例,公款消費就得提心吊膽。公眾、媒體通過真正的言論自由對越界者"拳腳相加",公款消費者就得道德破產。所謂秘訣,不過就是這些個製衡而已。
權力製衡對於遏止揮霍公共資源真有作用嗎?大家都熟悉的陳水扁案和馬英九案,我就不多說了,不妨說說近兩年我在美國耳染目睹的幾個小例子。
一個是去年紐約州審計長阿倫·赫維斯栽的跟頭。這個倒黴的州審計長,按我們中國的說法,也是個"廳級幹部"了,2006年9月,卻因為讓他的一個手下長期給自己生病的太太開車,被揪了出來。按照法律,公車絕對不能被私用,私用就要付相關費用。雖然赫維斯為此道歉,並主動給州政府賠償了8萬多美元,州道德委員會仍然認定他"明知故犯地利用職位,為自己和妻子謀求特權",指控他違反了《公務員法》。當時正值美國中期選舉階段,州審計長是個民選職位,民意調查顯示,赫維斯本來領先40個百分點的,一個星期之間,就掉到了12個百分點。由於當時他還沒有遭到正式起訴,罪名不明朗,所以仍勉強獲得連任。可是當他的案子正式進入法庭程序之後,迫於壓力,他不得不還沒就任就宣布辭職。07年2月,法庭宣判他有罪,雖然隻判了罰款,這個"廳級幹部"的政治生命,卻因為公車私用而給徹底搭上了。
·所謂秘訣(2)
另一個小故事,是賓夕發尼亞州議會的"加工資"風波。05年7月的一天,賓州的議會在沒有舉行任何公共聽證的情形下,突然通過法律,宣布給州議員漲54%的工資,同時也給本州的法官和高層行政人員漲了工資。這種行徑,可以說是典型的"自己給自己開支票"。第二天州長就簽署通過了該法令。結果,"人民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當地的一個社會活動家立刻就把議會告上了法庭,認為他們這種做法"違憲"。後來,民憤越來越大,上千個人跑到州議會門口抗議示威,甚至有民間組織將議會告上了聯邦法庭,指控他們"侵犯了公眾的立法討論權"。迫於民眾壓力,州議會隻好重新投票,幾乎全票同意收回原先"漲"的工資。相比中國許多官員可以隨便往公共支票裏填吃填喝填車填旅遊,美國的公共官員在沒有這一切奢侈消費的情況下,給自己填點工資都很難做到。
一個審計長因為公車私用落馬,一個州議會漲上去的工資愣是給退了回去,可見權利製衡對於公款私用的影響不是子虛烏有的事。在民眾這樣的虎視耽耽下,議員敢給官員們留出3700億的"接待費"嗎?這事夠讓他們下一百回台的。所以說不是美國官員們不愛吃喝玩樂,而是前有議會管著錢包,後有法院拿著手銬,四麵八方都有"群眾的眼睛",實在沒有什麽空子可鑽而已。
事實上,權力製衡不但管製公款私用,也管製著公款公用。就算公款不給"私吞"了,也很可能被各種政績工程、低效投資、無理補貼等等給浪費了,因此公款公用,也有一個"好刃是否用在了好刀上"的問題。05年紐約市申辦2012年奧運會時,紐約州政府就因為民眾壓力,拒絕給一個對於申奧很關鍵的體育館注入公共資金――公眾說了,我們這缺錢的地方多了,辦什麽奧運啊。前一段我寫過一篇"耳朵上的記號",闡述美國07年開啟的一項撥款改革,其目的是將狹隘的利益集團化、地方主義化的撥款從美國的財政開支中清除,這同樣是"預算民主化"改革的一部分。美國有一個非營利性團體,叫"公民反對政府浪費",專門監督那些流向不合理、不必要的"公款公用"。聽聽它的一些報告名稱,就知道它對政府花錢多麽輜珠必較:"一個新的威脅:政府資助的垃圾科學"、"YMCA:從社區服務到社區無服務"、"愛滋項目:一個泛濫成災的浪費"……雖然它的很多說法不一定對,但是讓政府花錢的時候有點膽戰心驚,卻未嚐不是好事。
甚至,民主和法治連"私款公用"也要幹預。我不用公款請你,用自己的錢請你吃飯還不行嗎?如果你是試圖影響公共政策或者有這個嫌疑,還是不行。基本上美國所有的州對此都有法律規定,比如,康州的法律就規定,一個公職人員一年之內接受"政策遊說者"的吃請不能超過50美元。又比如,06年國會通過法令,規定禁止"政策遊說者"給議員提供免費旅行和吃喝。英國的政治文化也似乎與此遙相呼應,最近布萊爾去邁阿密旅行,因為住了朋友免費的豪宅,而該朋友又似乎有往英國推銷唱片之嫌,好端端的一次旅行,愣是變成了一個醜聞。
最近看到網上流傳的一張照片,內容是兩會代表在會議上睡得東倒西歪。固然,領導講話往往具有神奇的催眠效果,而且人民大會堂的椅子可能格外舒服,但在那個莊嚴的大廳裏,頂著人民代表的頭銜,睡得憨態可掬的代表們其實有很多的事情可以做,比如,仔細聆聽政府預算報告的細節,並且在可疑的地方說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