嗬嗬,這麽多的磚頭,砸暈了,不知道該接哪一塊了,就一起籠統地回了吧。
大概貼的不是時候,大家還在何必的故事裏義憤填膺的,以為這是為那篇寫的。其實不是。這篇文字是一年前寫的了,曾經還在文學城首頁貼過。幸好那些在我博客留言的網友都很寬容,不然,一年前沒經過什麽世麵的我,早就被砸死在繈褓中了。~~~
我不是寫手,充其量是個文學愛好者罷了,寫文字都是自娛自樂。我的觀點,都隻代表我自己,都是一人一時一事的觀點,肯定不是為了迎合誰而寫的,加上自身表達能力的有限,所以,錯誤之處一定是比比皆是,看過的網友,大可不必太認真,如果較起真來,恐怕大家搬磚頭都會搬出一手的血泡,不值。~~~
關於我的婚姻家庭,好像很多網友很感興趣。客觀地說,不是絕對的幸福,不過,離不幸十萬八千裏。我可以寫出一萬個幸福的瞬間,也可以搜羅出一千個痛苦的時刻。所以,用世俗的眼光看,我的婚姻即便是十年之久,到今天,此時此刻為止,一定是幸福的。我不敢說明天會怎樣,因為誰都不知道明天誰發生什麽。
說到婚姻,我一直是認為是兩個人的事,是平等的兩個人的事。除去個別的本性不良的人,絕大多數的人,男人或女人,在結婚的時候,多半是抱著相守一生的美好願望走到一起的,不過,日子一天天過下去,也總會有一些婚姻離初衷越來越遠。
戀愛是一回事,婚姻又是另一回事,這兩者之間的差別,我相信,不是每一個人在踏進婚姻之前,都能看清楚的,至少當年我結婚的時候,我看得不清楚,隻不過,我屬於幸運的。我的文章中提到的的年少錯誤,指的是這個。不過,錯誤是自己造成的,沒有借口逃避該負的責任,我說的責任,是他覺醒之後,要離開原有婚姻時,該承擔的法律上和道義上的責任。我從來都沒有反對過這一點。不知道,那些離我的原意越來越遠的網友是怎樣解讀的,或許,真的是我的表達能力太差。當然,如果,你們說的為當年的錯誤所付的代價是一輩子都死守在婚姻裏,無論怎樣都要兌現當初的誓言,這,我一定是不會苟同的。
男女兩性是不可能真正平等的,雖然,我們一直在追求平等,不過,我覺得,在婚姻這件事上,女人怎樣都應當自愛,自強,自信,自立。隻有當人們不再把不幸福婚姻的結束作為災難,不再把從不幸福婚姻裏勇敢走出來的女人和孩子看作是受害者,那麽女人才會在精神上擁有了跟男人平等的素質,對解體婚姻裏的孩子也是一個正麵的影響。當然,這是我的美好的烏托邦。~~~
在婚姻的保衛戰裏,說到底,其實是女人跟女人的鬥爭,為了爭一個不值得爭搶的男人,同性之間相互傾軋貶低傷害,無所不用其極,得益的那個,始終是男人。如果,女人都能愛女人多一些,愛自己多一些,那麽悲劇的那個,就該輪到那個夾縫裏始終沉默的男人了。
又胡扯了這麽多。大概又會招來很多磚頭,都接著了,不過,實在沒時間一一回複。多謝了,大家敲那麽多字,也真是很不容易。
祝看貼跟貼的網友們周末愉快,家庭幸福!
謝謝寶貝的安慰。真的是很貼心。~~~
希望吧,我可以做到。
還記著答應你的事,是要過去貼幾篇文章的,不過,現在有些猶豫了,希望你能理解......
再謝!
祝一切好!
問好,周末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