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必武力攻打台灣的七大理由
(2007-09-04 23:16:06)
下一個
(一)“國家統一不是人類最高目標”
人民的幸福才是我們要追求的最高目標。我是讚成兩岸統一的,但一定要以和平方式,政治解決。其實我自己的對統一的讚同,也是感情成分多於理性成分。沒辦法,我們是從小聽著“一定要完成祖國的統一大業”這樣的聲音長大的,“國家要統一”仿佛是個無需證明的“公理”,誰要是反對國家統一,絕對要遭到千夫唾罵,搞不好還要被扣上個“陰謀分裂祖國”的帽子。一般認為統一的一大好處應該是,國家會更加強大,中國及中國人會更加驕傲於世界。我不否認兩岸統一後“國家”的實力可能會增強,但“個人”就一定會更幸福嗎?不一定。“個人幸福”與“國家強大”之間並沒有必然的等號。世界上最富有的國家中,瑞士、丹麥、芬蘭等歐洲小國總是名列前茅,那裏的人民高收入、高福利,普遍自由幸福和平,與世無爭。我決不會因為那些國家沒有廣袤的疆土、強大的軍隊、奧運的金牌大豐收而看不起那裏的國民,反而認為他們很值得羨慕和尊敬。
放眼中國曆史,國土最四分五裂的春秋戰國時代,是百家爭鳴的時代,是思想最多元化的時代,曆史上最有影響的思想家與思想體係:儒、墨、法、道……,都產生於那個年代。反倒是秦始皇統一中國後,“焚書坑儒”,其後兩千多年也沒有任何思想家超越孔孟老莊。如果台灣、香港在1949年就被統一的話,拋開意識形態不談,至少這個世界上少了兩個耀眼的“小龍”,文化上少了兩個很有特色的華語文化圈,影視追星族少了很多偶像。“分”與“小”,也有它的好處。
我不否認國家統一可能會有好處,我要強調的是,國家統一並不是至高無上的原則,人民的自由幸福是國家統一之上的目標。而現在以戰爭手段追求兩岸統一,是要破壞人民的自由幸福這一更高目標的。如何破壞,後麵我還會敘述。
(二)“兩岸分治不同於一般的地方鬧獨立”
我經常聽到有人這麽說:台灣要是獨立了,那新疆、西藏肯定也會嚷著要鬧獨立。還有人拿美國南北戰爭類比:你看,美國當年還不是依靠武力擺平了要獨立的南方?我的觀點是,台灣問題是另一回事,性質截然不同,不能簡單類比。新疆、西藏已經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省(自治區),此狀態已分別有四五十年的曆史。它們要獨立,那是要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統治範圍內分離出去一個省。美國南北戰爭當時的情況也差不多,南方諸州已被美國聯邦政府統治了接近一百年,而後尋求獨立。
台灣問題是怎樣的呢?我們可以簡單地梳理一下有關曆史脈絡。國民黨創始人孫中山1911年領導辛亥革命推翻滿清帝製,其後建立中華民族曆史上第一個共和國“中華民國”,其後經過袁世凱篡政、軍閥割據、北伐戰爭,蔣介石最終掌握了國民黨和中華民國的最高權力。中國共產黨於1921年成立,於1927年建立武裝,逐步團結農民建立農村根據地,目標奪取全國政權。1937年抗日戰爭爆發,共產黨軍隊被編入國民政府軍,聯合抗日。1945年,中國8年抗日戰爭在蔣介石政府統一領導下勝利結束。其後爆發國共內戰,國民黨軍隊戰敗,蔣於1949年逃往台灣(台灣是於1945年由國民黨政府從日本政府統治下收複),同年共產黨建立並掌權中華人民共和國至今。國民黨政府自1949年在台灣繼續“中華民國”的統治,直至2000年在大選中敗給民進黨而下野。
把大家都知道的史實做以上之流水帳,我想說明的是,兩岸分治的曆史形成,與美國南方獨立或新疆、西藏之尋求獨立,其本質有極大的區別。理智地說,中華民國的政府,雖然腐敗、無能,但從1912年開始就是一個合法的政府,在1949年之前還在全中國範圍內行使統治,1945年還參與創建聯合國並成為安理會五大國之一。隻是執政黨軍隊1949年被在野黨軍隊打敗後,才偏居一隅,在孤島上繼續執政。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統治,也從來沒有在台、膨、金、馬諸島上發生過效力。因為性質上有本質區別,所以,我堅決反對將台灣與美國南方或新疆、西藏做簡單類比,兩者根本就不是一回事。
(三)“兩岸統一並不具備緊迫性”
兩岸分治這一事實狀態已維持50多年。現在,很多的聲音都是這麽說:隻要台灣一宣布獨立,我們就要攻打台灣,統一全中國。但說老實話,關於什麽是台灣獨立,我自己也沒有很明白。台灣現在有自己的國號“中華民國”,有自己的政府、邊境、軍隊、貨幣、護照,有二三十個邦交承認國,是WTO 等國際組織的成員。這跟“獨立”有什麽分別?有人說它沒有加入聯合國。可中華人民共和國是1972年才取代“中華民國”而加入聯合國的,瑞士是2002年才剛剛加入聯合國的,在此之前“國”不是“國”嗎?況且,即使現在台灣修憲宣布成立“台灣共和國”,在我國的強大壓力下,它的加入聯合國、擴大邦交承認等目標依然隻會保持現狀,它的國家狀態不會有什麽本質變化。既然沒有什麽本質變化,我們為什麽一定要打呢?
還有一種聲音說:不能再等了,不能一拖再拖,是解決統一問題的時候了。我就更不明白了。要打為什麽在1972年之前台灣霸占著我們的聯合國代表資格的時候不打,反倒是我們在外交上不斷勝利的時候要打呢?兩岸現在和平相處,都在致力於經濟建設,人民的生活越來越好,統一問題怎麽就急到非要戰爭解決的地步了呢?宣稱自古以來就是中國領土的南沙群島中,32個主要島礁中有31個現在還在被越南、菲律賓等外國所占領控製,中國擁有主權的釣魚島上現在還插著中國人最痛恨的日本國的國旗。我們中國人民寸土必爭,要打也要先打外國人呀!好歹台灣人也是中國人、也是同胞兄弟啊!難道真的是“寧贈友邦,勿予家奴”?
在這一點上,鄧小平比較務實。他在1979年訪問日本時說過,“釣魚島主權問題,可以先擱置起來。我們這一代人談不攏,智慧不夠,可以讓我們的下一代繼續談。”(不是原話,大意如此。)鄧小平知道,中國百廢待興,要以搞經濟為主,能不打仗就不打仗。我們對日本尚且可以擱置主權、慢慢談,台灣問題我們就不能慢慢談嗎?對我們自己的同胞,怎麽就反倒這麽沒有耐心呢?
(四)“中國人民將為戰爭付出巨大代價”
我們這一代人,都是沒有經曆過戰爭年代的人。1979年的中越之戰,規模小,雙方實力懸殊,無國際介入,戰爭目標簡單,與台海戰爭肯定沒法比。或許是這個原因,很多人把戰爭這兩個字看得異常輕鬆。一張口就是:趕快把台灣滅了得了!輕鬆得像踩死一隻螞蟻,一臉事不關己的表情。是啊,有死人也是那些當兵的。
對這些人,我要問的是:為了“解放”台灣這樣一場戰爭,你自己做好準備了嗎?如果需要你奔赴戰場,你願意嗎?你自己願意為國捐軀嗎?你願意你的親人、朋友戰死沙場嗎?你願意我們的城市、你的家鄉遭受轟炸嗎?你願意過經濟衰退的日子嗎?你願意失業嗎?你願意承受搶購囤積糧食之類的戰爭恐慌嗎?你願意你的股票被永遠套勞、你的房子跌價一半嗎?……現代戰爭,打的是錢。造一枚導彈的錢,可以蓋一所小學;造一架飛機的錢,可以修一所立交橋。打仗的錢是哪來的?還不是我們納稅人的!你做好準備把你的收入的一部分用去造槍買炮了嗎?
如果是我們的國家包括台灣遭受了外敵的入侵,我們責無旁貸,必須承受這些苦難。但我們是主動去攻打我們的同胞兄弟姐妹啊!我們是去主動轟炸那片養育了羅大佑、李宗盛、林青霞、三毛的土地啊!經曆了這場戰爭,兩岸必定會有大量的中國人遭受死亡、殘廢,產生大量支離破碎的家庭和戰爭寡婦、戰爭孤兒。
假定台灣被大陸“解放”,富庶的台灣不是全部也會有大片的廢墟,經濟一落千丈。大陸尤其是東南沿海也會遭受戰爭重創,國家麵臨國際製裁,經濟衰退在所難免。同時,中國人在兩岸的自相殘殺也會為世界人民所嘲笑與不齒。真正是親者痛,仇者快!
(五)“兩岸人民不會因武力統一而受益”
前麵講到戰爭對兩岸人民的傷害,現在假定戰爭以祖國勝利統一的結局而結束,兩岸又進入和平年代,我們來想像一下,完成了祖國統一大業之後的中國人民,會生活得更加幸福嗎?
先說台灣人民,除了到國外會成為名正言順的“中國人”之外,恐怕不會有什麽其它大益處了。現在台灣人在大陸投資辦場還享受外資優惠政策呢,以後也不過如此。台灣已曆經50多年的市場經濟,1990年代完成政治轉型。我絕不相信一個經大陸任命的台灣政府,會比現在的民選政府會把台灣治理得更好。
香港的經濟、政治現狀可以證明這一點。香港經濟的連年下滑不能簡單完全歸咎於其它客觀原因。政務司長陳方安生因不與北京政府搞好團結,而被逼憤然辭職。辭職後呼籲港府人員,不要為討好北京“向北看”而不向港人負責。而董建華在連任競選中,獨得中央政府支持,竟然無人與其競爭。沒辦法,政治的遊戲規則是“誰給的權力就向誰負責”。
再看大陸這邊。我們收複了香港、澳門,中國人放焰火、搞狂歡,著實歡呼跳躍一番。可過不多久,大家都涼下來了。香港還是香港,澳門還是澳門,港幣還是外匯,我們可以去那裏定居嗎?不可以,連自由進出都做不到。我們的生活有什麽改變呢?工人依舊失業,農民依舊貧困。回歸後的香港比回歸前為大陸又多做了多少貢獻呢?
既然兩岸的人民都沒有什麽實質性受益,我們有必要僅僅為了感情的滿足而付出血的代價嗎?
(六)“反對戰爭統一祖國不等於不愛國”
“不愛國”是反對戰爭統一者經常被人賜予的帽子:你連收複台灣都不支持,你還有沒有愛國觀念?你還是不是中國人?
這裏我不想講更多的關於“什麽是愛國”和“怎樣愛國”的話,我隻是想說,“愛國”與“愛政府”、“響應政府號召”根本就不是一回事。打著“愛國”的旗幟,也可能做錯事甚至是壞事。當年德國法西斯軍人和日本軍國主義軍人,哪個不是虔誠的愛國者?他們害了別的國家,也害了自己的祖國。誰都不否認五四運動是偉大的愛國運動,其行動是學生反對政府,遊行示威並燒了政府官員的家。
即使在戰爭狀態下,反戰也可以是因為愛國。你會認為美國60年代參加反對越戰遊行示威活動的人不愛國嗎?我認為,我反對政府發動不該發動的戰爭,非但不是“不愛國”,而是更加的“愛國”。
(七)“武力統一台灣代表了民意嗎?”
有人說,武力統一台灣是全中國絕大多數人的意願與共識,政府應尊重民意,你也應該順應民意。是啊,在網上隨便進入一個跟台灣有關的國內論壇,充斥著的是清一色的中國熱血青年的打殺之聲。如果我們現在真的做一個“全民公決”,我相信其結果一定是“打”。但我認為,隻有在媒體不被壟斷、言論自由、各種觀點都可以充分表達的前提之下,在民眾做任何觀點選擇都不會受到迫害的情況下,才會產生真實的民意。
伊拉克的結果為100%的全民公決,隻能說是一場鬧劇。我們從一出生,聽到的就隻有這樣一種聲音:“國民黨”=“反動派”,是中國人民的“天敵”,“台灣當局”一直都在陰謀分裂祖國(原來還說台灣人民一直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聽著這些“公理”長大的人們,還有多少人能有自己的思考?
假定能做到這樣,給一年的時間,讓“主戰”與“主和”兩種聲音都能夠在大眾媒體、輿論中充分傳播,讓兩種觀點在大眾麵前真刀真槍地辯論,以促進大眾的思考及生成自己的取向,然後再搞一次全民公決。這樣的結果,我就認可代表了民意。
很多人一直在辯論有關朝鮮戰爭的是是非非,其實我最想說明的事實是,當時甚至到現在,我們的民眾在朝鮮戰爭的起因、美國的動機等方麵是受到蒙蔽的。我承認當時甚至現在多數民眾是支持中國“保家衛國”的,但是這種民意一樣是有問題的。再有,在決定是否參戰的過程中,民眾或其代表是沒有發言權的,是偉大領袖們在會議室裏就已經決定了。剩下的事情,隻不過是在“決定”了之後,操縱著獨家宣傳工具,不惜歪曲和誇大事實,以鋪天蓋地的聲音來鼓動民意罷了。
1979年的對越戰爭,中國人民一樣同仇敵愾。但稍微多想一步,事情就是這麽簡單嗎?越南這區區小國怎麽就竟敢妄圖侵略我大中國的領土?戰爭的真實原因有幾個代表了“民意”的“民眾”知道呢?再想深一步:國家對外發動戰爭的權力屬於誰?是屬於軍委、總司令嗎?我們用我們的賦稅所供養著國家軍隊,我們在“戰”與“不戰”的抉擇中,我們有沒有渠道或者以什麽方式來表明我們的立場呢?
美國憲法明文規定,國家對外宣戰的權力屬於國會。以下這段話摘自伊拉克戰爭以前的新聞:“經過三天的激烈辯論,美國參眾兩院最終都投票通過授權布什總統在必要時對伊拉克動武的決議。眾議院在10號以296票讚成,133票反對,通過了這項議案。另外,參議院也在10號晚間以77票讚成,23票反對,同意授權布什在外交努力失敗後,可以對伊拉克進行武力打擊。”請大家暫時拋開對這場戰爭的具體立場,請關注票數的對比和“激烈辯論”這幾個字,你不會有所思考嗎?
(八)“小結:如何實現和平統一?”
在現階段,我堅決同意鄧小平所提出的、也是zgzf所一直堅持的解決台灣問題的大政方針,即“和平統一,一國兩製”。尤其是“和平統一”。我認為“一國兩製”目前是不易操作和實現的。台灣與港澳情況不同,港澳是我們從外國手中收回殖民地。收複港澳就好像一個是爸爸從別人手中要回兒子,想不想給都得要,要回來後兒子就得聽爹的,兒子沒有發言權;兩岸統一則好像是分了家的兄弟再合到一塊兒過,兄弟倆得商量。性質不同,方法也不能簡單照搬。
和平,永遠是全人類所向往的美好的詞匯,也是飽受幾百年戰爭苦難的全中國人民美好理想。戰爭,意味著殺戮、鮮血、死亡。不到萬不得以,不能輕易言戰。要打也要打正義的戰爭。每當我在論壇中聽到裏麵殺聲震天,我禁不住有些困惑:我怏怏中華大國之禮儀之邦,崇尚君子之謙,我們的青年麵對我們安居樂業的同胞兄弟,何以都變成了血脈賁張、紅眼怒目的好戰猛獸?
既然不能以戰爭手段謀求統一,和平談判又50多年沒有進展,那麽,我們的“祖國統一大業”在什麽時候、該怎樣完成呢?我認為,“和平統一”可以實現,但需要條件。台灣1990年代的民主轉型,向“和平統一”這個目標走出了第一步。而在此之前,“和平統一”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你想一想,兩邊都是都是打天下、坐天下的山大王,都宣稱對全中國版圖擁有主權,不大打一場一決雌雄,誰會服誰,誰會向誰低頭?而兩岸現在這種狀態,一樣不能實現和平統一。大陸願意統一,台灣人民也不願意:我們的政府是自下而上選出來的,誰願意合在一起後,變成政府領導是被上麵任命的?(貧富差距現在並不是關鍵問題。)
而如果兩邊都是民選的政府,和平統一就會充滿曙光了。不管是先搞邦聯製、再搞聯邦製,還是直接合並成一個國家,都是可操作的,是兩岸全中國人民樂於接受的,是兩岸人民的利益都會得到保證的。看到這裏,就應該知道“祖國和平統一”的最大障礙是什麽了。所以我堅信,把我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成為真正的民主共和國之日,就是“祖國和平統一”能夠實質性起步之時!最後我想說,以我中華民族的大智慧,我堅信我們的“祖國統一大業”一定會以和平方式完成,也一定要以和平方式完成。
兩岸中國人民,手足情深,血濃於水。“本是同根生,相煎和太急!”誰發動這場中國人自相殘殺的戰爭,誰就是中華民族曆史上的千古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