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豈止劉姥姥不是外交官,袁爺爺拿E1簽證也不是外交官

(2011-11-17 19:06:04) 下一個
「劉不是外交官」 駐美全無豁免權? 其他台灣官員也拿E1簽證

2011-11-18
中國時報
【王良芬/新聞幕後】
 劉姍姍案本來是一場磨刀霍霍的外交豁免權之戰,我方外交部調兵遣將,誓言爭取到底。怎料,密蘇裏西區法院十六日聽證出人意料,外交豁免議題根本沒有提出,因為持E1簽證來美的劉姍姍,在法院的身分認定根本不是「外交官」。

 密蘇裏西區法官拉森針對劉案的書麵證詞,詢問檢、辯雙方是否要修正,助理檢察官柯德斯說:「劉姍姍持E1簽證來美,但這屬於文化貿易簽證,並不是A1或A2的外交簽證,因此劉姍姍身分不是外交官。」

 法官轉頭問劉的律師沃肯,沃肯表示無異議。沃肯接著又說:「請把書麵證詞上的『外交』(diplomatic)的字眼,全部予以刪除。」檢方對此也無異議。

 最後定版的書麵證詞列入法院檔案,成為法院公開文件,書麵證詞雖非法院判例,但歸為法院檔案仍具相當意義。特地前來堪薩斯的外交部專案小組、華府律師柯克蘭都在旁聽席,一行人麵無表情,低頭勤作筆記。

 這項法院文件影響所及不僅於此,還擴及到中華民國所有駐美官員。包括駐美代表袁健生在內,所有駐美官員均持E1簽證,而現在聯邦法院的檔案裏,他們都不是外交官。既然不是外交官,未來一旦站上法庭被告席,豁免問題恐怕根本不存在。

 國務院至少還認定劉姍姍的外交身分,隻因她虐傭非執行公務,所以遭到逮捕,這就讓外交部長楊進添「氣得吐血」。外交部原本還寄予厚望,想在密蘇裏西區法院翻盤,如今卻落得駐美上下全不是外交官,真不知楊部長這回該怎麽生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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