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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紀律八項注意》與《物權法》

(2007-03-03 06:04:08) 下一個
《三大紀律八項注意》與《物權法》

黎陽

中華人民共和國從人民的國家變成買辦剝削階級的國家的最後一道障礙, 就要被突破了, 精英們歡欣鼓舞, 廣大人民昏昏諤諤, 精英們的物權法, 到底是要想得到什麽?

一.隻準自己懂,不準別人懂

《物權法》(草案)有多少條?二百六十八條。

為什麽是二百六十八條而不是二百六十九條或者二百六十七條?是不是一條也多
不得,一條也少不得,“增之一分則太長,減之一分則太短;著粉則太白,施朱
則太赤。眉如翠羽,肌如白雪,腰如束素,齒如含貝。嫣然一笑,惑陽城,迷下
蔡”,簡直完美無缺,天衣無縫,好得沒屁眼?

有人統計,現行中國法律中有87部民事法律、行政法律和財產法律涉及了“財產
權”。假定這87部法律法規每部都隻有一條涉及“財產權”的條款,那總共就有
87條。連同《物權法》(草案)的268條,加起來就是355條。那麽誰能說清楚這
355條的來龍去脈、相互關係、每條為什麽少不得、這355條一共涵蓋了多大空間
領域、有沒有重複、有沒有遺漏、有沒有互相矛盾、有沒有多餘?恐怕全中國沒
幾個人能說得清。一團毛線隻有一條,還一不小心就能纏成一堆亂麻呢。現在一
家夥來了355條,這能纏出多少堆亂麻來?要把這些亂麻統統理清吃透、抽絲剝筍
、運用自如、編出花來,恐怕得這輩子別的啥都不幹,全鼓搗這玩藝才行。普通
老百姓做得到嗎?做不到吧?見了《物權法》(草案)弄不懂吧?弄不懂就對了
。人家要的就是你不懂。你懂了他就麻煩了。都懂了他糊弄誰去?魯迅說:“如
果文字易識,大家都會,文字就不尊嚴,他(士大夫)也跟著不尊嚴了。” 同樣
,如果《物權法》簡明扼要,通俗易懂,大家一看就明白,一下就知道該怎麽辦
,《物權法》就不尊嚴,靠《物權法》混飯吃的“民法專家”們也就跟著不尊嚴
了。人家要保持“尊嚴”繼續混,就一定要弄出個隻準自己懂、不準別人懂的《
物權法》來。隻有這樣才能隨心所欲把一切“異己分子”全轟出去:“你不懂,
等你學懂了再來說”。連搞憲法的鞏獻田教授都沒資格過問,何況普通老百姓?

二.撒尿圈地的狗,占山為王的寇

如何隻準自己懂、不準別人懂呢?兩大法寶:第一,繁瑣哲學;第二,暗語黑話


繁瑣哲學:盡量玩弄文字遊戲,弄出個幾百條規定,條條七拐八繞,都是“懶婆
娘的裹腳——又臭又長”,“神龍見首不見尾”,一句話拆成十八段,這裏藏一
點,那裏打個埋伏。總之要造出一座文字迷宮來,讓外人一進去就找不著北,隻
能到處亂轉,到處挨打。隻有“自家人”才熟悉一切“暗道機關”,得以來去自
如。

暗語黑話:製定一套隻有自己人才明白真正含義的“密電碼”,美其名曰“行話
”。用這樣的“行話”寫成的文件別人看著如同天書,字都認識,就是不解其意
,或者悟不透真正含義,隻好一切由“民法精英”們說了算。

魯迅說:“高等人向來就善於躲在厚厚的東西後麵來殺人的。古時候有厚厚的城
牆,為的要防備盜匪和流寇。現在就有鋼馬甲,鐵甲車,坦克車。就是保障‘民
國’和私產的法律,也總是厚厚的一大本。甚至於自天子以至卿大夫的棺材,也
比庶民的要厚些。至於臉皮的厚,也是合於古禮的。”《物權法》不正是“保障
私產”的法律嗎?鬧出了268條,連同涉及財產權的其他87部法律法規,加在一起
也夠得上“厚厚的一大本”了。“善於躲在厚厚的東西後麵來殺人”、起草厚厚
的《物權法》的“民法精英”們有著厚厚的臉皮自然“也是合於古禮的”。

賀衛方在“‘黑話’般的法律語言”一文中承認:“法律行話”是“法學家的‘
獨門暗器’”,主要目的之一是“激發”外行人“對於這個行業的好奇、尊重或
畏懼一類的感覺,如此就可能在內外之間劃界,有時甚至可以強化某種行業化權
力的合法性基礎”。

吳敬璉當了幾十年的“吳市場”,到頭來卻不得不公開承認自己這個“市場權威
”對市場經濟原來一竅不通:“有好市場經濟和壞市場經濟,以前沒認識到”。
輕輕一句話就把一切責任賴了個精光,還自稱是“學者的良心”,當夠了婊子還
想立牌坊,上海癟三味道十足。賀衛方就可愛得多。可愛就可愛在賀大教授沒有
吳敬璉那麽多的厚顏無恥和虛偽狡詐,很有點山東綠林響馬本色,有屁直接放,
直截了當宣布“圖窮匕現”,宣布共產黨“非法”,宣布希望共產黨“分成兩派
”,宣布走“台灣現在走的路”,宣布要“多黨製”、“軍隊國家化”,宣布共
產黨搞市場經濟是“跟資本家通奸”(說白了就是指著鼻子罵共產黨為了錢給資
本家當婊子,雖得到了實惠,但算不得“明媒正娶”,沒資格拿“名分”,活該
將來被人家玩弄夠了再一腳踢開,趕共產黨下台)。總之沒那麽多彎彎繞。在這
裏賀大教授也同樣坦白得可愛之極,直言不諱“法律行話”就是“黑話”;就是
要靠它來嚇唬人,讓外行人“好奇、尊重或畏懼”;就是要用來排斥別人,“在
內外之間劃界”;就是要靠它來裝腔作勢擺臭架子,“強化某種行業化權力的合
法性基礎”。(可憐可憐,原來“尊重”、“畏懼”、“強化權力”靠的是“暗
語黑話”,比紙老虎都不如。)

有賀大教授這一番直言不諱,“民法精英”的《物權法》(草案)便好理解多了
。《物權法》(草案)說白了就是一座文字“威虎山”,到處是明碉暗堡陷阱機
關。起草的“民法精英”們活脫就是披上了法律道袍的“座山雕”,整個一個“
法律黑社會”。而專供這群“文明土匪”之間交流的“現代黑話”就是那些“法
律行話”了。有了這套完整的“學術盜匪”體係,就能確保“不是溜子,別想上
威虎山”。

自然界中,動物往往都有自己的“地盤”。狼有狼的“勢力範圍”,虎有虎的“
勢力範圍”,熊有熊的“勢力範圍”。如果地方足夠大,連家養的貓和狗也會時
時在房子外邊轉著圈地撒尿——用尿臊味宣布:這是老子的地盤,其他同類不準
來,否則打出去。這狗撒尿的作用就跟座山雕的“明碉暗堡”和“暗語黑話”本
質差不多,都是給自己劃出個“勢力範圍”,不準其他同類染指。而“法律精英
”的繁瑣哲學和“法律黑話”其實也跟土匪占山為王、狗撒尿圈地一個德性,都
是霸住塊地盤不準別人進來,好讓自己在法律領域裏當個現代化的“法律土匪”
、“學術山大王”。

三.三個錯誤的“想當然”

有人說:“現行的民事法律行政法律和財產法律已經形成了龐大的體係,涵蓋了
各個方麵,如果不夠,可以補充,何必另起爐灶?有人說什麽有了物權法,房屋
就不能隨意拆遷了。其實拆遷是由拆遷法調整的,即使有了物權法,也不能與拆
遷法相對抗,因為專門法的效力要優於一般法。同樣,土地,合同,抵押,證券
,房屋等等方麵,都有專門的法律調整,下麵附上這類法律的清單(附後),請
大家看一看,有什麽還不在法律保護和調整之列?弄出個物權法是不是要和這麽
多的法律相對抗?這不是開玩笑嗎?”

這樣看問題的人是個典型的實心眼,死腦筋,不開竅,永遠發不了財,成不了名
,當不成“精英”。為什麽呢?因為他光想著如何遵守法律,所以才會奇怪:“
現行的民事法律行政法律和財產法律已經形成了龐大的體係,涵蓋了各個方麵,
如果不夠,可以補充,何必另起爐灶?”“弄出個物權法是不是要和這麽多的法
律相對抗?這不是開玩笑嗎?”這說明他犯了三個“想當然”的錯誤。

第一,他想當然地以為法律製定出來是為了讓人遵守的,而不是為了讓人違犯的


第二,他想當然地以為製定法律是為了保護人民的,而不是為了整人的。

第三,他想當然地以為製定法律的“法律精英”既然號稱“學者專家”,那就一
定有真才實學而不會是江湖騙子,一定有“學者的良心”而不會居心不良。

法律製定出來是幹嘛的?是讓人遵守的。中國的民法是為什麽人製定的?是為十
三億中國人製定的。既然法律是為了讓人遵守的,那就得讓人明白了才好遵守。
商業合同是兩相情願的事,看不懂可以不簽字。法律是強製性的東西,“理解的
要遵守,不理解的也要遵守”,沒有拒絕的餘地。如果法律定得讓人看都看不懂
,那如何遵守?看都看不清的路怎麽沿著走?看都看不懂的規則怎麽照著做?讓
十三億人遵守的法律,至少得讓十三億人中的大部分都明白才好遵守。凡是真心
希望別人遵守的東西,必定惟恐你不懂,必定想方設法讓你一目了然,必定杜絕
一切自相矛盾的規定,必定極力避免任何可能的誤解。比如交通信號標誌,比如
產品的使用說明。可見,如果製定法律當真是為了讓人遵守,那製定出的法律起
碼必須做到兩條:第一,簡明易懂,讓所有的人很容易就明白要求是什麽。第二
,協調一致,絕不自相矛盾,絕不讓人無所適從。也就是說,確保法律的可理解
性和可執行性。反之,如果製定出來的法律繁瑣冗長,滿紙黑話,充滿諸如“物
權”、“善意取得”之類含義不清、可以主觀上任意發揮的東西,故意讓人莫名
其妙,不得要領,根本看不懂;或者前言不搭後語,這裏這樣要求,那裏那樣規
定,讓人這也不是,那也不是;那就是存心讓人看不懂。看不懂,自然不知道如
何遵守。存心讓人不知如何遵守的法律可不就是專門讓人違犯用的?製定專門讓
人違犯用的法律可不就是存心讓人犯法?存心讓人犯法難道不是蓄意整人?幹這
種蓄意整人的勾當的“法律精英”難道不是一肚子壞水?

如果不弄明白這些,隻看見“現行的民事法律行政法律和財產法律已經形成了龐
大的體係,涵蓋了各個方麵,如果不夠,可以補充”,那自然永遠鬧不明白為什
麽要“脫褲子放屁——多此一舉”,畫蛇添足搞什麽《物權法》。因為那真正的
目的,是要搞一條現行的法律體係裏沒有、沒辦法簡單公開“補充”而又必須“
補充”的東西。現行涉及財產權的法律都遵循了一個原則:不是你的東西,不能
拿。而《物權法》(草案)想要“補充”的卻是:不是你的東西,可以拿。其第
111條就專門教唆你如何拿便算“合法”:“善意取得”、“以合理的價格有償轉
讓”、“應當登記的已經登記,不需要登記的已經交付給受讓人”、“在受讓時
不知道或者不應當知道轉讓人無處分權”、“轉讓合同有效”……

假如某建築商給某銀行建了一座金庫,看上去鐵壁銅牆,固若金湯,戒備森嚴,
層層設防,好象很完美無缺,偏偏就是偷偷摸摸安了條暗門地道,可以神不知鬼
不覺潛入金庫把一切偷光。那麽不管這座金庫表麵上安了多少堵牆、多少道門、
多少把鎖,實際全是假的,全是虛張聲勢,真正用途是偽裝掩護這條行竊暗道。
這樣的建築商就是竊伲?遼俑?羰且換鐧摹H綣?ü?腦煜鍾械慕鸝庖浴安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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