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婊子”與“妓女”的區別
(2007-03-28 11:08:20)
下一個
有關寫文章貼圖片的體會是:寫文字比貼圖片簡單到死了!寫文章就是將心中要說的話用文字表述一下,再稍微的排列組合漂亮一點那就萬事都OK了。可貼圖片呢?這麽說吧,貼一次廚房裏搗咕也不過半小時的活計,貼圖的時間少說是30分鍾的三倍。。。我昏阿,所以想想還是寫字來得痛快!
算了,為了扣題,我們不侃貼圖片,還是那個言歸正“轉”了吧。
我這裏說的“婊子”,你應該“不知道”的!
一般而言,人們將“婊子”與“妓女”混為一談。其實,婊子與妓女的性質不都一樣的!
簡單或幹脆說具體的區別在於:婊子就是無恥賣身為奴的。而妓女才是一般的人說的為什麽為什麽去賣身或賣藝的。。。。。那種女人。其主要的區別還在於:妓女有賣藝不賣身的;而婊子,你就別發夢指望她們不要你錢了!
不知道你清楚這一差別不?HOHOHO一下再繼續侃!
經常的看到這樣的報道:在XX地方,那XX或XXX為了XXX或那XXX人(大多是窮苦的父母或兄弟姐妹等)萬不得已去賣身。。。的。
對於這樣的報道,無論虛實,我退一萬步去說感受,就算你說的為了什麽就去賣身(的妓女),我個人感情也是不接受的!拒絕的!而且是反對的,不支持的!
理解和同情,不能代表支持!
難道天下的窮家庭女孩子(女人),為了弟弟妹妹能上學父母吃飽飯就落得去賣身這條路?還大張旗鼓的?
那些報道我能理解文意,但不能理解意中意!更不明白某些人看完這樣的報道後理直氣壯的說“這是無奈的選擇”“我們要尊重她們”等等。
對落得走上“賣身”之路的女人們,憑著良心和善良與起碼的為人道德,我是絕對的不會用任何文字或言詞去貶低侮辱他們的,哪怕他們是婊子。不過,叫我理解後支持或大喊“她們是被迫的,所以我們要尊重她們。。。”的話,我可以坦率地對你說:我做不到!你們那樣的言情和所謂的“尊重”,在我看來真的很滑稽!也很虛偽。
如果你看我這段文字有異議,那麽我隻能很遺憾地對你說:“請你別跟我打官腔!”如果你用這樣的文字跟我辯論,我隻能告訴你我現在的真實心情與看法:“你能摸著自己的良心看著我和大家毫無愧色地說‘我真的很看得起婊子和妓女,我很尊重她們’”麽?
如果你能,首先對你的“虛偽精神”表示欽佩!然後我想對你說“我不會跟你一樣的虛偽!也請你不要濫用‘尊重’這樣高級神聖的詞句!”拜托了!
從心底裏來說我對“妓女”的感受:如果這個“妓女”跟我麵對麵的交談他們的感受與無奈(如果真心、事實的話,再或哪怕不是事實也行)我會表示我的理解和同情!但絕對的不會支持她們的做法!對她們的這種選擇也談不上什麽尊重。更不會因為他們“大無畏的自我犧牲精神”去崇拜(報道常常的看到有人還很崇拜這樣的人事情)!要明白的說明一點:如果是自身願意賣身求榮華富貴的,我不僅僅鄙視,還會說無恥!
這。。。就是我將“妓女”和“婊子”區別開來的大概意思(吧)。
(婊子在此簡略不論!因為我給婊子定義為:單純的“賣身求榮”或“按值次論價”者。她們沒有為了誰而為誰去“犧牲自己成全他人”的靈魂和思想,我就馬虎一回將她們忽略一下!)
PS:
看文章,作為博友也好版版也罷,都要身臨其境去感受作者的心情和思想,不要蜻蜓點水走過場!尤其對一篇有爭議的文章或話題。在此,我僅僅請你尊重文字本意!尊重文字作者本身心情與思想去全麵的公正的做評說!如果你是為了做樣子或找話題說事情做表麵文章(我們叫“做秀”)請你鄙視我的文字離開就行!
(以上PS對任何一位看我文章的人或朋友而言!)
歡迎所有的朋友用正常思維、心態“瀏覽”這篇隨意侃!謝絕篡改詞義曲解文意而大加責問:)
一一
28.03.2007
從平時人們說時,體會,婊子好像是當今"小秘",是自願賣身投靠,看重的是錢,權.一般是暗的.
妓女,如同當今的"小姐" 是一種職業,麵向廣大"淫民",一般不挑剔,也不那麽勢力.至少是半明的.在允許的國家,是堂堂正正的,是勞動人民的一部分.
"shima喵喵" 和" lipssweet"二位,好像不認識哈,也許是馬甲對吧?
先借題發揮說喵喵,雖不認識不該跟你計較,但你既然問了問題我還有興趣和時間,那麽不妨侃一下。這篇文章你說我拉足了身架,造足了氣勢,又沒有出說什麽,我抱歉了哈!我看來看去沒有發現你說的這個身架“意思”,那個聲勢可不是我造的,是博客管理員造的,不知道為什麽這樣的讓你不明白的文章他們為什麽要推薦到首頁造聲勢?!
就我本意以及事實是沒有拉什麽架式更沒有說的不明白是吧?那一句簡單的問題(如主題)與二句簡單的回答(眼轉正轉後的上半部)就完了。餘下的不過是注明了的隨意侃!
你說你沒有看明白,還問是不是受了什麽刺激?我就不明白了,你都是會說洋文的人了,難道沒有聽老師說過“寫文字一定要受刺激後產生文字欲方能出文麽?”現在不妨跟你說:我受到的刺激,就是“靈感”這種東西。跟你回複我文章用詞心情一樣的道理:如果你沒有受到什麽刺激,一定的不會在此文中裏留下如此言論!對吧?莫不是我文章的主題或文章中說的什麽人事情刺激了你?如果是,那是天大的巧合,不是我故意的。嗬嗬。
還又一定要告訴你和提醒的是:看不明白我的文意,不是我的文字水平問題,而是你心態問題!原諒我得不客氣。記得下次來指手劃腳的時候穿大號的馬甲!謝謝撩。
那個“ lipssweet”,抱歉的跟你說吧:你去注冊“博客”的時候,你就應該明白博客“宗旨”和“口號”,如果你明白了的話,你就明白我的你認為的“拒人千裏”的道理。
那個宗旨和口號是這樣的:“我的博我作主! ”原諒我的霸道!同樣的謝謝你來訪和留言。
一般的來說,我這個人滿奇怪的,對不懂禮貌或偽禮貌者,隻“尊重”自己而不懂尊重別人的人,從來不會包容什麽!嗬嗬,我認為:不正當的包容或寬容就是變相的鼓勵別人去犯錯或胡鬧!
最後還不得不記得很虛偽的再次跟你們二位說一句的:謝謝你們來留言!是你們的留言刺激了我這樣洋洋灑灑和不客氣不過看看說的還蠻有名堂的回複的欲望。
原來,也有一點點“思想“, 但20 年前離開中國的時候, 留在父母家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