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盛茂助扁隱匿公文, 從重判處葉盛茂10年有期徒刑
(2008-12-03 21:2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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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盛茂助扁隱匿公文獲刑10年
來源:中國新聞網
據台灣TVBS報道,前台灣“調查局長”葉盛茂涉嫌隱匿公文等案,台北法院今天做出一審宣判,從重判處葉盛茂10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5年。
葉盛茂所涉罪行包括隱匿公文、偽造文書、泄密、圖利。台灣相關規定采“一罪一罰”,每一罪都要個別論刑,再累計刑期。不過,法院對犯下數罪的被告,雖采“一罪一罰”,但最後仍需訂出合並執行的刑度,刑期最多不得超過30年。
葉盛茂在擔任“調查局長”任內,兩度將情資泄漏給陳水扁,因涉隱匿、泄密及圖利等四罪,在8月28日遭到起訴,檢方具體求刑2年半;10月6日,葉盛茂出庭遭到收押;10月15日再度出庭時,葉盛茂坦承了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