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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說到拿來主義,就會想到魯迅先生那篇著名的《拿來主義》。
我記得是在中學學到這篇文章,依稀記得是因為中國太閉關鎖國了,對待西方社會,中國一臉小家碧玉的矜持和羞怯,低眉順眼的,隻懂得給,不懂得取。於是魯迅先生倡議對著西方世界大喊一聲:拿來!
這一聲大喝應是驚醒了一些人。於是國人從主動給,被動受,到在西方文化中揚起眉毛,放出眼光,挑挑揀揀,大大方方拿自己想拿的精萃。
禮尚往來,本不為過。隻是我們總是在度的把握上少了一些大國應有的節操,盡失雍容風度。從前是一味怯懦缺少底氣,現在則是鼻孔朝天缺少尊重和羞恥之心。
國人自以為天下大一統,物物皆為我所用。隻是凡事總有所歸屬。即使精神層麵的財富是人類所共有的文明,但是它終有出處。而國人拿得多了,便拿得順手,拿得忘記自己是在拿別人的東西,忘記問人家一句可不可以。
還是前兩天才知道,原來馬爾克斯的《百年孤獨》早年在中國發行的中譯本都沒有真正獲得作者的出版授權。
我也有一本《百年孤獨》,裝幀精美,是大學時某年三好生的獎品。雖然年少時看不懂內容,不過那個題目我是懂得,並且深深感受這四個字透出的蒼冷之氣,仿佛昏沉沉的人世,一道蒼勁有力的閃電,冷冷地劈著……看到它,人就會激靈靈從麻木中醒過來。所以二十年曆經輾轉,這本書一直跟隨著我,直至現在放在我的書桌上。
隻是沒有想到,這本除《紅樓夢》外唯一跟隨我二十多年的外國譯書竟然是沒有版權的盜版,不由讓我心生慚愧和不小心做了賊的同謀的惴惴。
馬爾克斯當年指著中國文化界名人的鼻子說,“各位都是盜版販子啊!”這一句話仿佛一記耳光,隔著時空向著我們重重扇過來。
不過,又能扇醒多少人呢!
孔乙己說過,竊書不算偷。念念叨叨地多了,仿佛偷也有了底氣,也理直氣壯起來,看得上你才偷呢!於是隻能讓人苦笑都沒有力氣了。
聲名如馬爾克斯,還被國人如此理直氣壯地拿來,更不要提無名小卒了吧。網絡的興起,讓國人的這種在精神財富上的隨便拿來主義發揮到極致。
如今網絡上處處可見轉載文章,處處可見無名無姓的文字。依照著作權法,轉載應當經過原作者許可。若不懂得這一點,隻懂得順手拿來,附上作者的名字也算是懂得尊重。隻是越來越多的現象是,文字要麽沒有作者,要麽被轉發者堂而皇之據為己出。
當文字變成充門麵塗脂粉的工具的時候,拿來主義取其精華,去其糟粕,原作者的名字就真的是一種該剔除的糟粕了。久而久之下去,我們的文字若不是被冠冕堂皇剽竊了去,就是淪為千人一名的無名氏。
真是讓人長哭!麵對國人的素質,國人的著作權意識,連憤怒都顯得奢侈。
一群偷竊者和一群縱容的人,再加一群沉默自保冷眼觀望的人。如此中國式拿來主義,魯迅先生地下有知真該醒來,再寫一篇:補論拿來主義的羞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