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
正文

揭秘中國放棄日本戰爭賠款的真相(ZT)

(2014-08-11 18:44:09) 下一個
下麵是關於毛澤東放棄日本戰爭賠款的一個段子。

日本前首相田中角榮回憶錄:1972年日本主動要求與中國建交,當時日本政府準備了500億美元用於對中國的二戰賠償,按現在的物價應有5000億美元,主要是日本政府覺得不賠都不好意思,但是毛“高瞻遠矚”大手一揮,免了!不要日本賠款。日本人極度震驚,簽字當晚整個外務省徹夜狂歡。

該段子將中國棄賠責任全都推到毛澤東身上,罔顧曆史、居心叵測。事實上,中國棄賠的原因和過程極度複雜,概括起來分“美國提議、蔣介石開頭、毛澤東承諾、鄧小平簽約” 4個階段。

  一、美國提議

《波茨坦公告》明確宣布“日本可以保留維持其經濟運轉所必須的工業設備和實物,其餘的可以用來賠償”,因此,戰後初期,美國對日索賠曾相當積極,甚至在1947 年4月對日本工業設備設施進行“先期拆遷”。可美國很快就發現,在日本拆的越多,日本的經濟就越糟糕,美國占領日本的負擔越沉重。而且,隨著美蘇矛盾日益尖銳,加上中國的解放戰爭進展順利,美國認為有必要在遠東建立反蘇反共的橋頭堡,而日本是最佳人選,因此,開始扶持日本,還返回了部分從日本拆走的設備,縱容其抵賴戰爭賠款。

朝鮮戰爭爆發後,美國加速對日媾和。在美國操縱下,包括日本在內的48個國家1951年9月在舊金山召開和會,簽訂了《舊金山和約》。會議期間,美國提議免除日本賠款,並說服蘇聯、英國、荷蘭、澳大利亞等國放棄索賠。由於大國棄賠,日本後來雖然向13國賠付,但總金額僅為22.3億美元,而且沒有向任何社會主義國家支付賠款。最後在蘇聯和蒙古的強烈要求下,才勉強同意以無償援助名義,向蒙古支付50億日元賠款。

《舊金山和約》不僅結束了日本的被占領狀態,恢複其國際地位,還免除了日本大部分的戰爭賠款,為經濟起飛奠定了物質條件。

 二、蔣介石開頭

日本宣布投降後,蔣介石隨即發表了中國對日“以德報怨”的著名講話。老蔣雖然在講話中沒有提到戰爭賠款一事,但已確立了中國對日“寬大處理”的方針。老蔣為什麽急著“以德報怨”?主要目的是想讓日本人幫他爭天下。當然,方針原則是一回事,具體實施是另一回事,雖然老蔣承諾“對日寬大”,但如何寬大、寬大到什麽程度將視情而定。鑒於老蔣反複無常,也不排除他“忽悠”日本的可能。

在對日索賠方麵,老蔣雖然想為國家爭取更多利益,無奈日本國庫已被掏空,即便有些黃金白銀,也早被美國運走,設備設施被美國炸毀殆盡,又沒有資源,而等待賠付的美蘇英等國都不是善茬,中國卻相對弱小,因此,即便中國是美國盟國,但由於美英等國對中國利益的漠視和國際時局的變化,中國雖以“受害最久、犧牲最烈”為由據理力爭,堅持獲得日本賠償總額的40%,但各國僅同意30%。而且由於各方爭吵不休,問題久拖未決,中國實際所獲賠付微不足道。加上老蔣忙於內戰,沒心思顧及賠款,使得中國對日索賠“雷聲大雨點小”,處於停滯狀態。而1949年菲律賓派特使拜訪老蔣,共商對日索賠事宜時,老蔣大勢已去,因此,說了句冠冕堂皇的話:“要對這次戰爭負責任的是日本軍閥,而不是日本人民。要求日本人民負擔戰爭賠償的作法是不公平的”,說明他已產生了放棄賠款的念頭。

舊金山會議後,美國要求日台“建交”,日本和蔣介石政府從1952年2月開始談判,於4月28日簽訂“華日和平條約”,蔣介石政府正式棄賠。老蔣之所以這麽做,原因有三:一是蔣介石政府退守台灣後,國際地位大降,希望通過棄賠換取日本支持;二是美國主子率先垂範,老蔣不敢“忤逆”;三是即便老蔣強行索賠,也榨不出多少油水,還不如給日本送個順水人情。

有人說老蔣棄賠是“大國心態”作怪,還有人說是“大國風範”,這其實是胡說八道,因為利益麵前無君子。美國在戰後已是世界首富,不照樣對日本那點家當垂涎三尺?蘇聯在戰後是大國強國,不照樣將日本在偽滿洲國的重要設備拆得一幹二淨?

不過,無論動機如何,日本對老蔣率先棄賠是很感激的,因為他雖是敗軍之將,當時也算不上正統,但畢竟開了“好”頭,這對於日本將來與中國大陸進行賠款談判非常有利。為感謝老蔣,日本為他立碑紀念。可作為中國人,我們應譴責老蔣為一黨私利,置民族利益於不顧的賣國行為。

  三、毛澤東承諾

對公知們編造的“1972年日本主動要求與中國建交,準備500億美元用於對華賠償”的謊言,我們隻需問兩個問題:

一是日本願意嗎?割自己的肉誰都心疼,雖然日本戰後曾向某些國家支付賠款,但金額隻有數億美元,如印尼8億美元、韓國3億美元、緬甸2億美元、越南3900萬美元,即便包括瑞士等4個歐洲國家,日本也僅僅支付了22.3億美元的賠款。就是這點賠款,也是各國與日本反複談判的結果。而500億美元和22億美元根本不在一個數量級,日本會乖乖拿出這麽多錢嗎?這是不可能的!事實上,中日建交談判時,日本代表團曾提出,如果中國繼續索賠,日本將“被迫”推遲建交事宜,他們從沒像公知說的那樣,覺得“不賠都不好意思”。

二是日本有能力嗎?據亞太經濟數據中心提供的數據,1972年日本GDP為94813億日元,不足3000億美元,人均GDP僅為2964美元。以當時的財力,不可能拿出500億美元贖罪。可見,段子中的田中角榮不是瘋了,就是在逗人玩。

不過,毛澤東、周恩來在免除戰爭賠款問題上,確實是說了話的,主要體現在1972年9月發布的《中日聯合聲明》中,中國政府曾承諾:“放棄對日本國的戰爭賠償要求”。中國此舉實屬無奈,一是蘇聯在中蘇邊界陳兵百萬、咄咄逼人,中國需廣交朋友對付蘇聯,日本作為美國盟國和經濟大國,兩國建交無疑具有重要意義。二是美國是世界老大,日本是美國小弟,在美國包庇下,日本賴賬的想法由來已久,而且由於中國索賠數額巨大,日本沒意願也沒能力賠付,僵持下去勢必不利。因此,毛周棄賠是最現實的選擇。

當然,日本也急於結交中國,一為對付蘇聯,二為進入中國市場,三為攀上中國這棵大樹,增加日本外交的獨立性。由於兩國都急於建交,盡管有分歧,但還是簽了《中日聯合聲明》,並於9月29日建交。兩國分歧主要體現在台灣問題上,中國政府重申“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而日本僅表示尊重和理解這一立場,並未承認台灣是中國領土。可見,雖然中日已經建交,但矛盾依然尖銳,《中日聯合聲明》隻是權宜之計,好在聯合聲明隻是兩國政府間的意向書,沒有法律效力,因為按我國憲法規定:“決定戰爭和和平的問題”須由全國人大批準,而聯合聲明沒有經全國人大批準,所以不是國家法權文件,沒有國家法權效用,這很像商人做生意,縱然有成交意向,但在簽訂協議前,都不能算數。

可見,蘇聯威脅是毛澤東棄賠的主要原因。在國家麵臨生死威脅的情況下,放棄日本的戰爭賠款、與日本建交無疑是明智選擇。因此,雖然蔣介石、毛澤東都主張棄賠,但蔣介石為一黨私利,關注的是政權“正統”問題,毛澤東卻為民族安危,關注的是7億人的生死問題,二人棄賠動機不同。另外,毛澤東僅發了份聲明,尚有回旋餘地,而蔣介石卻簽了條約,算是簽字畫押,二人棄賠方式不同。

  四、鄧小平畫押

毛澤東、周恩來逝世後,鄧小平1977年7月“複出”,為推進改革開放,加速了中日締約進程,如1977年九、十月間,連續會見河野洋平、二階堂進等3個訪華團,談論締約事宜。最終經美國督促和雙方努力,在鄧小平等中國領導的見證下,《中日友好和平條約》於1978年8月12日簽訂,這等於中國政府正式確認了先前的棄賠承諾。

當然,由毛澤東、周恩來承諾,到鄧小平簽字畫押,中間仍有變數。這種變數表現在,鄧小平可以推翻承諾,可以修訂承諾,還可以遵守承諾,這完全取決於他對國際時局的判斷和對國家利益的把握,而且國際間爾虞我詐,隨便找個借口就可以把諾言推的一幹二淨。如中國曾支持日本和東南亞共產黨的革命活動,曾支持紅色高棉,有的還簽了協議,但後來為改革開放,我們都終止了對他們的支持。因此,如果鄧小平覺得中國棄賠不符合國家利益,他完全可以推翻承諾,另起爐灶與日本締結和平條約;而且即便想遵守承諾,也完全可以在條約中規定的更詳細更具操作性。

遺憾的是,由於近年來日本軍國主義思潮抬頭,中日關係持續緊張,人們對中國放棄日本戰爭賠款和《中日友好和平條約》的評價日趨複雜,在這種情況下,有人為達到某種政治目的,將責任全都推到毛澤東身上,這既不符合曆史事實,也是不公正的。



 
----------作者:   王一兵
[ 打印 ]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