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urt and religion
(2007-02-05 14:2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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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月某日,我因大約一個月前違反了交通法律而不得不去了本地法庭(courthouse)。那是我平生第一次以被告的身份去法庭。我坐在審判庭(courtroom) 門外的椅子上,好奇地觀察過往的人們,也沒有心思讀隨身帶的一本書了。我的律師找到了我,他告訴我,法官不叫我的名字,他(律師)去和檢察官(prosecutor)議價(bargain),大約一個半小時之後來找我。說完,他就走了。過了一會,我看開庭的時間快到了,就走進了審判庭(courtroom)。裏麵已經坐了一些人。我聽審判庭裏另一端的一個黑人警察輕聲對別人說前麵的那位留著白胡子的就是檢察官。法官還沒進來。法官的黑人女助手在規定的開庭時間宣讀了注意事項,一個老年警察也講了一些事項。之後,那個警察在審判庭前後走動,要求男人摘掉頭上的帽子。過了一會,他要求一個30歲左右的頭上戴著淡綠透明頭巾的看著象阿拉伯人的婦女去掉頭上戴的,那個婦女以平靜堅定的口吻說“No, I can't.”那個警察就沒再堅持。過了一會,那警察宣布全體起立迎接法官進審判庭。此時,那個檢察官已經不在審判庭(courtroom)了,可能是到另一個房間去和律師們議價(bargain)去了。我就坐在那裏聽法官審判一個又一個的案子,琢磨著是否能看到有人被戴上手銬被帶走的場景,因為此前有人告訴我他的一個同事的朋友在法庭裏見到了那樣的場景。我邊看法官審判案子,還一邊想那個戴頭巾的婦女以平靜堅定的口吻對警察說“No”那事的意義。我在審判庭(courtroom)觀看了不到一個小時,還未見到任何人被戴上手銬,我的律師就進來找到了我,他手裏拿著一張表格,上麵寫著他和檢察官議價(bargain)的結果。他說,“你得到了一個好的交易(deal) ,(從魯莽駕駛)降到了不當駕駛,計三個負點,罰$150(再加法庭費用)。” 他問我是否接受,然後就讓我在那張表格上簽字。他經由那個老年警察把那個表格交給了正在審案子的法官。法官審判完那個案子之後,就拿起那個表格叫我的名字。我的律師站立起來示意我和他走到前麵左側的講台(podium),我就和他一起走到那裏。法官問我的律師是否有反對意見,我的律師說沒有。法官就宣布“Guilty. $150 fine with court fee.”然後我的律師就領我到交費室門口,和我說了幾句可以一個月後去上駕駛學校以抵消負點的話,之後,就和我握手道別。我交費之後就離開了法庭。我現在還在想的是那個警察要求那個30歲左右的頭上戴著淡綠透明頭巾的阿拉伯婦女去掉頭上戴的, 以及那個婦女以平靜堅定的口吻對警察說 "No, I can't."我認為那是一件意義不小的事情,裏麵有深刻的含義,諸如 移民國家的移民們如何處理 遵守主國(客人相對於主人的意思)的習俗和 遵守自己的習俗之間的嚴重衝突等。我想我也算沒白去一趟法庭吧。huaxiawenzhai-pinglun 2/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