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樂東縣城管強令攤主統一換太陽傘
(2007-06-13 07:4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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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傘大小不一、五花八門,嚴重影響了市容市貌。為了美化樂城,我局決定對縣城範圍內各店鋪以及個體戶商販使用的太陽傘,進行全麵整治,做到統一使用、統一管理……”近日,樂東縣城管局發出通知,限定日期,采取強製措施,在整個縣城推行戶外太陽傘。
據攤主反映,新太陽傘在顏色、質量、價格等方麵,均存在著明顯問題。城管局強製推行,其行為與“霸權消費”沒有實質區別,是想借整治環境之機斂財。
不買紅傘城管不讓擺攤
“樂東縣城管局下發通知,要求縣城的所有店鋪和個體戶商販,在規定時間裏,必須購買使用由他們統一定製的紅色太陽傘,不然就不讓我們擺攤賣東西,這是不是強製消費?”6月8日,樂東縣的張華(化名)女士,向本報熱線反映了此事。
樂東縣樂城鎮汽車站前大街,是樂城鎮的繁華路段之一。雖然時值正午,這裏仍然車水馬龍。一個緊挨一個的店鋪裏,到處是湧動的人頭。在一家中國 移動通信維修店的門前,30多歲的年輕女老板滿頭是汗,忙前忙後地招呼著客人。
“老板娘,你這太陽傘怎麽一點都不遮陽,在下麵呆兩三分鍾,曬得我們全身都是臭汗!”此時,站在維修店紅色太陽傘下排隊等待維修手機的一對年輕情侶,不滿地叫嚷起來。
“我們原來用的是藍(顏色的)傘,遮陽效果非常好,城管局說要整治市容市貌,不讓我們用,而且規定,各攤主必須使用由城管局統一定製的紅顏色的新傘,沒辦法,誰讓人家管著我們,胳膊擰不過大腿啊!”女老板有些憤憤不平,但卻耐心地作了解釋。
“走吧,咱們去別的地方修吧。”女孩子小聲嘟囔,與男青年迅速離去。看著他們遠去的背影,女老板搖頭歎息。
“城管局強製推行的紅色新傘,不但價格比市場上的同類產品高,而且質量很差……”緊挨維修店的一家雜貨店的女老板說完此話,迅速捂上了嘴。
一份通知
更換新戶外太陽傘60元/把
6月11日下午2時30分,記者和報料人張華在約定地點見了麵。今年40歲的張華,原係樂東縣辦一家集體企業的員工,兩年前,因企業效益不景氣,她辭職後在樂城鎮樂城集貿市場擺攤做起了水果生意。按她的說法,除去各種費用,每月她的水果攤平均可淨賺八九百元,逢春節、“五一”等節日,生意會稍好一些,全家人的生活、兩個孩子上學,主要依靠水果攤的收入。
見到記者,張華在褲兜裏摸索了一會兒,將一張皺巴巴的紙在記者麵前攤開。這是樂東縣城管局於6月4日給縣城各有關單位、個體戶等下發的一份通知——《關於統一使用戶外太陽傘的通知》明確載明:“長期以來,縣城各店鋪、個體戶使用的太陽傘大小不一、五花八門,嚴重影響了市容市貌。為進一步美化樂城,我局決定對縣城範圍內各店鋪以及個體戶商販使用的太陽傘,進行全麵整治,做到統一使用,統一管理。”
《通知》就“統一”作了明確規定:“縣城街道兩旁,各店鋪以及個體戶都要使用縣城管局統一購置的戶外太陽傘,不得使用其他廠家生產的戶外太陽傘”;“太陽傘的排放,應服從城管人員的指揮,做到整齊、美觀、統一。晚上收攤時必須連同傘腳收回,否則當作垃圾回收”;“從接到通知之日起,各店鋪以及個體戶必須到我局購買太陽傘。在規定的日期裏不使用者,我局將采取強製措施。”
《通知》同時就購買時間、價格作了規定說明,太陽傘的購買時間為6月4日至6月10日,每把60元。
“整治市容市貌無可厚非,但對於我這樣的小攤主來說,辛苦一個月,本來就賺不了多少錢,4把新傘又花去240元,下半個月,我們全家人就得喝西北風。”張華調侃說。
攤主觀點
價格偏高遮陽效果不佳
“我這兩把黑傘,是5月初花了40元從集貿市場買的,遮陽、擋風擋雨效果還不錯。算起來,使用並沒有多長的時間,現在丟掉,實在有些可惜。”
“舊傘湊合著還可以用,小本買賣,肯定要求投入與產出。說實話,換新傘不但不劃算,也沒那個必要。但是,如果不換,城管局就要采取強製措施。幾天前,城管局的人來市場上放言,不用他們統一購置的傘,就不讓我們擺攤,如果堅持使用舊傘,他們就會派人用刀砍破,或者沒收。”
“整個縣城,都是統一顏色、統一樣式的紅色太陽傘,從景觀學角度看,這未免過於單調。世界上沒有相同的一片樹葉,十根手指也不一般齊,使用統一購置的太陽傘,未必能達到整齊美觀的效果,大小不一的舊太陽傘,也未必會影響市容市貌。”樂城集貿市場的攤主,紛紛發表看法。
“城管局其實是想借整治環境的機會,賺老百姓的錢。”一位攤主發表了看法。
在樂城集貿市場,記者找到了唯一出售太陽傘的一家雜貨店。店老板告訴記者,他的店內出售的和新傘規格相同的太陽傘,零售價55元,新傘的銷售價格明顯高了。
樂東城管局
“我們沒賺老百姓一分錢”
6月11日下午3時,記者趕到樂東縣城市管理局采訪。城建大隊長曾慶光就強製推行新傘的原因作了解釋。今年4月,樂東縣城衛生路、橋南路、政法路、樂富南路、樂強路5條道路改造完畢,縣委縣政府領導隨後上街進行專項檢查。之後,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向城管局下達了命令,縣城要進行4項內容的專項整治:亂搭亂建、違法建築改造,統一太陽傘,統一門牌,建築立麵改造等。之所以要統一太陽傘,是由於五花八門、破的破、爛的爛、大小不一的太陽傘,已經影響到樂城的市容市貌。
樂東縣城管局長萬小聰就紅色太陽傘政策、推行過程作了詳細解釋。城管局首先召開了太陽傘整治專門會議,隨後派人上街征求了廣大太陽傘用戶的意見,並深入市場,了解了太陽傘的價格、款式、使用效果等情況,隨後,城管局決定,每把太陽傘價格定為70元,此價格不高不低,用戶均能接受。
萬小聰稱,6月初,城建大隊長曾慶光和一家酒業公司進行了接洽,表達了想以70元/把的價格,訂購350把太陽傘的意向,但對方公司以10天時間日期太緊,趕製不出來為由,婉言拒絕。隨後,曾慶光又和我省一家著名的啤酒公司進行了談判,承諾每把傘上打上啤酒公司的商標和廣告語。
萬小聰稱,第二次接洽,城管局作出了以上承諾,對方公司也最後退步,城管局隻需支付350把太陽傘錢款,其餘150把由公司免費贈送。因啤酒公司讓利,城管局經過核算,最終將太陽傘的價格定為60元/把。
“管理市場是我們的職責。150把傘都是啤酒公司贈送的,我們不會多收老百姓的錢。我可以擔保,城管局沒有賺老百姓的一分錢。”萬小聰說。
承認有瑕疵
太陽傘如出問題可以退還
撐杆輪轂又軟又細,新傘不但價格高,而且還漏水,遮陽效果也不好,實用價值不高,記者轉述了攤主們“新傘質量有瑕疵”的說法,萬小聰就此作出了解釋。
萬小聰稱,按照他們的前期統計,樂東縣城正在使用的太陽傘大概500把左右。啤酒公司6月4日前將新製作的350把新傘送到了城管局,由於趕製時間緊,新傘難免存在質量瑕疵,譬如使用不久出現破洞,用戶購買時可以自由挑選,盡量避免挑選有洞的太陽傘。如果出現問題,城管局可以向啤酒公司退換。
有關價高貨次的說法,萬小聰稱,新傘的撐杆輪轂,比舊傘多出了8根,比起舊傘,更適合抗擊大風大雨,結實耐用,實用價值並非攤主們所說。而且,一條街道都是清一色的紅色太陽傘,看起來美觀、大方、整齊,也是樂城一道美麗的景觀。根據調查,市場上太陽傘價格都不低於60元/把。所以,新傘的價格並不高。
關於新傘的顏色。萬局長稱,根據他之後的調查,紅色太陽傘確實遮陽效果不佳,散熱效果不好,但由於城管局已經和啤酒公司簽訂了協議,350把已經做成的新傘,無法調整更換。
當日下午5時,記者輾轉聯係上了啤酒公司負責此次新傘製作工作的張經理。對方稱,太陽傘的價格是啤酒公司太陽傘合作單位儋州廣告公司製定的,此次合作,啤酒公司並沒有賺錢。
記者電話聯係了儋州廣告公司。廣告公司人員否認了此說法,並稱,成本價最終的製定方其實是啤酒公司的海口總部。該350把紅色太陽傘,隻是由他們從海口運回,最後轉給了樂東城管局。
態度強硬
攤主如不使用就退出市場
“統一太陽傘,我們隻是行使行政職能,目的是為了加強規範管理。而且,在此過程中,我們沒有賺百姓的一分錢。每一項新措施,從出台到實施,議論在所難免。”萬小聰稱,在強製推行太陽傘之前,他已經和樂東縣信訪局作了溝通,為什麽要統一,新太陽傘的成本價格、銷售價格是多少,信訪局特別理解,所以,城管局並不怕有爭議。
攤主如果不用新太陽傘,將作何處理?“采取強製措施,強製使用,沒收舊傘,或者強製讓他們退出(市場)”萬小聰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