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企業發年終獎:一杯酒500元喝多少給多少
(2014-01-25 18:4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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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馬上就要到了,不少公司在這個時候都會舉辦年會,發放年終獎,這是很多人工作了一年最期待的時刻。但有些公司發放年終獎的形式千奇百怪,甚至讓人摸不著頭腦,昨天,記者接到了在金華市區一家公司工作的小章的投訴。
小章說,公司前幾天集體聚餐開年會,中間發放年終獎,年會的氣氛不錯,大家都吃得很盡興。不久,老板宣布馬上要發放年終獎,隨後拿出一大摞現金放在桌子上。小章和其他員工都很興奮,但是老板接下來的一句話,讓所有人都呆住了。
“今年我們年終獎有新規則,就是喝多少酒,拿多少年終獎。”老板的一句話讓員工們都開始騷動起來,“不會是開玩笑吧?”不少人猜測,因為前些年的年終獎是看每個人的工作效益和工作時間來發放的。
但老板絲毫沒有開玩笑的意思。“男員工一杯白酒500元,一杯紅酒200元,一杯啤酒100元,女員工翻番。”老板甚至說了具體的規則。
小章說,所有的員工都開始排隊喝酒,喝完酒直接拿錢。這種方式讓不少人醉了。
“真是欲哭無淚啊,不喝就拿不到錢,喝了又怕對身體不好。最後為了錢,大家都喝了,有不少同事甚至喝吐了。”小章覺得公司的做法有點不人性,也不合理。“辛辛苦苦幹了一年,最後拿年終獎竟然靠酒量決定,這對於不會喝酒的人很不公平。”小章說,有些人拿到上萬元的年終獎,而有些人隻有1000多元,差距很大。
事後小章和其他同事詢問老板為什麽要用這種方式決定年終獎,老板說,公司主要從事銷售業務,而酒量是決定銷售量的重要因素。
為此,記者谘詢了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師:按照相關法律規定,最低工資標準是有相關規定的,但對年終獎的發放目前並沒有明確要求。當然,如果企業和勞動者在年終獎是否發放、發多少以及發放的形式都提前有約定,並簽有協議,那應該受法律保護;如果沒有,則屬於企業的自主行為,法律很難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