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
  • 博客訪問:
歸檔
正文

自語 - 2011.8.28

(2011-08-28 20:33:23) 下一個


從中國新修訂的婚姻法談起

近來在網上看到一些關於中國重新修訂的婚姻法的傳言。總的來說,似乎女性反感的多,男性讚成的多。主要的意見分歧是在財產的分配上。一些女性認為新婚姻法有欺負弱勢群體的嫌疑。我看了一下,覺得財產分配方案還是比較公平合理的。我不明白為什麽有些人認為有女孩子的家庭多半要比有男孩子的家庭在財產上處於弱勢呢?這個假設並不存在吧?合理保護婚前財產對男女雙方而言,都是一樣公平的。如若說男方從自立到成婚期間,更有可能比女方積累到更多的財富,那確實是客觀存在的現象。這裏有多種原因:傳統社會因素在職場上給男方的優勢;男方麵對的壓力和與之相應的努力;婚姻中男方多比女方年長幾歲;等等。但社會在飛速變遷,男女之間的差距在縮小。比如,在高級職位上,男性常常比女性更具優勢;可在大城市的中低級職位上,在一些需要女性耐心細致的服務和銷售等行業中,女性則更占優勢。總的來說,婚前雙方各自積累的財富在婚姻關係中的法定保障,我認為是合情合理的。

又有人說(常是女性),女性在一生中最好的幾年在婚姻中生兒育女,承擔家庭,應該在經濟上得到補償。然而換一個角度說,大多數婚姻中男女之間年齡上的差距大約在-5+10之間吧,女性一生最好的時光對應男性而言也是差不多同樣的,2882的畢竟極少數,女性單方麵強調“一生中最美好的時光”對男性來說不很公平。何況即便女性不婚嫁,難道時光能停止流逝,永遠停留在20歲嗎?至於生育和家庭上的負擔,我不認為男方承擔的責任就一定小很多(僅限於我所知道的大城市而言)。更何況女性生育並非僅僅為了男性吧,孩子本來就是男女之間共同的事情。如果女性一定要把生育這筆帳單獨算到男性頭上,那麽難不成她自己是不要孩子的嗎?再有,自古至今,女人承擔了生育,男人承擔了戰爭。

我覺得中國很多女性不自覺地背負著作為女性的悲情情結。我承認,這仍然是一個男權的社會,尤其在中國。但同時,我們也應該看到,社會在變化與這個變化的趨勢,作為女性,總該有卸下悲情的一天吧?

再有一些女性,在確定自己應該自立的同時,一股怨憤、不甘之氣溢於言辭。好像女性的自立,是受了男權的迫害,所以也必與男性為敵而後快。為什麽不能這樣想:在現在的社會中,男女的分別已經不那麽重要了,女性和男性之間有了走向平等的可能性與現實性,女性的自立就如同男性的自立一樣,應該是自覺自願的事情。女性在自立的同時,不應失去性格中的溫婉秉性,就如同男性,在與女性走向平等的過程中,不應失去果敢、勇於擔當的氣魄一樣。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