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數人都認為李連傑對黃秋燕太絕情,為此李連傑長期背負著“拋妻棄子”的罵名,不過“人非聖賢,孰能無過”,人的一生難免會犯一些錯誤,會走一些彎路,這可以理解,但是最不能理解和做可悲的是,一個人在罪感麵前不懂得去懺悔,麵對罪惡和懲罰沒有多少人能真正地去擔當和懺悔,反而遮掩和回避實繁有徒。
因為黃秋燕比李連傑大兩歲,她的母親陳良環曾為他們的婚事擔憂過,黃秋燕一句“隻要我們感情深,年齡上的差距不會成為生活的障礙”的話,就讓陳良環成全了女兒的心願,於是兩人毅然草草完婚,婚後,黃秋燕為支持李連傑的事業,竭力照顧他的生活起居和協助他的工作。對於過去的家庭和婚姻,李連傑的態度是坦然的:“前妻黃秋燕對他的愛有80%,相反他對前妻的愛隻有20%”,麵對前妻他似乎感到愧天怍人,不過在經濟問題上他認為自己已經做到了問心無愧。
如果說到愛情,殷謙根據李連傑本人所講述的他們過去的生活,認為黃秋燕對他的愛有100%,而他對黃秋燕那20%可能算不上什麽愛情了,也許說是親情更為恰如,因為每次與媒體對話時,李連傑將他們這段廣為人知的“青梅竹馬情”總是以“當時不懂愛情”一言以蔽之,而事實真相卻是,不懂愛情的他和黃秋燕生了兩個孩子。
1990年李連傑向黃秋燕提出離婚,突然這個事實以不可抗拒的力量襲擊著她,一瞬間整個的美麗建築垮台了,她睜大眼睛等待著意外,而她隻是又一次體會到她自以為掌握了的那個頑固的現實的衝擊。離婚時李連傑“當時自己還是覺得有點愧疚”,於是向黃秋燕開出了條件:“除了孩子我撫養,其他全給你”,因為對他而言這場沒有“愛情”的婚姻要能心安理得地結束,必須要拿金錢補償才能夠了結;金錢,又是金錢,這世間大概沒有金錢辦不了的事。
不可否認的是,李連傑是一個善良的人,因為他自從離婚後著力於慈善事業;也許他隻是無法抵禦來自真正愛情的誘惑,因為他說:“在遇到利智後,我發覺對她的愛,可以讓我付出一切名利、地位,甚至生命,有一種豁出去的感覺……”;如果說李連傑所說的這番話是發自內心,那麽殷謙隻能認為,他拋棄了幫助他飛黃騰達了的結發妻子,拋棄了他的兩個骨肉,他是有罪,但他沒有錯;有罪就要懂得懺悔,這種懺悔不是教徒在教堂裏的那種懺悔,愧疚近於自責,自責近於懺悔,雖如此,但是懺悔卻並不停留在“後悔”或“自責”這個層麵,而是一個人心靈和行為從懊悔、失望、自責的心態向著滿足、坦然、和諧的轉變過程;事實上懺悔不僅發端於良心的焦慮和不安,還起源於愛的複活和同情心的覺醒,那麽李連傑真的懺悔了嗎?沒有,他是一個既虛榮又自戀的人,他不過是想通過施舍或散布金錢來掩蓋他的“罪”,試圖消滅掉人們對他的種種非議,而真正的懺悔則是滋生出對他人深刻的愛,永久的愛。
李連傑為慈善捐獻出了多少金錢我不清楚,但他和黃秋燕離婚前幾乎沒有做過任何慈善事業,奇怪的是自從和黃秋燕離婚後,他卻成了名副其實的“慈善家”,李連傑成立“壹基金”,專門幫助重大災難受害者,慈善榜中有他的大名,不過這一切僅僅是因為他和女兒在印度洋海嘯中幸運生還。李連傑以“救濟”來詮釋懺悔,其實他追求的是精神和良心上的解脫,這顯然是誤解了“懺悔”本意,真正意義上的懺悔不是指向消極的“解脫”,懺悔是希望而不是絕望;是再生而不是死亡,是擔當而不是逃避。
李連傑一邊大搞慈善,一邊卻為自己大建豪宅,據說他在上海價值上億人民幣的豪宅,裝修高達5千萬人民幣,其中有2棟樓會給他和利智的2個女兒當嫁妝;他若真的有懺悔的誠意,應該拿真心去幫助被他拋棄的妻子,哪怕是發自內心的真誠的祝福,這要比他“以孩子的名義拿出5萬美元讓前妻選了一輛汽車作禮物”要更讓他前妻感到溫淳;他若真心懺悔,應該常去陪陪與前妻所生的兩個女兒,這要比把她們扔在親戚家裏不管不問,打發一些錢來的實在,至少能讓孩子們更多地感受到父愛。
據黃秋燕的母親陳良環說,那時曾有一些如《俠女十三妹》、《西遊記》等劇組找過黃秋燕演戲,但都被黃秋燕婉言謝絕,“其實不是她不想演,而是李連傑不讓她演”,不讓她演的原因自然是要黃秋燕全心全意照顧好他和孩子,做一位稱職的“賢妻良母”;但是,後來李連傑還是變心了,他告訴黃秋燕自己已經跟利智相愛,黃秋燕默默地認了這個突如其來的“災難”,除了無奈、無助,還有無聲的眼淚。李連傑不尊重黃秋燕的所思所想,不尊重妻子母性的內心世界,他隻是想要殘忍並盡快地擺脫他的糟糠妻女,去自私地過自己想要的生活。如果說我們關注的不僅僅離婚,而是被裹挾到離婚中的那些有血有肉的人,那麽我們就應該有更複雜的態度和更豐富的情感,還應該有更博大的人道情懷和更複雜的人性視境,具體地說還應該有憐憫、同情、寬恕等更能表現人的本質的情感。
李連傑的前妻黃秋燕出生於一個軍人藝術家庭,黃秋燕和李連傑在1985年拍攝《南北少林》期間,因為李連傑發生意外將腿摔斷,當時說很可能有落下終身殘廢的危險,黃秋燕急杵搗心地天天往返於醫院,在生活上對李連傑照顧得無微不至。黃秋燕那時雖然有微薄的工資收入,但她有時寧肯向自己的父母伸手,也要經常買東西去李連傑家看望他和他的母親,幼年喪父的李連傑姐弟4人全依靠母親含辛茹苦地養大,家裏可謂是一貧如洗,但黃秋燕沒有因此而嫌棄他,有時候家裏買了好吃的,黃秋燕都會親自送到他家……至於他們這段往事,新聞報道更有詳盡的報道,此處不贅。
最後殷謙想說,千萬不要傷害那些在一切情況下都陪你度過的、深愛你的妻子,即使分手了,也不要再去傷害她已經失去家庭後而所漸變的脆弱心靈。我們要相信人性、憐憫和寬恕是人們身上最好的美德;相信親密、豪爽、溫情和眼淚是世界上最美好的東西;要知道隻有一種人生活得有價值,當他想到他給予別人或別人給予他的好處的時候便會掉下眼淚...
黃秋燕離婚後不用養那兩個孩子,結婚時兩人的財產也都歸了黃秋燕。最後還要"為生活所迫去拍三級片". 這話恐怕也隻有黃秋燕自己或家裏人才能相信。美國這邊隻要不貪圖享樂,想養家糊口太容易了,最不濟做個 cashier, baby sitter 或 waiter,用得著去拍三級片?
可憐黃秋燕當年也是如花似玉美女一個,比起俗氣的波霸利智也不會遜色多少,被李拋棄後,居然為生活所迫去拍下三爛片,很同情的說。
祝福天下所有善良的女子少受傷害,生活得幸福快樂。
黃當時有困難,現在呢?管自己的孩子了嗎?
一個男人不要她了,就把自己當母親的本事都丟了嗎?
犧牲自己成就老公,這是她的偉大,但是不明智.
李連傑功成名就後拋妻棄子也不過是俗人一個.
可厭的是他狠心拋棄兩個女兒
又要一邊大搞慈善,一邊卻傷他兩個女兒.
把自己的女兒扔在親戚家裏不管不問.
這也是"行善積德?"
我以前是李連傑的Fans,
Now我厭惡這個虛為自私的人.
犧牲自己成就老公,這是她的偉大,但是不明智.
李連傑功成名就後拋妻棄子也不過是俗人一個.
可厭的是他狠心拋棄兩個女兒
又要一邊大搞慈善,一邊卻傷他兩個女兒.
把自己的女兒扔在親戚家裏不管不問.
這也是"行善積德?"
我以前是李連傑的Fans,
Now我厭惡這個虛為自私的人.
李連傑,隻不過是一個很沒勁的陳世美。
是黃秋燕拋棄了孩子,離婚這十幾年又沒有看過孩子?恐怕是忙著拍葵花聖女和找老外男朋友了吧?
黃和李到了美國離婚後, 李是把房子給了黃, 可是房子是貸款買的, 當時根本沒付清. 黃自己要打工, 怎麽自己帶孩子?
我不管李愛黃多少%, 隻想問大家, 你愛一個人多少會和他/她結婚?
從來就討厭李連傑。
還有就是覺得,不知道她又對自己的女兒做了多少?畢竟是母親,李連傑狠心,她也忍得下心把女兒放那麽遠?就算以前困難,她再婚後不是說情況也不錯麽,房子也買了。
總之一句話,清官難斷家務事,我相信一個巴掌拍不響。 對李的作為我不喜歡,甚至厭惡,但黃也不是100%的聖女。
李連傑結婚時才20歲, 剛剛拍完少林寺, 譽滿全球,是千萬少女的夢中情人,請問初戀真正能成功的有幾人?
錢賺夠了,行善積德有什麽錯? 難道一出娘胎就作和尚才是好人嗎?
當年李叔同年青時是一浪子, 後出家成為弘一法師,為世人稱頌.難道因為他曾經荒唐過,就剝奪他向善的權力嗎?
找名字吧?
他對前妻所生的兩個女兒也絕情.
他虛為自私,以“救濟,慈善”來掩蓋他的“罪”.
他的一生,會得到上天的懲罰.
不信,等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