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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思考。。
其實一般而言無論中國還是美國的婚姻法都與我無關。瞎掰純屬INTJ的習性。我說“一般而言”是因為,我不會企圖任何他人的利益,但我還是會保護我自己勞動所得的那部分。我不會拱手相讓自己有限的積累去填充他人欲望的溝壑。當然,如果對方確實需要幫助,那又是另當別論的事情了。我的思路是這樣的,如果對方是一個各方麵能力平平甚至略占弱勢的人,我會想著此人條件一般,他後麵的路是需要經濟基礎來鋪就的,而我呢,以後若有機會隻要隨便拿一二首臨江仙就能當嫁資的:),我當然沒有道理貪圖他的財富了;如若對方是一個在社會上比較成功頗有積累的人,我又會想著好歹我在心底以文人自許,自視甚高,原本也應該以“一簞食,一瓢飲”這樣的安貧樂道的生活為誌趣的,哪能淪落到人窮誌短向已是陌路的人謀取錢財的地步呢?
我覺得無論男人還是女人,對錢財的貪婪的根源恐怕在於自身內在精神的匱乏及與之相應的自信的缺失。我饒有興致地觀察過這樣一些女人,她們在社會上能力中上,生活簡樸,為人忠厚,她們並不貪圖享受,也熱愛工作,然而一旦有機會,她們多半會在法定的範疇內為自己爭取最大的經濟利益。並非她們缺少良知,隻是她們更需要以經濟上的實力來填充內在精神和自信的缺口。我也同樣饒有興致地觀察過一些男人,他們也是生活相當簡單,就像有一個大學同學所說,他的生活並不需要很多錢和享受,可是他們卻對在社會上的成功、及伴隨成功而來的財富與地位如饑似渴,誌在必得。在我看來,這同樣是源於對自己缺乏自信,正因為不自信,所以更需要在社會上得到承認。然而,一個無論是自覺還是不自覺的被從眾心理控製的人,首先是一個沒有獨立思考能力的人,這樣的人的綜合素質和能力一定是有限的。總之,當一個人以向外界索取來填充自信的空白時,常常到頭來陷於一個個失望的怪圈。隻有源自內在的自信,才無可撼動,也無須印證。
我是一個想法與行動比較一致,慣常按邏輯來生活的人。既然我能力中上,生活簡樸,也不貪圖享受,那麽我並不需要很多財富,完全可以安心地過那種“不戚戚於貧賤,不汲汲於富貴”的生活。但凡依據自己無力獲取的東西,也必不是我生活中必須的。我的自信源於自身的品行、內在思想與精神,我無須在社會上或者向任何人證明什麽。我會在生活中努力做一個理想中的自己,無論人在何種境界,不斷地自我修養和提升還是需要的吧。
當然,閑時,還得多填幾首夠水準的臨江仙,以備將來不時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