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淫就是賣淫,請別拿孩子說事!
(2007-04-04 15:02:31)
下一個
對已經有了一個能上大學的兒子的母親,去賣淫供兒子讀大學這樣的事情,我是這樣想的:
骨子裏這樣的女人真的不配做母親。
有朋友發言此事歸咎於“教育高收費,逼人為娼,真所謂惡政猛於虎”
(我個人認為:更加的不對!我不否認現實生活中有這樣的“虎”但不能因為有虎,就有了賣淫的理由。)
這樣的言論與文章裏所說的人事
應該是沒有原則上的牽連
教育收費再高
也不能說做媽媽去賣淫供兒子讀書還是讀大學
這個書讀了有用麽?
這個母親這樣的方式讓兒子讀書為什麽?
現在是什麽年代了?
這樣的母親
這樣的行為
高尚嗎?
偉大嗎?
值得宣揚、推崇或同情嗎?
愛孩子
奉獻母愛
不應該用這樣的方式
請別說我站著說話不腰疼
無論如何
一個已經上大學的兒子
都不應該(再)用母親賣淫去求得學費
我們不說裏麵的“環節”真偽
家道貧困的嚴重程度
就看文字表述的這樣的母、子
我認為
這個兒子枉為男兒身
無論這個兒子知不知道母親買不賣淫
就事情的表麵現象看來
這個家庭是貧困的而且是極度貧困的
那麽
一個已經考上大學的孩子應該知道為這個家擔負起一點什麽了
遺憾的是沒有!
從中還可以看出
這樣的孩子受到的教育尤其家庭教育
是多麽的貧乏
心情品性是多麽的冷酷
這樣的孩子用母親賣淫收取去求學
哪怕完成學業
也是廢物一個!!!
還又
我要說的是:母親賣淫就賣淫,不要拿孩子說事!
這樣的報道
這樣的母親
這樣的兒子
是給社會抹黑
是給女人抹黑
是給孩子們抹黑
說到天邊去
麵對母親賣淫供兒子讀大學這等人事情
我
絕對的是排斥的
反對的
不會支持或感動哪怕同情的 (說實話,很多的人事情真的不能含含糊糊簡簡單單的用理解和同情去“就事論事”。。。那樣真的會會“害死人的”~早晚而已~)
PS報載:某婦,行娼事,吏捕之。婦泣曰:願受牢事,勿告乃兒,夫喪無依,無業以活,有兒大學,為娼以資矣。吏慟,薄資以歸。。。。。。
一一隨意侃
04.04.2007
同感!支持本文觀點!
謝謝村長百忙之中 趕來的支持!剛剛回家多休息:)
為了孩子不過是借口,好吃懶做又想賺快錢才是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