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額法庭上的鬥爭 –美國法律是在懲罰好人支持壞人嗎?
前兩天,親曆了人生第一次的美國小額法庭。感慨頗多。總體印象是法官偏袒不還錢的一方,債主方非常無可奈何,教訓就是別借錢給別人。
案例一:一個很老的老太太,走路都要人扶著,好心出借2000元給一個做小生意的男人,結果這個男人不還錢。他的借口包括開摩托車出了車禍,療養期間沒做生意沒有收入,當身體好一點時,心理又有抑鬱症了,一直看心理醫生。總之,過去的一兩年一直有理由還不上錢。陪老太太來的也差不多50,60 歲的女兒,看起來是中產階級白人。氣得在旁邊一直翻白眼。法官很NICE對待這個壯年被告,還告訴老太太,得等被告還錢,每月300, 如果他還不還,你可以再回來接著告。
可是,每次審案都得等個半年吧,並且原告方還可以改期,所以,老太看來又要等個一年半載了。
案例二: 一個壯年白男欠了啥錢,有好多理由不還錢,什麽孩子的 Support了,什麽柴米油鹽加電費啦,等等,還特別理直氣壯的,俺非常鄙視地看著他。K, 這都啥人啊。
案例三:一個看似挺有錢的白人老頭老太太,欠了啥錢。老頭還特別傲慢。說是沒錢還。但是法官問到他個人名下的公司,似乎是賣掉了,公司帳上有錢,她老婆,做旁邊的老太太是主席。討論的大概結果是公司的錢是公司的錢,不是他個人的錢。所以還是不能還,因為他們靠養老金過日子。
案例四: 一個白人女孩,爸爸陪著來的。好像一直不停的偷東西,都第4次了。被判社區勞動啥的。
案例五:一個很健全的20多歲的白男,高高大大人模狗樣的,愣是欠錢不還,原告是個憤憤不平的中產階級白女。這個白男的借口是他學的或者擅長做的是發廊,或者啥藝術相關的職業和技能,找不到類似工作。自從上次判決後,他基本上是想還錢就還錢,不想還錢就不還錢,借口是找不到固定工作。有的時候有點收入,還有先填飽肚子維持最基本生活。基本上就是把自己特當塊材料,絕不會打體力工去掙錢的那種。法官對他態度嚴厲了點。那又能怎樣,欠錢不還,就是一個托字了得。
總之,看到在我們之前審理的案子,我就心涼了。這麽明顯袒護被告,任期自由自在的欠錢不還,做壞事不負責,是在懲罰好人,支持壞人啊。
我們原告,對方被告。法官確實在一開始對我們持反感態度,似乎認為這個官司你們就不應該來打,還帶來3個證人搗亂,我們5個人都是這個感覺, 特別是她對我們證人的蔑視和不尊重很明顯。這個案子,我原本無所謂的,但是企鵝先生一定要維護原則的提告。所以我帶著打醬油的心情去的。結果一開始看到法官的明顯偏袒,我的鬥誌就上來了。
ANYWAY, 在原告一方其他4人都能心平氣和的闡述,而且被告方更是心平氣和的撒謊的情況下,我利用了最後一次發言權機會,用十分高亢的語調,就算我是來自第三世界的沒禮貌沒修養的了,義憤填膺地痛斥對方的不道德,是徹頭徹尾的騙子,強烈要求法官看看我帶來的錄像證據。在我之前的發言裏,法官完全拒絕了我要求她看錄像證據的請求。現在到了我最後一次的機會,看到我的慷慨激昂不罷休的態度,她說可以看看。結果她一看,態度明顯轉變了。說把所有材料留下來,她拿到council 去討論。
其實按我們州的法律,法官的基礎審理理念是一切買賣的損失後果都是買方自負,受騙活該。她一開始主觀認為我們根本不該來討錢的不耐煩,就是這種緣由和解釋(沒準認為我們不重視法律呐,所以她的態度也是有情可緣吧 -- 法律如此。而我算沒經曆過這種事情的井底之蛙,更驚訝於這種法律判決對不負責的人的鼓勵,所以就氣憤起來了。不過,後來大家都說是我的功勞扭轉了案子的走勢。ANYWAY,事後我也自我檢討了一下態度語調,企鵝先生一貫護老婆,說沒關係。
本來每個案子最多給30分鍾,如果我們不是最後一撥,絕對是全軍覆沒的失敗。 正因為我們是最後,案情也有點複雜,辯論就超過了一個小時。最後出門的時候,法庭警衛都跟過來說原告是在明顯撒謊。
還有一件小趣事,本來我們這個案子初始被JUDGE JUDY 的節目組看重,企鵝先生以為自己可以上電視去維權,還蠻興奮的。結果,等節目組第二次打電話來討論細節,節目組的人也是認為,按照法律,這是你們沒有保護好自己,打不贏,就不要我們去上節目了,嗬嗬。現在我們算是掙取了盡力了。
真的,太過分了!
嗬,嗬,嗬。
I've taken my renters to court many times and the judge do have the tenency to give these less fortunate people a break.
是啊,這回看到各種現實裏的殘酷例子了。
窮人(被告)受到一定的偏袒,因為那隻會委屈了你一個人(富人)。事情鬧大了,整個社會受委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